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审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T-201226025-261620
四、项目名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2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国资国企及专项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本级
地 址: 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
联系方式:65528707
供应商(乙方):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217号海迪商务中心10楼
联系方式:137970762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审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370000
合同金额: 37.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东湖高新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5-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09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第一包: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建设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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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书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商定并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甲方为获得审计服务,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2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国资国企及专项审计(项目编号:HBT-201226025-261620)第1包,而公开招标,并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370,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2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国资国企及专项审计(项目编号:HBT-201226025-261620)第1包的包干价格。本合同总价为固定包干价格,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审计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资料费、报告制作费、税金及利润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审计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1.考虑到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投标承诺及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优质审计服务,并承担因自身缺陷导致的全部责任。2.考虑到乙方提供的审计服务,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审计服务费。3.合同条款详见本合同第二部分。-1-4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乙方: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盖章)邮编:430079(盖章)邮编:430015传真:65525095传真:027-85710386电话:(027)65525095电话:027-8571038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1年5月9日日期:22年5月日938-2-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基本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东湖高新区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政策措施、公共资金、国有资源等重点领域,切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揭示财政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财政收支活动的效益效果,维护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中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厘清风险点,查找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出具审计报告。二、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2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国资国企及专项审计(项目编号:HBT-201226025-261620)第1包2.工作内容:序号项目名称单位主要工作内容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和交通局2024-202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和交通局摸清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审查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非税收入管理和经费开支压缩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及会计核算合规性等。-3-3.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审计服务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满足甲方对于审计结果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等的要求。4.保密要求: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依规保守工作中的各项国家秘密、审计工作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知悉的前述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并且乙方应当承担因泄密行为而造成的所有损失。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5.其他要求:(1)审计工作须按单位及对应项目单独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当对本项目审中及审后的整改工作提供必要支持。(2)工作完成时间:乙方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3)地点:按照甲方要求执行。(4)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列明的人员配置方案派出审计团队进行审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核心审计人员。(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质量检查,否则将被取消受托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政府审计相关的业务。(6)乙方接受委托任务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审计服务,不得将项目转让、转包(分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如项目延期,审计费用不再增加。(7)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做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甲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和审计结果严格保密。-4-(8)乙方应保证所出具的各类审计报告或审计成果合法有效,取证资料要合法、充分、完整,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移交审计档案,方便甲方及相关部门使用及监督。因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重大报错、漏报或违反执业准则,导致甲方或相关单位依据该报告作出决策并产生损失的,乙方应在其审计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乙方应按照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的通知》(审办发(2015)71号)的要求,在甲方的指导下合法合规、尽责勤勉、廉洁公正、审慎文明地开展审计工作。三、服务约束1.乙方应主动配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对审计报告的抽查复核,对报告的质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被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审计费用,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15日内返还给甲方。四、违规处理乙方须严格履行投标书中的各项承诺及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违规处罚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受托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相关的投标和审计业务委托1.通过弄虚作假、挂靠、提供不真实信息资料的方式成为中标人的;2.严重拖延出具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严重失实、质量低劣的;3.与被审计单位或相关方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的;4.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接受委托项目,或取得审计服务合同后,拒绝或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5.违反廉政纪律的;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5-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元整,人民币(小写)¥370,000.00。本合同总价为固定包干价,具体构成见本合同第一部分。2.本合同生效且乙方人员开始审计工作满30日,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即人民币185,000.00元。3.本合同项目审计完成,乙方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经甲方验收认可,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即人民币185,000.00元。4.乙方未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税务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2026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审计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3‰)的违约金,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处理泄密事件所支付的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项目转让、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4.除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或违反保密义务、转分包义务所导致的情形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本合同总价。-6-七、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7-1第三部分中标通知书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的委托,就202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国资国企及专项审计项目(项目编号:HBT-201226025-261620)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经采购人确认,贵公司为本项目第1包的中标供应商。中标内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2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国资国企及专项审计(包1):中标金额:37万元:合同履行期限: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要求对每个项目出具审计报告,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请贵公司接此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井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完合同。特此通知!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2026年04用16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联系人:郑老师联系人:邱天、刘凯、张威、程振华电话:027-65528707电话:027.87273707-8-第四部分审计质量承诺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26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国资国企及专项审计(项目编号:HBT-201226025-261620)第1包的中标人。我司郑重承诺,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相关规定,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特此承诺。湖北安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76年5月9日-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