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郴州市北湖区民政局2026)



郴州市北湖区民政局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5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北财采计[2026]0017号-1

采购人(全称):郴州市北湖区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善孝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北财采计[2026]0017号

3、项目内容: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胡志龙

6、联系电话:07352167234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40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6年05月10日,完成日期:2028年05月09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2、地点:北湖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北湖区民政局

验收方式:第三方机构评估

验收标准:按照合同要求和文件标准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6-05-0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5月09日

合同订立地点:北湖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5274198273
电 话:13975553050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德雅路127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东风路支行

 
帐 号:591174961757

附件下载:

2026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签订地点:北湖区民政局签订日期:2026年5月日-1-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编号:北财采计(2026)0017号甲方:郴州市北湖区民政局电话:0735-2167234传真:0735-2167094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大楼内)乙方:湖南善孝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731-85661168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27号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全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政府购买居家1003养老服务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安全访视、精神慰藉等。第二条服务范围和要求-3-服务范围覆盖全区14个乡镇、街道。乙方须根据甲方确定的具体服务对象名单、类别和服务方式、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等进行服务。.1第三条服务数量和服务时间月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5)4号)文件有关要求,将服务对象划分为:A类、B类、C类三类服务对象,A类年满70周岁的散居“三无”老人、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散居“三无”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400元的政府补贴服务。A类老人超过100人,则所有A类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B类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且子女不在城区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的政府补贴服务。如B类老人超过700人,则所有B类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C类年满80周岁,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空巢”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的政府补贴服务。如C类老人超过800人,则所有C类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政府购买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老年人集中活动,活动的实际次数可计入服务的次数;原则上护理员每周上门不少于1次,月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4小时。乙方须建立明确详细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记录,经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签字(签章)确认,服务记录必须真实有效、有据可查,并将服务信息同步录入至区级养老服务平台,确保线下线上数据一致。对山区乡镇和远郊的服务对象,可适当减少服务次数,减少次数的服务对象需经服务对象本人签字确认并报区民政局同意后生效,但服务累计时间不得减少、服务质量不得降低。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合同金额本合同期服务项目总金额为叁佰贰拾万元整(¥3200000.00元)最终金额按一个年度周期内实际服务人次、服务项目据实核算,如超过合同总金额,按合同金额结算;如低于合同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合同末期经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合格的,流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结算方式(1)资金拨付:资金分四次按季度拨付,乙方每季度末根据实际服务人数计算购买服务费用,按季度将详细的上门服务内容、服务单价、服务次数、累计价格等信息整理成统计表,报送至甲方;甲方根据乙方申报金额及第三方机构的评估结果,据实拨付资金。(2)发票开具: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湖南善孝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东风路支行银行账号:591174961757如乙方在北湖区辖区内开设分公司或因其它原因变更收款账户信息的,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第五条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5-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年5月10日起至2027年5月9日止。2、合同的终止(1)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2)发生政策调整、服务对象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3)发现乙方已不符合《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5)4号)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社会影响或负面舆情,导致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第六条项目监督评价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或受甲方委托的属地乡镇、街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监督。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季度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资金拨付、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甲方会同财政部门不定期开展核查,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乙方需积极配合。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指导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按照郴州市、北湖区关于规范居家养老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给予乙**策上的扶持和业务上的指导,协助乙方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2、负责审批核定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乡镇、街道-6-评估上报的,按政策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对象类别、服务时间,并移交相关资料给乙方,确保乙方顺利开展服务。3、甲方应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乙方开展为老服务,并协助乙方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4、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费用。5、按照《郴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规范》的相关工作要求,对30乙方的服务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评估考核。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意见大的服务项目,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限期整改。6、甲方负责对乙方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有权对乙方在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其违约责任。7、服务对象对服务内容或需求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整服务内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有按时收取服务费的权利。2、乙方需具备专业的为老服务队伍、社工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并对服务员进行上岗资格认证和系统的上岗培训,乙方负责对员工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并接受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3、按甲方要求做好服务记录,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4、乙方按甲方要求建立老年人基础状况的基础信息库,保证老人各项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老人死亡、新增、户籍迁移信息等应及时更新并上报甲方)。-7-5、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级居家养老迎检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6、乙方有义务对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予以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若违反本约定,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乙方应为老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合同条款内的服务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费用。8、合同期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责任事故、矛盾纠纷或服务对象投诉,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化解,并及时向甲方报备处理结果;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一)违约行为:1、在有效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乙方承担:①合同期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包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的。④数据造假、虚报冒领,骗取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的。⑤虐待老人或服务对象满意率未达到90%,甲方责令后三十日内未整改到位的。2、乙方未能达到甲方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除责令其限期整改外,可扣除乙方当月1-2%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如乙方未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由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8-责任。如发现虚报冒领(如服务对象信息不存在、未实际提供服务等),经调查核实属实的,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并扣除相关服务费用;第二次督促整改,发出警告令,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及当月总服务费用的3-5%作为违约金;第三次扣除相关服务费用,纳入黑名单,甲方直接解除本协议。3、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0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二)违约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违约的,各方应进行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乙方承接主体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服务资金本金,并按本合同预算标的10%要求本苏支付违约金。第九条净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约定本合同效力终止或部分内容无效,不影响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的适用。2第十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期限到期后,自然解除和终止。4、附件: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基本信息表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告知书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告知书回执单北湖区政府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记录表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德雅路:电话:电话:071-85661168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0年5月日-10-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基本信息表编号:乡镇(街道)村(社区)姓名性别年龄1寸彩色照片粘贴处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家庭详细住址子女情况本人联系号码子女联系号码紧急联系人号码服务类别及标准.口A类:年满70周岁的散居特困老人、年满60周岁且护理等级为半护理或全护理的散居特困老人。口B类: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且子女不在市城区的低保老人。口C类年满80周岁,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空巢”老人。动态管理记录附:老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0-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告知书老人: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郴政发(2015)4号),为促进我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稳步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北湖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确定湖南善孝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为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低保、高龄空巢等老人提供政府补贴居家上门服务。养老服务对象划分为A、B、C三类。经民政部门核准,您属于_类对象,现对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服务内容: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安全访视、精神慰藉等。2、每月提供服务不少于4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4小时3、请您配合工作人员在服务完成后签字(按手印)确认,以便服务机构进行监督。4、监督电话:北湖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0735-2167234湖南善孝堂养老服务有限公司:0731-85661168感谢您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北湖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年月日-2-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告知书回执单我已收到《北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告知书》,现已全面了解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相关事宜,无异议。本人或家属签名(按手印):联系电话:年月日-12-北湖区政府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记录表编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本人或家属联系电话老人类别服务项目内容1.生活照顾(个人卫生清洁、买菜、买粮、送水、送气等饮食照料服务)2.家政服务(清理房间杂物、打扫室内卫生、修理电器等)3.医疗康复(送医、送药、提供康复咨询、训练等服务)4.安全访视(防范欺老、虐老,提供健康、饮食、健身、用药安全服务)5.精神慰藉(聊天、读报、不良情绪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人次服务时长累计时长服务评价服务人员签字老人签字或按手印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口满意口比较满意口不满意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北湖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2167234-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