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性方案设计采购合同公告(绍兴柯桥临空智创城开发有限公司2026)
【合同公示】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限额以下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1 09:49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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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示】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限额以下合同公示
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XE20260072
项目名称:
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
招标单位:
绍兴柯桥临空智创城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西临外环西路,东临钱杨大道,南临东岭路,北侧为规划道路。
相关行业:
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特征规模:
临空管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用地面积36084平方米(54.13),建筑面积约101035-10825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81)新咨商务金融月地(82),兼咨部分商务金融建筑面积控制在300-3500平方米;咨积率2.80-300,建筑密度≤50%,绿地率不少于10%;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0-60000平方米,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参使用,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套积率;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规划布局高标准酒店、商务办公等配套综合体,打造临空会客厅酒店业态新地标。
标 段:
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
招标内容:
服务-设计-建筑工程-建筑总平面规划
中标单位:
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中标价:
367500元
中标工期:
0
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2026-03-11 08:50:03
合同备案日期:
2026-05-11 09:49:02
(盖章版)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甲方):1K202615-5T-FW-00合同编号(乙方):26-009设计合同项目名称: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甲方:绍兴柯桥临空智创城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4月10设计合同委托方(甲方):绍兴柯桥临空智创城开发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临空智创城商务综合体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项目(第二次)2.服务范围:绍兴市柯桥区钱清街道,西临外环西路,东临钱杨大道,南临东岭路,北侧为规划道路。第二条:技术要求1.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红线图则及其规划设计条件:2.未明确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绍政发[2013]64号)等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执行:3.招标文件;4招标人其他要求。第三条:项目进度合同签订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成果稿第四条:项目成果1.本合同项目成果组成如下:序号成果名称数量1概念性方案文本纸质文本8套2.所提交的方案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地区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并应满足甲方要求,设计成果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图纸,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部分单体建筑平、立、剖及透视效果图及部分室内装修效果图等(数量按业主要求提供)。2)效果图包括:鸟瞰、主入口、沿街、中央景观等效果图。3)必要的各类分析图,包括体块分析等。4)总图经济指标表。5)其他设计单位认为需要配置的图。6)设计方案的亮点。7)投资估算。8)设计成果除以上内容外,同时需满足柯桥区规划联席会报批内容要求。第五条:质量要求优质服务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标文所有条款要求。第六条:合同价款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叁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367500元),此费用为今秘价格,已包含增值税及其他所有应付税费。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评审专家费、前期研究费、人工费、材料费、服务费、差旅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第七条:付款方式1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供最终成果稿(最终成果稿需业主评审通过)开资料整埋归档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甲方审核流转,发票税率为6%。本合同税费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或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款保持不变,税额及含税总价款按调整后生效的法定税率据实结算。第八条: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1.按时接收和审查乙方提交的各阶段成果。2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技术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止确性、及时性须页。3.变更计划与工作日程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4.为乙方在现场的工作提供方便。5.因乙方责任未按时提交阶段成果,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阶段服务费用。6.甲方有权了解前期研究的进度和质量,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如实反映。7.应尊重设计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8.负责并协调对外的联系工作。9.负责协调设计过程中与有关单位的配合问题。10.甲方需要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和结果仅限于本工程使用。第九条: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安排前期研究任务。2.在服务过程中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准确了解和贯彻甲方意图。3.按照双方商议的工作日程提交并汇报各阶段成果。4.变更委托工作日程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5.根据投标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文件应达到国家和行业规范规定的深度。6.参与本工程的设计人员,不得接受第三方聘任或委托参与与本工程设计相冲突的任何其它设计及活动。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应征得甲方的同意。若甲方要求更换设计人员时,乙方应推荐合适人选,以满足甲方的要求。7.乙方在进行总体布置设计以及审定重大原则问题时,应主动邀请甲方参加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设计。8.对委托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设计方应认真论证,必要时修改设计。9.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技术资料以及本工程的所有图纸、资料等。10.乙方人员因现场服务过程中所出现的设备及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应自行负责。第十条:保密条款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研究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2.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3.本合同的保密条款为持续性条款,无论本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或无效,均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有效性。第十一条:其他要求1.中标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若遇政策性文件或其他主客观要求,业主有权对项目进行终止并解除设计合同。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实施,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3.该项目所有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属招标人所有。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方案评审等一切会务费由中标人承担。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6.中标人完成设计后,招标人应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确认或会审工作。7.确认或会审意见如造成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返工,其返工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如属中标人责任,则不应增加费用。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除确属外部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双方如因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负违约责任。2.乙方因设计质量低劣,或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影响下一步工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3.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维权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全部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等。本条款效力独立,不受合同效力状态影响。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单位名称:绍兴柯桥临空智创城开发单位名称: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国际中心2号601-604室负责人:负责人:(签字/签章)联系人:(签字/签章)联系人:陈婷电话:电话:15968121752传真:传真:时间:2026年月日时间:2026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概念性方案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