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2026)
一、合同编号:SCHT-2026-496432
二、合同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4512002495208
四、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碧天路125号
联系方式:19160023102
供应商(乙方):资阳市笛欧奔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百威英博大道2-1-16号
联系方式:151081588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C2312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8(辆)
¥4,750.00
¥38,000.00
无
合同金额: 3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07日至2027年05月07日
履约地点:雁江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05月09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51219512001000001征集人: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资阳市笛欧奔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6-496432甲方:资阳市雁江区交通运输局乙方:资阳市笛欧奔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8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维修工时费最高限价基础单价:4750.00元折扣率:7.00%报价单价:4750.00元数量:8服务价格:38000.00元服务内容:折扣率不得高于60%。服务标准:折扣率不得高于60%。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车辆维修工时费折扣率不得高于60%(2)服务名称:零部件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第1页-服务内容:更换的配件及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服务商的全新正品件,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对更换后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免费予以调换(除易损件和人为因素外)。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送修车辆单位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除外)。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送修车辆单位选择。服务标准:更换的配件及材料必须是正规生产服务商的全新正品件,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对更换后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免费予以调换(除易损件和人为因素外)。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送修车辆单位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除外)。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送修车辆单位选择。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质量标准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维修服务必须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等与汽修相关的标准执行。总成修理:质保期为100天或车辆行驶2万公里(人为除外);二级维护:质保期为30天或车辆行驶5000公里以内(人为除外);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保期为10天或车辆行驶2000公里以内(人为除外)。质量保证期间中行驶里程和日期,以先达到者为准。质保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和承诺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在质保期内,同一车辆同一问题在以上标准规定时限内反复维修的,原维修服务商必须免费保修,无法完成修复工作的,送修单位有权将该故障车辆交由其它定点维修服务商,所需费用由原维修服务商承担。服务标准:维修服务必须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等与汽修相关的标准执行。总成修理:质保期为100天或车辆行驶2万公-第2页-里(人为除外);二级维护:质保期为30天或车辆行驶5000公里以内(人为除外);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保期为10天或车辆行驶2000公里以内(人为除外)。质量保证期间中行驶里程和日期,以先达到者为准。质保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和承诺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在质保期内,同一车辆同一问题在以上标准规定时限内反复维修的,原维修服务商必须免费保修,无法完成修复工作的,送修单位有权将该故障车辆交由其它定点维修服务商,所需费用由原维修服务商承担。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维修档案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服务标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设施设备基础单价:0.00元折扣率:0.00%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第3页-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1-202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1-2023)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服务标准: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1-202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1-2023)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碧天路125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6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6.05.22五、违约责任-第4页-/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付清清甲方联系人:付清清联系电话:19160023102单位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碧天路125号2026年05月07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黎官怀开户银行: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760120000005060乙方联系人:黎官怀联系电话:15108158818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资阳市市辖区银行行号:3146636000202026年05月07日-第6页--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