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项目编号:CD2024-0014
一、合同编号
CD2024-0014-26
二、合同名称
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CD2024-0014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
联系方式:83561591
供应商(乙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号
联系方式:139242324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公务车辆加油服务
1(项)
7,000,000.00
7,000,000.00
合同金额: 7,000,000.00元,大写金额:柒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01日至2027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
2026年05月08日
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中国石化政府采购客户加油合同甲方: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政项目编号:CD2024-0014)的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加油卡加油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5.乙方根据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进行充值到登记卡,因此将根据充值额度对甲一、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预算金额为7000000元(柒佰万元整),涉及的加油车辆为甲方指定车辆,涉及的加油站为乙方指定的具有加油卡加油设备的中国石化加油站。二、加油结算及对账办法1.甲方在乙方申请140万元60天信用赊销额度,乙方先预充值赊销额度金额到甲方的加油登记卡主卡1000114400028716505。乙方指定属下的站前加油站为甲方办理开票、还款、消费对账等相关业务。2.甲方在乙方加油站加油按当时油机价格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自然月,乙方于次月开出发票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发票的当月内支付上月的消费款,并在付款时备注为站前加油站加油款项,以便乙方确认收款。3.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结算日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加油情况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到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申请油款支付,并在收到发票当月的月底前支付油款到乙方加油站指定的账户。如甲方需要变更发票类型,应提前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通知乙方。经确认后的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补充附件。4.甲方加油登记卡开卡单位、还款实际付款单位与乙方出具的发票抬头单位三者一致,均为甲方。5.乙方根据给予甲方的授信额度进行充值到登记卡,因此将根据充值额度对甲方进行函证,甲方应配合回函确认相符。6.因甲方为政府部门,采用财政支付的方式支付费用,本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第1页共5页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中国石化政府采购客户加油合同甲方: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编号:CD202个0014)的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加油卡加油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一、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预算金额为7000000元7000000元(柒佰万元整),涉及的加油车辆为甲方指定车'辆,涉及的加油站为乙方指定的具有加油卡加油设备的中国石化加油站。二、加油结算及对账办法加油结算及对账办法,旧矿1.甲方在乙方申请】40万元~m~天信用赊销额度,乙方先预充值赊销额度金额到甲方的加油登记卡主卡1000旦丝00028716505。乙方指定属下的圭匪匪加油站为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乱`甲方办理开票、还款、消费对账等相关业务。2.甲方在乙方加油站加油按当时油机价格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为自然月,乙方于次月开出发票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发票的当月内支付上月的消费款,并在付款时备注为~型遮辶加油站加油款项,以便乙方确认收款。3.乙方每月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结算日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加油府采购中心“2023年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公务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情况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到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申请油款支付,并在收到发丿票当月的月底前支付油款到乙方加油站指定的账户。如甲方需要变更发票类型,应,rhr、提前以书面形式(盖单位公章)通知乙方。经确认后的书面通知作为本合同补充附件。4.甲方加油登记卡开卡单位、还款实际付款单位与乙方出具的发票抬头单位三者一致,均为甲方。方进行函证,甲方应配合回函确认相符。6.因甲方为政府部门,采用财政支付的方式支付费用,本合同所指的付款时间第1页共5页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因审批部门审批手续迟延或拨款不及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不作异议,则视为甲方已确认对账单数据。为乙方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密码而发生损失,按加油登记卡相关条款处理。3.乙方员工须配合甲方加强车辆用油管理。卡之间进行金额转移均视为正常使用,卡片使用率达到85%以上。3.甲方若对乙方提供的对账单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对账单十日内书面通知乙回加油登记卡。若甲方卡片使用率低于85%,乙方有权停止继续向甲方发卡。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审核交易明细。若甲方收到对账单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已确认对账单数据。4.甲方应当为乙方上门或函证对账提供便利。5.甲方就与乙方进行的一切业务交易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根据本合同所进行的业务事项及交易内容。6.甲方须对加油登记卡设置密码,并保管好密码,确保不泄露:如因甲方密码泄露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国石化(广东)加油登记卡相关章程的各项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甲方的各项信息资料予以保密,为甲方提供优质、方便、安全、快捷的服务。2.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保质保量供应甲方。在市场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供应甲方用油。3.乙方员工须配合甲方加强车辆用油管理。4.乙方因业务发展引起的服务变更或有影响甲方使用加油卡的情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57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甲方的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6.对于违反中国石化(广东)加油登记卡章程有关规定的持卡人,乙方有权收同加油登记卡。若甲方卡片使用率低于85%,乙方有权停止继续向中万发卞。第2页共5页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采购支付部门的审查时间和支付时间)。因审批部门审批手续迟延或拨款不及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不作为乙方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中国石化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加油登记卡。若卡片遗失、被盗或遗漏密码而发生损失,按加油登记卡相关条款处理。2.甲方应确保其所持加油登记卡均重复充值加油,副卡正常使用加油及主卡副卡之间进行金额转移均视为正常使用,卡片使用率达到85%以上。3.甲方若对乙方提供的对账单有异议时,应在收到对账单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审核交易明细。若甲方收到对账单十日内未向乙方提出书面4.甲方应当为乙方上门或函证对账提供便利。5.甲方就与乙方进行的一切业务交易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根据本合同所进行的业务事项及交易内容。6,甲方须对加油登记卡设置密码,并保管好密码,确保不泄露:如因甲方密码泄露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1.甲方应按中国石化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加油登记卡。若卡片遗失、被盗或遗漏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国石化(广东)加油登记卡相关章程的各项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对于甲方的各项信息资料予以保密,为甲方提供优质、方便、安全、快捷的服务。2.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保质保量供应甲方。在市场资源紧张的情2.甲方应确保其所持加油登记卡均重复充值加油,副卡正常使用加油及主卡副况下,优先供应甲方用油。4.乙方因业务发展引起的服务变更或有影响甲方使用加油卡的情况时,应提前通知甲方。5.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甲方的授信额度与授信期限。6.对于违反中国石化(广东)加油登记卡章程有关规定的持卡人,乙方有权收第2页共5页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五、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中国石化(广东)加油登记卡相关章程和加油登记卡用户手册的规定使用加油登记卡,乙方可视实际情况冻结甲方加油登记卡账户并解除本合同。七、期限和终止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服务承诺提供规范服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当事人的责任,但属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情况除外。(2)除适用的破产法所禁止的情形外,如果任何一方出于债权人的利益,已被/户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及承担。八、争议的解决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都认可的其它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项的详情和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根据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以及如何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七、期限和终止1.本合同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2.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以书面形式立即终止:(1)合同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并未能在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指明该违约事项后30天内改正的,由守约方经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终止(2)除适用的破产法所禁止的情形外,如果任何一方出于债权人的利益,已被指定接收人或资产受让人,或破产或无力偿付到期债务,另一方可经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合同;(3)不可抗力情况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终止本合同。(4)政府职能部门或乙方上级公司明文禁止本合同约定事项时,乙方有权在通知甲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3在合同期结束后,若双方合作愉快,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续签本合同。八、争议的解决1.在履行本合同及围绕本合同订立的补充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第3页共5页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五、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中国石化(广东)加油登记卡相关章程和加油登记卡用户手册的规定使用加油登记卡,乙方可视实际情况冻结甲方加油登记卡账户并解除本合同。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服务承诺提供规范服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当事人的责任,但属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情况除外。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及守约方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及承担。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都认可的其它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项的详情和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根据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以及如何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1.本合同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2,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以书面形式立即终止:(1)合同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并未能在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指明该违约事项后30天内改正的,由守约方经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终止J口口0(、t、ˇ妻指定接收人或资产受让人,或破产或无力偿付到期债务,另一方可经发出书面通知卜‘J巳丶樊后终止本合同:(3)不可抗力情况发生,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终止本合同。越秀.(4)政府职能部门或乙方上级公司明文禁止本合同约定事项时,乙方有权在通·r.f。‘、知甲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汪`3.在合同期结束后,若双方合作愉快,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可续签本合同。1.在履行本合同及围绕本合同订立的补充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第3页共5页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讼。九、其他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合同使用文字效力本合同若不经双方另行商定,所有文件、章程、手册、电传、通知及双方其他书面文件信函,均应以中文为准。3.权利不得转让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4权利放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且不得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的放弃和丧失。5.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附件中国石化(广东)加油登记卡相关章程(在中石化网上营业厅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sinopecsales.com/)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部分以本协议为准。第4页共5页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讼。2.在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责任外,合同双方须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其他责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任。九、其他1.适用法律2.合同使用文字效力本合同若不经双方另行商定,所有文件、章程、手册、电传、通知及双方其他书面文件信函,均应以中文为准。2.在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责任外,合同双方须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其他责3.权利不得转让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4.权利放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且不得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的放弃和丧失。5.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适用法律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附件“下载中心”中国石化(广东)加油登记卡相关章程(在中石化网上营业厅的下载,网址:httD∶//wⅥⅢales.com/)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s△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部分以本协议为准。第4页共5页合同编号:33250117-26-MY0607-0160甲方(盖章):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95号联系人:余巧干电话:13903078207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外签字日期:202年4月18日乙方(盖章):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136号联系人:韩文慧电话:020-83283341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6年4月5日本合同打印及签章见证人:捽文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加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