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2026)
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巷道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巷道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10070756382603050635
项目业主:
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巷道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7810070756382603050635
合同总金额:
¥58,022.87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4月23日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根据业主方提供的范围线或相关资料,对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进行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及无人机航摄服务等,并绘制相应文件。 2.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预算书)。提供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各6份,概算书及预算书各6份。 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需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2.服务单位需协助业主方完成施工过程的变更处理及竣工验收。
合同附件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巷道提升工程).pdf
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 2026-05-08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巷道提升工程工程地点:台山市赤溪镇设计证书等级:乙级(A235035242)合同编号:发包人(甲方):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设计人(乙方):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签订日期:22026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1-发包人: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设计人: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一、本合同订立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巷道提升工程图纸设计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二、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巷道提升工程2.2工程地点:台山市赤溪镇三、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用途作为委托的依据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1明确设计服务内容及范围2发包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具体需求1《设计任务书》作为设计的依据3发包人对文件的确认意见1文件格式要求作为出图依据四、勘察任务(内容):工作量:对田头圩进行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面积为725亩;无人机航摄面积为470亩。五、项目设计的名称、阶段、设计内容:项目名称: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巷道提升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范围:项目位于台山市赤溪镇田头圩设计内容:对田头圩内未硬底化巷道和排水进行改造,局部破损砼路面进行修复5.1支付金额及方式:本工程概算建安费为902936.27元,勘察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编制的《工-2-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价,结合市场调节价,勘察设计费下浮20%。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本工程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为人民币¥58022.87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零贰拾贰元捌角柒分)。本工程勘察费=工程地形测量费+无人机航摄服务费,其中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33383元/km(比例尺为1:500),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附加调整系数=1.5(数字化测绘),无人机外业航摄服务成本基价=7000元/km(平原地形、正射摄影、地面分辨率为10cm、10km²),无人机内业航摄服务成本基价=1146.72元/幅(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制作、1:500、I等)。本工程勘察费=工程地形测量费+无人机航摄服务费=725/1500*33383*1.5+470*666.67/250000*1146.72+350*666.67/1000000*7000=27833.25元。项目设计费=设计服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下浮率,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1.0,预算编制费=设计费*10%。以“直线内插法”计算,项目设计费=902936.27*4.5%*1.0*1.0*1.0*(1+10%)=44695.34元。经双方协商同意,结合市场调节价,勘察设计费合同价下浮20%计算:(27833.25+44695.34)*(1-20%)=58022.87元,最终服务金额以市财政局审核定价为准。付费次数支付比例付费时间第1次付费90%:52220.58元乙方提交最终方案设计成果,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后10天内支付第2次付费10%:5802.29元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申请资料提交齐全后10个日历天内个日历天内5.2若图纸需送相关部门审核,所有程序由甲方跟进,所有送审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5.3晒图价目表:序号图幅价格(元/张)1A0号13.002A1号6.503A2号4.504A3号2.20六、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乙方应自合同签订-3-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6.1.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原合同设计费。6.1.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6.1.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6.2乙方责任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6.2.3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6.2.4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两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七、违约责任:7.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工作量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因为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拖延,造成工程损失,由乙方继续完-4-善设计任务,并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收设计费。7.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定金。八、其他8.1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甲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甲方需要乙方的乙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8.4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出差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8.5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台山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8.8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叁份。8.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委托方(发包人)单位名称:台山市赤溪镇人民政府(盖章)承接方(设计人)单位名称:中晟汇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1(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6年3月23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