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兴县残疾人联合会2026)
一、合同编号:11N66663307420261
二、合同名称: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232026CCS00020
四、项目名称: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兴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山西省兴县蔚汾镇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351358316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新华街243号
联系方式:186035809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75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一年(追溯期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合同金额(元):575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项目合同(11N66663307420261).pdf
兴县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项目合同编号:甲方:兴县残疾人联合会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根据兴县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兴县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兴县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统计截至2026年2月28日)(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在保险有效期内,残疾人享有以下保险服务序号保障类型每人保额1疾病身故5000元2意外住院津贴每日赔付200元,最高以180日为限3意外身故20000元4意外医疗(含意外门诊费用)最高赔付30000元注:本合作协议主要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相关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条款、保险金额、保障内容、保费、保额、人数、保期等一切以乙方出具的正式保险单为准。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甲方自行支付。(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伍拾柒万伍仟陆佰元人民币(小写:575600元);(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税务发票。(四)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提供的残疾人名单,按照100元/人/年的标准投保,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参保后,乙方须进行政策宣传,统一向每位参保残疾人发送短信通知,做好《吕梁市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政策明白卡》的发放工作,确保每位参保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能够清楚、明白项目理赔流程,了解保障内容、免赔事由等事宜。4、乙方要成立专项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点对点的定向联系机制,并设立专线报案电话,负责残疾人的出险报案工作。出险理赔期间,应进一步减少理赔环节,简化理赔流程,制订一站式理赔服务办法和流程,最大限度地为残疾人提供及时快捷便利的服务。被保险人如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报案,乙方应当每季度进行服务巡查,不得影响理赔工作的正常进行。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确保本项目的服务要求、保险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险监管制度以及《吕梁市2026年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项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八条客户信息保护1、收集、使用及处理客户个人信息必须是依据法定义务或履行本协议所必要的行为,并在履行本协议必要范围内收集客户信息。未经客户授权同意,不得将客户个人信息公开披露,不得转移、出售给第三方。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信息接收方应当在上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信息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协商确定重新取得客户个人同意。2、客户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应符合实现本协议业务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完成收集和使用的目的后应及时删除或匿名处理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本合同不生效、无效、终止或被撤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删除客户信息。3、涉及客户敏感信息处理的,应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取得客户的单独同意,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管理要求。4、乙方应对客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客户信息安全。若乙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步通知甲方,减轻对客户及甲方的危害。5、乙方应保证客户信息来源合法,提供给甲方的客户信息真实、准确。客户对其信息提出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要求,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及时配合客户进行处理。在先收到客户要求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6、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理涉及甲方业务及甲方客户个人信息的有关事宜进行监督,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配合完成涉及客户信息处理的相关事宜。乙方未按照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处理客户信息,给甲方及甲方客户造成影响和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九条履约验收乙方提供生效后的保单即为履约。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0.0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9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理赔投诉达5次;乙方未得到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服务人员。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兴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甲方(章):兴县残疾人联合会乙方(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梁市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1地址:山西省兴县蔚汾镇街道办事处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新华街243号电话:13513583169电话:1513529685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县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营业部账号:04601001040009533账号:145456861616本合同的签署地:网上签订日期:2026年04月0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人身意外伤害及疾病身故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