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机采购合同公告(德清县中医院2026)
一、合同编号:11N47122057920262801
二、合同名称:德清县中医院血透机(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521265070150000006-1
四、项目名称:德清县中医院血透机(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德清县中医院
地址:武康镇群益街383号
联系方式:13511201207
供应商(乙方):杭州马列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联系方式:137016890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单泵血透机、双泵血透机
数量:1.00
单价(元):450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费森尤斯规格型号:4008S Version V10等
2.合同金额(元):450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德清县中医院,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30日内交付设备,甲方另有要求的按需分批到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血透机合同.pdf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德清县中医院血透机项目编号:330521265070150000006-1甲方:(买方)德清县中医院乙方:(卖方)杭州马列贸易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德清县中医院血透机)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一)1.货物名称:单泵血透机2.型号规格:费森尤斯4008SV103.技术参数:详见招投标文件4.数量(单位):28台(二)1.货物名称:双泵血透机2.型号规格:费森尤斯5008S3技术参数:详见招投标文件4.数量(单位):5台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佰伍拾万陆仟元整(¥4506000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韭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本合同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在30日内交付设备,甲方另有要求的按需分批到货。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3.交货地点:德清县中医院八、货款支付甲方按以下第【2】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分期支付(1)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计¥【2253000】元(大写【贰佰贰拾伍万叁仟】元整);(2)全部货物交付并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计¥【2253000】元(大写【贰佰贰拾伍万叁仟】元整)。3.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8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调试和验收1.开箱检验: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附件及招标文件,对货物的外观、包装、数量、型号、随附单证(如合格证、说明书、报关单等)进行开箱检验。检验合格的,双方签署《开箱检验报告》: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足。2.安装调试与最终验收:乙方应在开箱检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安装调试完成后进入【15】个工作日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设备无重大故障且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最络验收报告》,该报告为支付验收款的依据。173、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总限额为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9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7方对在使用、维护本项目设备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患者信息、医疗数据、内部管理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一真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德清县中医院乙方:杭州马列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德清县群益街383号地址:杭州市石桥路279号1号楼B座201室之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6年月8日签字日期:22年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透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