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若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若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平安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若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51101000027991424
五、合同编号:11N01046577620264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39000
39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若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阿瓦罕·艾山
联系电话:19990451581
传真:/
地址:若羌县胜利路1008号档案馆4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景区安全评估.pdf
台同编号:PAX-BZ-2026002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若羌县米兰古城景区、若羌县楼兰博物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景区安全评估委托方(甲方):若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受托方(乙方):乌鲁木齐平安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分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4月23日签订地点:若羌县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若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若羌镇楼兰体育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殷莉静受托人(乙方):乌鲁木齐平安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海岸门面房21号楼3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白坤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若羌县米兰古城景区、若羌县楼兰博物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景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2.服务内容及方式2.1服务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2服务方式:通过与企业座谈、沟通及实地调研,对若羌县米兰古城景区、若羌县楼兰博物馆、若羌县依吞布拉克景区对外部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种类和程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建议和措施,做出安全评价结论。提交评审通过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各4份。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3.1服务期限:从本合同签订甲方提供齐全的相关技术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3.2服务地点:若羌县4资料的提供4.1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4.2乙方现场调查后认为需甲方提供补充资料时,由乙方列出清单,甲方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5费用及支付5.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39000元人民币(含税),大写:叁万玖仟元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5.2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5.2.1款规定执行。5.2.1一次性总付:项目完成、合格且评审通过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技术服务费乙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5.3税费:由乙方承担6权利和义务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6.1甲方权利6.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6.1.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6.1.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6.2甲方义务6.2.1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附件资料清单中全部资料。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准备资料和现场评审验收;提供上述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6.3乙方权利6.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6.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6.3.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5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6.4乙方的义务6.4.1乙方应按约定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6.4.2对甲方交予的技术资料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甲方保持沟通;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资料移交甲方。6.4.3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厂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7.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7.2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第7.2.1条方式执行:7.2.1本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不享有无偿使用权利,亦无任何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使用、复制、传播,亦不得许可、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自行向第三方转让本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主张相关权利。7.2.2乙方所有,甲方无偿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7.2.3双方共有,收益分配方式L;一方转让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7.3乙方权利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7.3.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5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7.4保密7.4.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在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甲方既有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表、数据等。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A、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B、从任何对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信息:7.4.2对于属于乙方所有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7.4.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年内,仍具有法律约束力。8.权利瑕疵担保因执行本合同需要,合同一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9.对外关系乙方在其服务范围内与其他服务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10.不可抗力10.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0.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10.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失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11.违约责任11.1甲方违约责任:11.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时间完成服务项目的,工期顺延,由甲方承担责任。应当承担合同金额%的违约金。11.1.2甲方逾期支付项目报酬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1.3甲方违反7.4.2、7.4.3保密条款的,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11.2乙方违约责任11.2.17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11227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同时7方应继续履行,逾期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1.2.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夫能按标准字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11.2.2文付逦期违约金。左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科或工作条件等不付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11.2.5乙方违反7.4.1、7.4.3保密条款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12.保险12.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过错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12.2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对于未保险的部分甲方不予赔偿。13.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3.3.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13.3.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13.3.3一方依下列第13.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13.3.4其他情形:13.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况,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13.4.1发生破产、清算;13.4.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3.4.3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13.4.4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1日或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仍未能完成补救;13.4.5其他情形:14.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适用该仲裁机构仲裁规则,地点在(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通知安万(中万):若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音郭楞蒙受托方(乙方):乌鲁木齐平安信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巴州分公司联系人:白坤电话:1327978258916.其它约定16.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6.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执2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等,均以书面、有效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1乌鲁木齐平安信安全技米咨询服务若羌县文化体育播电视和旅游局有限责任公司巴芬公司人资安主合同专牌章528010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签字)印莉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