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陆川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陆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



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陆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供应商名称:陆川县车易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陆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框架协议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62501000008030658
五、合同编号:12N00792235820262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陆川县车易安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陆川县2026-2027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

1.00
2508
2508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陆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谢超云
联系电话:13117605802
传真:
地址:温泉镇通政街4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框架协议合同(12N00792235820262003).pdf

陆川县2026-2027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征集人(甲方)陆川县财政局入围供应商(乙方)签订合同时间:年月甲方(征集人):陆川县财政局乙方(入围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按照征集文件约定的事项以及协议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承诺,协议甲乙双方签订框架协议。1.协议的组成1.(1)本协议条款;(2)征集文件澄清及征集文件;(3)入围通知书;(4)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5)甲、乙双方商定经陆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认后的补充协议;(6)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2.定点承诺2.2.1汽车定点维修供应范围甲方确定乙方为陆川县2026-2027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服务范围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救援、专项维修等与车辆维修和保养有关的服务等。2.2响应报价要求陆川县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送修单位)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响应承诺的价格优惠率、质量保修期执行。2.3.费用结算(1)根据车辆维修过程中更换的配件和耗用的工时计量服务总量。(2)送修单位进行车辆维修框架协议采购时,乙方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价格优惠率、质量保修期执行。(3)结算方式:由送修单位凭双方签字认可的汽车送修单、汽车维修结算单,在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与乙方结算,结算必须以转账方式,不得用现金结算。乙方为送修单位开具正式、合法的发票,没有定点维修服务的正式、合法的发票不得报销。2.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4.1甲方的权利:(1)根据乙方承诺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2)接受送修单位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本协议第3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2.4.2甲方的义务1/5负责协调乙方与送修单位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2.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5.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送修单位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定点维修及采购协议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送修单位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3)对经费未落实或经费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2.5.2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章办事,守法经营,按承诺优惠率结算,将收费标准、优惠条件、优质服务措施和规章制度公布上墙,自觉维护甲方及送修单位的利益。(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陆川县2026-2027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采购承诺书》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3)乙方根据送修单位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送修单位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送修单位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送修单位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4)送修单位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送修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5)建立汽车维修档案和进出厂登记台账。汽车维修档案包括维修合同,进厂、过程、竣工检验记录,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和工时、材料清单等。(6)每月101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月有关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统计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3.违约责任3.3.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3.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均属违约;违约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停止该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处以三年内不得参加陆川县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招投标采购活动。(1)乙方违反本协议“乙方的义务”条款的;(2)乙方被送修单位投诉,经调查属实的;(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4)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的;(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3.3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由甲方有权停止该入围供应商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处以三年内不得参加陆川县预算单位定点维修招投标采购活动。(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送修单位的车辆维修业务累计达3次的;(2)不按协议规定提供服务或使用劣质维修材料;(3)没有按照协议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经查实的;(4)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经查实的;(5)因严重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6)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等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2/5(7)擅自转由其他关联企业维修的;(8)维修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的;(9)连续3个月未向甲方报送报表等有关资料的;(10)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汽车出现事故或造成较大损失的;(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行为。3.4对乙方履行协议情况,甲方有权在广西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4.不可抗力4.4.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4.2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3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5.协议的解释5.5.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5.2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5.3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6.争议的解决6.6.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玉林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6.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6.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7.协议的终止7.7.1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解除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方可解除。7.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7.2.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7.2.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终止)本协议的履行;7.2.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7.2.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取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8.法律适用8.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59、协议生效及其他99.1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202年月日止,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9.2协议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9.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因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9.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9.5本协议一式伍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签订地点:广西陆川县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协议书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采购合同(格式)(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1.项目名称(编号)编号:;2.服务内容:;4/53.服务期:;4.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5.协议价格:按框架协议规定执行。第二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框架协议;2.采购征集文件;3.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4.入围通知书。第三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基于甲乙双方签订的陆川县2026-20272026-2027年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授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但补充内容不得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4.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