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云存储空间和链路租赁采购合同公告(丹阳市中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181-FW2026-09888
二、合同名称:医学影像云存储空间和链路租赁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81-FW2026-09888
四、项目名称:医学影像云存储空间和链路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阳市中医院
联系方式:15896373922
供应商(乙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联系方式: 189512856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医学影像云存储空间和链路租赁
项目编号:JSZC-321181-FW2026-09888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项目预算: ¥198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云阳路38号
采购单位: 丹阳市中医院
联系人姓名: 信息科
联系电话: 15896373922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98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07 20:08
扫描全能王 2026-05-06 14.46.pdf
合同编号:JSZJF2601360CGNOO丹阳市中医院医疗影像云一影像云存储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地:丹阳甲方:丹阳市中医院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丹阳市中医院医疗影像云-影像云存储]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影像云-影像云存储”,用以支撑甲方在医疗影像数据的云归档存储及管理。2.技术服务的内容:提供“医疗影像云-影像云存储”的医疗影像数据的云归档存储及相关服务:1)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派出人员在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医疗影像云一影像云存储”服务使用的实施、培训;2)乙方为甲方的技术性研发提供电话、邮件的远程技术支撑;3)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疗影像云一影像云存储”相关的支撑服务:4)“医疗影像云一影像云存储”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部署,经甲方确认后开始对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内容进行验收;5)技术服务达标后甲方在本合同签字完成后协议生效。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丹阳市中医院]2.研发培训地点:[丹阳市中医院]3.存储服务数量:合同签订当年10T,后期按10T增量递增。实时存入操作4.技术服务内容:上传和下载速率保证不低于250Mbit/s,即25MB/s以上。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协调医院原PACS厂商与乙方在部署“医疗影像云-影像云存储”时所有相关第1页共5页1合同编号:JSZJF2601380CGNOO对接工作。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采用租用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合同2个月支付给乙方2.本次签订的“医疗影像云一影像云存储”合同,租赁空间共计10T,10T每年总费用为:19800元(含云存储费用13800元和线路费用6000元)。3.后期甲方若需要空间递增租赁,递增的空间租赁费另外签署合同。4支付时间:1)甲方自项目交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金额支付给乙方。2)后期甲方则按照实际使用的存储空间,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2、3两点结算金额并支付给乙方,支付时间为每年1月31日前。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电力路支行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账号:9558851104000799039纳税人识别号:91321181751434707P地址:丹阳市新民东路33号电话:0511-86524232第五条产品功能说明医疗影像云一影像云存储。第六条双方的保密义务:1.本合同一方(“资料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资料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简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及/或其他权利。2.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资料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向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执行本合同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材料进行复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接受方必须将保密材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材料,并对保密材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不慎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资料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独立开发的:3)由资料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资料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4)法律要求资料接受方披露的,但资料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资料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24.本合同保密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年。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2页共5页合同编号:JSZJF2601360CGNOO第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让给项目无关方承担。第九条乙方保证1.甲方存储的数据安全性和完整性的保证。电信云存储采用分布式的存储架构设计,利用多台服务器的资源,提供更快的存储读取速度。基于分布式的存储架构,同时数据的存放采用2副本的机制,充分保障安全性。用户的所有数据以2副本的形式分布在云存储所有的硬盘中,任一存储节点的硬盘、服务器发生故障,都不会有丢失数据的风险。1)应用层面安全用户的文件传到我们平台后是切片保存的。比如100M的1个文件会分成25个4M文件,分别放在不同的服务器的25块硬盘里面。同时采用2副本的方式,数据同时还要再复制1份放在另外25块硬盘中。这样机房维护人员即使拔出任何一块或多块硬盘都无法读取到完整数据。相应的,在电信云数据中心,作为电信云计算平台的管理员,都有统一的堡垒机,管理员如果需要做日常维护,需要通过堡垒机登陆跳转到云平台做维护,堡垒机有命令操作日志和视频录像功能,管理员做的任何操作都有记录,所以也是从管理上确保了安全。2)数据加密传输从应用系统数据传输的实现角度来说,PACS厂商本身将影像文件保存到云端就是加密保存,电信是无法破解的。而且PACS厂商只上传影像图片id及文件本身,而病人相关信息都不会上传,不会泄露病人隐私。3)数据分片同步快医院的SAN架构的存储使用方式,通常采用RAID方式做磁盘冗余。假如医院有1块硬盘在夜里12点突然损坏,第二天9点医院机房巡检发现后,立刻更换1块新的硬盘。但是RAID盘的数据同步通常需要24小时,也就是说,在24+9个小时内,不能再坏一块硬盘,否则会丢数据。相比较来说,电信云存储平台如果损坏1块4T的硬盘,系统第一时间发现,系统将迅速找出这个4T硬盘中在平台的另外一个副本,这些文件切片几乎散布在平台的所有硬盘中,云存储平台会利用所有的硬盘性能、空间来复制这4T的数据,复制过程一般2-3分钟就结束。同步完成后,系统每个文件又是2份,因此不会出现连续2块硬盘损坏造成数据丢失的问题。2.合法权益的保证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过程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技术服务成果侵犯了其知识产权,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2)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3.数据归还的保证第3页共5页3合同编号:JSZJF2601360CGNOO在合约期满,如甲方不需再租赁乙方的产品,甲方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无偿配合将甲方存储在乙方云端的数据转存给乙方,转存完毕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甲方的数据。第十条售后服务乙方在每个维护年度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项目包括:1)软件缺陷的免费更新服务:2)提供7*24小时远程支持服务(形式:电话、电子邮件):响应时间: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第十一条“医疗影像云一影像云存储”最终解释权归乙方所有。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阮宜才]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陈鹏赟:]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2.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3.甲方与乙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书面信函方式的,应采用挂号信进行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邮戳为准。通知地址为:甲方:丹阳市中医院第4页共5页4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合同编号:JSZJF2601360CGNOO地址:丹阳市云阳路38号联系人:阮宜才电话:15896373922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地址:丹阳市新民东路33号联系人:陈鹏赟电话:18952920828甲方:丹阳市中医院司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地址:丹阳市阳路38号地址:丹阳市新民东路33号代表签字:道才HSR代表签字:2026年4月1日年月日第5页共5页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学影像云存储空间和链路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