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告设计制 展板制作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玥果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81101000028203226
五、合同编号:11N45760109220263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广告设计制作,喷绘印刷,宣传栏展板,标识标牌,灯箱牌匾,条幅旗帜,其他宣传用品等
详见附件

1.00
2400
24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15894769266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长春北路空港三街181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0109220263601).pdf

合同编号:11N457601092202636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服务单位(乙方):新疆玥果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宣传品制作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展板制作-420*120cm233*84.5cm310*28cmPVC+亚克力雕刻UV喷印1项2400.002400.00合同总价(元)24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制作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相应付款审批流程结束,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100%的货款,计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验收完毕。四、质保期:1年。自供货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五、服务条款1、货物如有任何质量问题,可随时调换。六、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玥果创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水磨沟区安居南路西三巷25号电话:电话:1519008182 13999165807 469920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银行南湖路支行 行号:313881000369账号:账号: 00000200501100624076371/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广告设计制 展板制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