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毒灭菌包装类耗材 紫外线强度指示卡 紫外线强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11N45760375X20262210
二、合同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6年消毒灭菌包装类耗材采购项目(国产)合同
三、项目编号:0724-2631XJ260854
四、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6年消毒灭菌包装类耗材采购项目(国产)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街789号
联系方式:0991-7819055
供应商(乙方):乌鲁木齐市中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莲湖路219号9栋三层
联系方式:1860991234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消毒灭菌包装类耗材 数量:1.00 单价(元):53558.7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合同正文规格型号:详见合同正文
2.合同金额(元):53558.7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接甲方通知,规定时间内送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3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新疆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耗材采购合同(1).pdf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采购合同书买方: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卖方:乌鲁木齐市中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约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合同编号:XZ-2026-SB.2-104二零二六年甲方(买方):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地址:新市区苏州东街789号电话:0991-7968132乙方(卖方):乌鲁木齐市中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莲湖路219号9栋三层1号商铺电话:18199185430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乌鲁木齐市中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医用耗材采购项目签订合同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标的1、货物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同时,所供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保质期等方面的标准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2、数量及价格:详细技术要求以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文件为准,合作期间内,成交耗材及试剂价格执行期间,如遇市场价格下调或耗材及试剂降价,乙方需提供书面降价函,甲方审核同意方可进行调价,按照最新价格执行。如耗材及试剂降价,乙方5个工作日内未通知甲方,则视为乙方违约。3、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包含增值税。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供给、货物包装、运输费和保险等的全部费用及相关税费。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4、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材料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材质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二、货物的证件要求1.乙方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器械管理规定的各种证件(如: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2、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种证件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协议期内,证件到期更换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换后的有效证件。三、质量保证1、产品质量标准(含环保标准):执行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验收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国家符合技术规格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产品型号、数量、规格及技术、质量标准、售后服务必须满足甲方采购要求。3、乙方提供的耗材(试剂)进入甲方后,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查。由此发生的资质、标识或产品质量问题的罚没事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货物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品必须资质齐全、信誉好、质量高、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的产品。因产品资质或质量问题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四、质量保证期1、具体质保期以相关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为准。乙方不得提供近效期的医用耗材及试剂。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与更换有关的运费、安装、调试、保险等一切费用。五、交货时间、地点1、乙方接到甲方提交的采购计划后,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做到货、票、产品合格证及该批次检验报告同行,并有责任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做好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核对实物与计划相符、实物与票据相符,有问题的及时调整或换货。2、乙方保证紧急情况下100分钟内送达,正常情况下12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送达以下指定地点: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节假日保证按时配送。如甲方有特殊配送需求的,乙方必须设法满足,如不能按时到货,导致甲方断货影响病人治疗,乙方将按第九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姓名:胡斌,电话号码:15999196165;双方明确,除该指定接货人外,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货单,甲方均不予认可。4、在交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保修凭证等一切相关资料及配件,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交货完成前(即货物交付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完毕前),本合同项下商品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六、产品包装及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的标准进行包装。包装应适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因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3、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4、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问题及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七、验收1、在交货前,乙方应确保制造商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必要条件。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2、数量:乙方交货时,甲乙双方应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对货物数量进行统计,交货完成后,就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由双方各自指定的工作人员在随货通行单上签字确认,随货通行单一式肆份,作为今后双方结算的依据之一。3、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有缺陷,包括内在隐蔽瑕疵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不科学的设计等,甲方有权根据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主张质保责任,并在乙方构成违约或侵权时主张索赔。4、自产品交货后当日,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及检测报告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八、货款的支付1、本合同项下的货款按12个月账期滚动结算与支付。在物资待验收合格入库后,双方依据合同单价及采购数量完成对账。乙方须凭发票、验收单据、合同等文件,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完整申请资料后,按内部财务审核、预算安排及审批流程办理支付手续,并于相关审批程序完成后,以网银、承兑汇票或供应链等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期间货款。甲方办理完成款项支付的申请手续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如因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能据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2、甲方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真实合法合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支行账户名称:乌鲁木齐市中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000020010110037369159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相应的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如乙方延迟交货,甲方有权追究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要求紧急配送急诊或急救耗材及试剂,乙方必须保证能随时响应立即供货,自甲方通知配送之时起100分钟内交货,每迟延交货10分钟,向甲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不足10分钟的部分按比例计算;正常配送情况下,如不能按时到货,乙方向甲方承担本次货款的20%的违约金。乙方出现三次不按时配送、延迟配送的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2、乙方必须确保供货的产品与投标的产品一致,如存在供货产品的生产厂家、质量、规格型号等与招标时不符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退货/换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3、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及试剂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导致甲方使用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等不良后果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同时,剩余未付货款作为违约金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索赔。4、乙方必须按照我院要求送货,如发现违规送货,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退货/换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5、乙方工作人员(包含与销售有关的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等)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若有商业贿赂行为,按照国卫法制发(2013)50号文件《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6、乙方交付的医用耗材及试剂不得涉及任何担保、留置权、知识产权等权利,乙方因上述权利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7、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如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要求部分或全部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8、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乙方在未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否则任何转让均属无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或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出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质押、出让)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对其分包方、转包方或任何实际履行方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9、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及试剂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符合临床使用需求,确保患者安全。如耗材及试剂不符合临床使用需求或存在任何患者安全问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10.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医科大学等出台新的采购政策,合同双方应依照上级采购政策执行;若该政策对合同实际实质性条款产生影响,则本合同终止,且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执行国家,自治区医保价格,出现超集采价供货等违规情形,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须配合医院将违规金额退回医保局,同时向甲方支付损失总金额30%的违约金。11.乙方承诺,对因本次采购而知悉的甲方的任何患者信息、医疗数据、商业秘密、技术资料、采购底价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乙方仍需赔偿。12.除本合同已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违约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或者部分义务,甲方在发现该情况后,可立即要求乙方更正,乙方应立刻更正。若未按要求在合理期限更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罚款、第三方赔偿款、甲方为解决争议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偿。十、不可抗力1、若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官方证明。甲方有权根据证明文件审核情况,书面确认同意其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乙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减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因未尽到减损义务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电信行业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时,双方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十一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合同的生效与文本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三其他1、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2026年03月19日起至2027年03月18日止。(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乙方年度考核结果合格且甲方下一年度有相应预算保障,则逐年签订合同。)2、如因市场、政策调整等原因引起价格变动,甲方有权在有效期内再次议价。如遇卫健委、医保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集中带量或阳光采购的,我院将按照上级单位要求执行采购,本合同将自动终止。3、和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往来函件(包括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无效。4、本合同签字页双方提供的双方信息,为双方确认的各方准确有效的送达地址信息,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视为未变更。双方同意按前述地址向对方送达各类文件、函件等,寄出及发送时间为送达时间。5、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合同附件、降价函及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等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6、乙方需配合甲方对中标品种进行精细化管理,认可甲方关于医用物资精细化管理及物流延伸服务项目的招标结果,并按照相关要求在医院开展业务。(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1.T号、甲方(盖章):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乙方(盖章):乌鲁木齐市中康泰医疗器“医院械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天S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地址:乌鲁木齐苏州东街789号河区)莲湖路219号9栋三层1号商铺电话:0991-7968008电话:18199185430日期:2026年03月19日日期:2026年03月19日合同中合z·附件: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或品牌产品注册证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单位含税单价(元)包装价格(元)备注1压力蒸汽灭菌卷状指示标签61mm*34mm*900片蔓芙莱压力蒸汽灭菌卷状指示标签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片1602560元/件2134C压力蒸汽灭菌包内化学指示卡134C蔓芙莱134C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片0.1836元/盒3紫外线强度指示卡K-UC100PCS/瓶科见紫外线强度检测指示卡不属于医疗器械范围片1100元/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毒灭菌包装类耗材 紫外线强度指示卡 紫外线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