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泽普县古勒巴格乡中心小学2026)



一、采购人名称:泽普县古勒巴格乡中心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美丽乡村物业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泽普县古勒巴格乡中心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51101000028135851
五、合同编号:11N66668046020263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垃圾清运服务
详见附件

12.00
833.33
9999.9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泽普县古勒巴格乡中心小学
联系人:牛龙龙(上古勒巴格小学)
联系电话:18299645651
传真:/
地址:泽普县古勒巴格乡巴扎村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上古勒巴格学校合同(1).pdf

校园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甲方(委托方):泽普县上古勒巴格学校乙方(服务方):新疆美丽乡村物业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校园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服务内容、地点、频次及时间1.服务地点:泽普县上古勒巴格学校校园内。2.服务内容:负责甲方校园内指定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处置工作。3.清运频次:乙方须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做到随叫随到、及时清理,确保垃圾无堆积、无外溢。4.清运时间:乙方应根据季节变化及甲方教学安排,灵活调整清运时间,避开学生上下课及课外活动高峰期。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费用标准、结算及付款方式1.费用标准:本合同项下校园生活垃圾清运及相关物业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该费用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服务内容的包干费用,包含人工、车辆、运输、处置等全部相关成本。2.结算及付款方式:甲方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总物业服务费用1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款项前,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四、乙方(服务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须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禁堆积。2.乙方清运车辆及人员须遵守甲方校园管理规定,车辆进入校园时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在学生活动时段作业。3.乙方作业时须注意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财物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须遵守甲方防疫及安全生产要求,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并配合登记。5.乙方须保持通讯畅通,接到甲方清运通知后须及时响应。五、甲方(委托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2.甲方须为乙方作业提供必要便利,确保垃圾投放点畅通,不得将建筑垃圾、绿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3.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无故拖欠。4.遇重大检查等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增加清运频次。六、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清运或清运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若甲方无故拖欠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七、合同续签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签进行协商。如乙方服务质量评估合格,双方可续签合同。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泽普县上古勒巴格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新疆美丽乡村物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