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灾后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2026)
一、合同编号:CFZCSS-C-G-260006-HT-2660405
二、合同名称:松山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灾后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
三、项目编号:CFZCSS-C-G-260006
四、项目名称:松山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灾后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地址:松山区广场路29号
联系方式:13848765008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中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松山物流园区物资市场A1号楼1-133号
联系方式:185476301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松山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灾后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
1(项)
¥1,258,190.00
¥1,258,190.00
【无】
合同金额: 1,258,19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捌仟壹佰玖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6月1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松山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灾后维修改造工程 (二标段).pdf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2026年05月11日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地址:松山区广场路29号乙方:内蒙古中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松山物流园区物资市场A1号楼1-13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松山区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灾后维修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CFZCSS-C-G-260006的成交结果、磋商(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一)根据磋商(谈判)文件及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程项目及设施设备(如有)、服务(如有)基本情况如下:对松山区王府学校等学校2025年暴雨损毁项目进行维修维护,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工程清单。经教育局和学校验收,达到质量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二、工程建设计划及相应的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26年5月11日;竣工日期:2026年6月10日。注:如工程建设分阶段,应详细列明各阶段工程建设内容及工期要求。三、工程质量要求(一)乙方建设工程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2.符合甲方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要求;3.符合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工程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工程质量的验收依据。(二)乙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工程质量满足要求的证明文件。四、对工程验收的约定(一)甲乙双方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验收、总验收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的条件和时间约定如下:根据采购需求本项目竣工后一次性总体验收。(二)甲方随时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如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1258190元(小写)壹佰贰拾伍万捌仟壹佰玖拾圆整(大写)。六、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时间: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由教育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支付工程款,因财政国库库款不足导致款项支付延期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不能因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二)付款条件:按照时间节点,乙方提供等额工程款发票。(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内蒙古中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松山支行银行账号:15050164665700002203七、甲方对乙方工程的监督甲方及甲方委派的代表有权对乙方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等质量及管理进行监督,当乙方工程质量、材料及设施设备、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及授权代表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工程费用。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明确要求的,适用磋商(谈判)文件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材料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的规定,如乙方在响应文件及磋商(谈判)过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质量作出更优的承诺、声明或保证的,适用乙方的承诺、声明或保证。九、违约条款(一)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乙方逾期交付工程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三)乙方交付的工程及设施设备、服务质量不符合质量规定或乙方未履行相应的工程质量保证期及设施设备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的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四)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不得将所中标的工程进行分包,五大人员必须全部到施工现场,如发现分包或五大人员不到场,甲方有权拒绝拨付工程款。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行、如何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二)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六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各执三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合同附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工程清单(双方应盖章确认)2.乙方出具的报价单(函)3.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4.甲方磋商(谈判)文件5.乙方响应文件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一)项目班子人员必须到工地工作,每天不少于8小时,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对于不能到工地的相关人员,无极特殊情况(生病等),项目班子人员连续三天以上不能履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方名称(盖章):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乙方名称(盖章):内蒙古中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026年5月9日2025年5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幼儿灾后维修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