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 松材线虫病防治采购合同公告(白河县林业局2026)



一、合同编号: HT-白河县-2026-00016
二、合同名称: 白河县冷水河流域松材线虫病防治合同(2026年续签合同)
三、项目编号: ZCSP-白河县-2026-00135
四、项目名称: 白河县冷水河流域松材线虫病防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白河县林业局
地 址: 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14号
联系方式:13399250305
供应商(乙方):白河县申洋劳务有限公司
地 址:茅坪镇大山村
联系方式:18240851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在白河县双丰镇、西营镇及仓上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松林总面积0.6539万亩,在承包总面积内即死即除,保证承包地境内无死树枯死树。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634283.0000元
合同金额: 63.4283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白河县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5-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白河县冷水河流域松材线虫病防治合同.pdf

白河县冷水河流域松材线虫病防治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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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冷水河流域松材线虫病防治合同(2026年续签合同)甲方:白河县林业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10929MB29646718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114号联系方式:13992560158法定代表人:张良青乙方:白河县申洋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9MA70QB5P84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茅坪镇大山村一组联系方式:18240851777法定代表人:阮斌为切实做好白河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全面清理枯死松树,减少病源,控制疫情扩散蔓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技术规范》(LYT1865-2009)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开招标确定的枯死松树清理施工内容和技术标准要求,以及《白河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2025年至2027年)三年绩效承包实施方案》,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守信的原则,在绩效承包第一年(2025年)合同履行基础上,续签本次合同,即绩效承包第二年(2026年)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施工作业内容及价款(一)乙方的施工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绩效承包区域内(双丰镇、西营镇及仓上镇,总面积0.6539万亩松林)内的病死、濒死及火烧、水毁、风倒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死亡松树按技术要求彻底除治,严格落实(“发现一株、除治一株”)原则,做到应除尽除、不留死角。对采伐的松木1和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进行全部清理,须采取就地(就近)粉碎(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烧毁或钢丝网罩(山高坡陡、不同道路、人迹罕至且不具备其他除害处理条件的))处理;疫木伐桩高度严格控制在5厘米以内,并对伐桩进行施药防治。2、日常监测:对承包区域开展常态化松材线虫病监测,详细调查疫情发生地点、发生面积、枯死松树数量等情况,对枯死松树进行精准定位(标注地理坐标),使用国家林草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移动端APP,全面、准确记录并上报调查相关信息,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3、疫木取样:抽取承包区域内松树进行取样,应遵循《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版)》及甲方的具体要求,并及时提交至甲方(天保股/林业科技服务中心),同时按规范填写松材线虫病取样记录表,确保可追溯。4、疫木管控:负责承包区域内采伐的松木及其他原因致死松木全程不下山,对区域周边农户柴垛、房前屋后的松材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松材、松木及其制品等,及时清理或上报甲方,杜绝松材疫木流失,严防疫情扩散。(二)合同价款1、根据《白河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2025年至2027年)三年绩效承包实施方案》规定,本年度(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除治区域为双丰镇、西营镇及仓上镇,总面积0.6539万亩松林,除治任务为承包区域内无死亡松树。2、本合同为续签合同,本年度工程任务单价按2025年度(该项目)招标单价执行,本年度续签合同总价款为:陆拾叁万肆仟贰佰捌拾叁元整(¥634283元整),该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费、保险费、安全防护费、2样品取样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施工作业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第二条工程绩效承包施工时间、地点及数量1、施工时间:自2026年1月起至2026年12月止(与2025年度承包周期保持一致,确保绩效承包连续性),乙方需在该期限内完成全部施工作业,实行“常年调查作业(发现一株,清除一株)”。2、施工地点及数量:施工地点为白河县冷水河流域双丰镇、西营镇及仓上镇,总防治面积0.6539万亩松林,具体作业范围以甲方指定的小班范围为准,乙方需对该区域内所有符合除治条件的枯死松树进行全面清理。第三条服务质量及要求1、枯死松树伐除要求:全面伐除承包区域内病死、濒死及各类原因导致死亡的松树,伐除时须使用手锯或油锯,严禁使用斧头,避免损坏周边健康松树及植被;除治区域应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严格执行“即死即清”,不得拖延堆积。2、疫木销毁要求: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4年版)》及甲方相关技术要求,对采伐的松木和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丫进行全部清理,在冬春季媒介昆虫非羽化期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须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全部处置完毕;在媒介昆虫羽化期内开展“即死即清”并按照当日采伐当日就地粉碎、烧毁或钢丝网罩处理的要求进行处置,同时将数据上报甲方并及时配合上传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监管平台。焚烧过程需做好防火措施,全程现场监管并按要求报备,确保无火情隐患。33、伐桩除害要求: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在伐桩上放置熏蒸药剂,用0.8毫米以上厚度的塑料薄膜覆盖,绑紧后用土将塑料薄膜四周压实;钢丝网罩处理时,使用钢丝直径W0.17毫米,2网目数≥16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围裹固定在伐桩上。伐桩除害率必须达到100%,确保无媒介昆虫滋生。4、监督配合要求:乙方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枯死木清理、监测取样等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对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确保作业质量符合合同及技术规范要求。5、施工资料要求:乙方须建立完善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相关作业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施工方案(作业设计)工程物资、材料、设备的质量证明、施工人员保险、施工安全管理及技术培训等文件;施工日志及台账、来往函件、日常监测、取样记录表等各类相关表格和影像资料等文件;自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报审单等相关文件资料。施工资料应遵循实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逻辑清晰等原则,并按月上报甲方备案,确保施工过程可追溯。6、安全及责任要求:乙方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工作,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确保群众财产、生长健壮的松树及其他树木不被损坏,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杜绝森林火情发生。第四条马验收组织及时间41、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本年度全部枯死松树清理除治、监测、取样等作业任务后,须向监理单位及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同时提交完整合格的施工资料。2、甲方在收到后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工作人员、监理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乙方作业质量、完成情况、施工资料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相关技术规范执行。3、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检测、鉴定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第五条付款方式《白河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2025年至2027年)三年绩效承包实施方案》实行按年度工程阶段进度兑付工程款,付款比例为30%-30%-40%,具体付款节点如下:1、本年度工程启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190284.90元)作为工程预付款,用于乙方购置材料、组织人员进场;2、本年度工程中期,经甲方及监理单位检查确认乙方完成阶段性作业任务、质量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190284.90元);3、本年度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40%的工程款(即¥253713.20元);47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第六条其它约定5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将营业执照、相关施工资质、技术人员资质及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等原件交甲方查验,复印件留存甲方备案,确保乙方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和能力。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也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派遣的项目技术员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资质的技术人员,更换后的技术人员须经甲方认可并备案。3、工程进度要求:乙方须制定详细的年度施工计划,报甲方及监理单位备案并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若有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因素及乙方原因导致的施工进度停滞或落后等情况发生,乙方须及时调整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方案并组织落实相关具体措施,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4、施工过程中,乙方须自行协调处理与当地群众、村组的矛盾纠纷,确保施工顺利进行,若因矛盾纠纷导致施工延误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合同标的服务及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和市场风险,因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增加任何合同价款。6、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规定,规范开展作业,配合甲方完成上级部门的检查、审计工作,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第七条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须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6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须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经甲方催告后,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合同生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将乙方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任何招标采购活动。2、乙方作业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须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因整改所导致的工程延期责任或损失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完成全部作业任务的,每逾期一天,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原1%标准过高,调整为合规比例);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4、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乙方延误工期或影响甲方履约的,双方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就后续事宜协商解决。5、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开展枯死松树清理、疫木管控等工作,或砍伐枯死松树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乙方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或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第八条安全责任17方在施工除治过程中,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森林火情7及人员伤亡事故;若发生上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2、乙方须在施工前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覆盖整个施工周期,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若乙方未购买保险或保险期限不足,导致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施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明确防火责任人,严禁在林区违规用火;若因乙方作业引发森林火情,乙方须承担全部扑火费用及相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等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结论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根据鉴定结论签订书面处理协议,协商解决争议。2、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的文本和生效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一份,报上级林草部门备案一份,四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不得实质性修改本合同主要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一条合同续签补充说明8根据《白河县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2025年至2027年)三年绩效承包实施方案》,本合同为在绩效承包第一年(2025年)合同履行基础上续签的2026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绩效承包年度合同,(在2025年度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整改及验收延期至本年度本月的情况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效力追溯至2026年1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2026年5月9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学):联系电话:824085/222日期:2026年厂月9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松材 松材线虫病防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