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 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制委托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湖北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2026)
湖北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2026年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6-3-11
二、合同名称:2026年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制委托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6-3-11
四、项目名称:2026年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
2、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50号
3、联系方式:027-87312212
4、供应商(乙方):武汉先锋市场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5、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17号兆富国际大厦1610室
6、联系方式:027-878822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98800元
5、合同金额:29.8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湖北武汉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6-0197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5-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5-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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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常态化合同.doc
合同编号:【2026-3-11】2026年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委托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湖北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5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20002133X法定代表人:洪亮委托代理人:刘丹联系方式:027-87311699乙方:武汉先锋市场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徐家棚街道武汉长江中心云玺14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717935831Q法定代表人:曹敏委托代理人:梅波联系方式:027-878822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甲方就【2026年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1)技术服务的目标: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第页共7页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等文件精神和最新工作要求,通过对各市州不动产登记机构作风建设和窗口建设监测,系统审视我省不动产登记服务现状,精准识别服务短板,为进一步巩固全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能力建设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供支撑。(2)技术服务的内容:1.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等文件精神和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湖北省现状,修改完善全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体系。2.结合《全国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和窗口建设最新要求,细化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框架;优化监测指标及评分细则,修改完善《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表》。3.结合湖北省不动产登记实际工作,从监测对象、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评分规则、成果应用等方面,修改完善《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办法》。4.根据上述监测办法和监测表,修改完善《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操作手册》。5.按照2026年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监测计划安排,开展各市州不动产登记机构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数据采样和分析,梳理工作短板,推动整改落实。6.甲方要求的其他工作。(3)技术服务的方式:非驻场服务。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第2页共7页(1)技术服务地点:非驻场,按项目需求提供服务。(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2月31日。(3)技术服务进度:按甲方要求执行。(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甲方验收。(5)技术服务期限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第三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文件资料:《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印发2026年湖北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要点的通知》(鄂自然资登记(2026)9号)等。(2)提供工作条件:提供但不限于必要的部门协调、技术指导等工作。第四条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1)本合同总金额为含税人民币298800.00元(大写:含税贰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该费用已包含乙方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人力、技术、耗材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40%,共计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119520.00元)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10日内,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40%,共计人民币壹拾壹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119520.00元)供应商交付所有项目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20%,共计人民币伍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59760.00元)第3页共7页甲方在每次支付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对应金额发票。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甲方的支付时间节点作对应顺延。(3)开户名称:武汉先锋市场策划有限责任公司(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5)银行账号:421867018018150106471因乙方未开具发票、提供账户信息不全、错误等非甲方原因导致服务费用未按时支付给乙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保保密责任(1)乙方应当对合同订立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知悉和接触的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数据和档案等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内部非相关工作人员、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转让、赠予、交换、复制、摘抄、留存、传播、公开和非法利用。(2)乙方应当自主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乙方对所知悉、持有的国家秘密、国家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安全管理义务,不因本项目结束、合同解除或终止而自行免除。第六条技术服务验收标准与方式(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监测服务。(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要求完成文档成果和数据成果的提交。1.文档成果《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办法》第4页共7页《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表》《湖北省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操作手册》2.数据成果湖北省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监测成果,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几种:《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结果排名表》《湖北省市州各区(县)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结果排名表》《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扣分表》《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问题清单》(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组织验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时间根据甲方工作安排确定,地点由甲方指定。第七条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八条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九条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逾期履行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申请延长履行期限,在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完成项目成果并通过验收,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因上述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因甲方需求变化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等原因导致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合同履行期限作相应顺延。(3)因乙方原因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或者成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第5页共7页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30%的违约金,已支付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给甲方。(4)若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并支付总金额30%的违约金。(5)乙方经过四次修正、补充、补救但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仍不能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权益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指定肖本绪为本合同联系人,乙方指定梅波为本合同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资料,经双方确认后视作本合同的重要组成内容:(1)可行性论证报告:无。(2)技术评价报告:本项目实施方案。(3)技术标准和规范:《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4)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5)其他资料:无。第十三条其他事项第6页共7页(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当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为签署页,后无正文)甲方(盖章):湖北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6.5.9乙方(盖章):武汉先锋市场策划有限资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2026.5.7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测 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监制委托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