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隔离护栏常态化管养采购合同公告(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
2026年乳山市区道路隔离护栏常态化管养项目采购合同(标包A)
2026年乳山市区道路隔离护栏常态化管养项目采购合同(标包A)
采购人名称
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 (成交) 供应商名称
乳山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40000.00/元
合同签署时间
2026-05-11 14:32:22
附件:2026年乳山市区道路隔离护栏常态化管养项目-合同.pdf
合同编号:SDRS-HD-2026057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乳山市区道路隔离护栏常态化管养项目合同甲方: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乳山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05月11日本合同于2026年05月11日由甲、乙两方共同签订。甲方为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乳山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各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书3、乙方在评审过程中补充、修改或澄清的文件4、SDRS-HD-2026057采购文件5、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6、本合同附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二、标的物及数量:2026年乳山市区道路隔离护栏常态化管养项目一宗三、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四、质量及专利权1.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该项目的采购文件的要求、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标的物或标的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起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产权纠纷,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五、服务地点及联系人: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人:李广基;联系电话:0631-6261336。六、交付期: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七、验收1、乙方提供的服务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本项目相关需求。2、服务期内,乙方如果认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措施,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回复乙方。如果乙方未作书面通知,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反之,如果甲方未按照其承诺提供配合,则全部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八、付款:(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每次支付合同价款的50%。(3)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4)付款按以下资信办理收款人:乳山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东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91002000020100045970联系人:王豪楠联系电话:18389125867九、服务要求:对乳山市区胜利街、世纪大道、青山路等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约50000米及警示柱、LED灯牌、防撞桶等附属安全设施开展常态化管养。十、变更与修改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就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服务起始时间或服务期限、技术规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十一、合同解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公司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限期内履行合同义务的;(2)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交付标的物,或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的;(3)乙方未经书面同意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二、违约赔偿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延期履行合同或验收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仅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甲方认可的其他事件。2、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除甲方书面同意的原因外,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部分合同价款的3‰向甲方交纳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0%,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逾期履行合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时,守约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改正或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违约方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为维护合法权益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公告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十三、争议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应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签约地点:山东省乳山市。十六、通知与送达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地址是双方及法院寄送文件、通知、法律文书等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文件、通知不能送达,由责任方自负。如一方或者法院按照合同列明地址邮寄发送文件、通知、法律文书视为履行了送达义务。双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如致甲方:【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城区街道北环路60号】电话:【0631-6261336】邮政编码:【264500】如致乙方:【乳山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大孤山镇驻地】电话:【18389125867】邮政编码:【264500】甲方:乳山市恒泰交通投资发展集乙方:乳山市顺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团有限公司司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或盖章: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隔离护栏常态化管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