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坡治理工程 滑坡治理程采购合同公告(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一、合同编号:N5133332026000025-1
二、合同名称: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三、项目编号:N5133332026000025
四、项目名称: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6号
联系方式:18383634244
供应商(乙方):四川正本大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色柯镇解放路东段59号
联系方式:159828380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
1(项)
¥1,578,000.00
¥1,578,000.00
无
合同金额: 1,5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11月06日
履约地点: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业主指定位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施工合同.pdf
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5月11日
⾊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程项⽬施⼯-⼀合同包⼀(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33332026000025-1采购⼈(甲⽅):⾊⾃⼈⽅⾊达县⾃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四川正本⼤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达县⾃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1⻚-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项⽬信息,⼀⽬1.1.采购项⽬名称:⾊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程项⽬施⼯1.2.采购项⽬编号:N51333320260000251.3.采购计划编号:51333326210200001746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1.5.政府采购⽅式:竞争性磋商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的施⼯单位是否为中⼩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1.8.项⽬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额计量单位1⾊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程项⽬施⼯1,578,00011,578,000项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1B05990000其他专业施⼯⾊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程项⽬施⼯Φ100pvc管、C25混凝⼟、C30混凝⼟详投标⽂件详投标⽂件⼆、⼯程要求,⼆⼯2.1.技术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2.2.服务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2.3.其他要求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额为¥1,578,000.00元(⼤写:壹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安全⽂明施⼯费:/元;-第2⻚-暂列⾦额:77474.75元;材料暂估价⾦额:/元;专业⼯程暂估价⾦额:/元;3.2.⽀付⽅式☐⼀次性⽀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631,200.002026-05-15四川正本⼤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起10⽇,签订施⼯合同后,⽀付合同总⾦额的40.0%。否2473,400.002026-08-06四川正本⼤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起10⽇,项⽬进度⾄80%以上时,⽀付合同总⾦额的30.0%。否3426,060.002026-11-06四川正本⼤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起10⽇,项⽬竣⼯验收后,⽀付合同总⾦额的27.0%。否447,340.002027-11-06四川正本⼤建筑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起10⽇,缺陷责任期满且⽆质量缺陷⼀次性⽆息⽀付,⽀付合同总⾦额的3.0%。否四、合同履⾏⾏4.1.施⼯⼯期:180⽇历天4.1.1.计划开⼯⽇期:2026年05⽉06⽇4.1.2.计划竣⼯⽇期:2026年11⽉06⽇4.1.3.⼯期总⽇历天数:180天。⼯期总⽇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期计算的⼯期天数不⼀致的,以⼯期总⽇历天数为准。4.1.4.⼯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第3⻚-(1)保修责任范围包括:由⼄⽅承建的项⽬均在质量保修范围内。(2)保修期:双⽅约定本⼯程的保修期如下:1年。4.1.5.缺陷责任期:⾃⼯程通过竣⼯验收之⽇起,缺陷责任期为1年。4.2.施⼯地点:⾊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组四段25号(业主指定位置)4.3.项⽬经理姓名:**证书名称:建造师证证书编号:川2512014201501034证书专业:建筑⼯程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5.1.详⻅采购⽂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的权利和义务⽅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服务进⾏检查、验收。对于⼄⽅未按照采购⽂件及响应⽂件要求执⾏的事项,有权要求⼄⽅进⾏整改。6.2.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按照法律规定履⾏项⽬审批⼿续。6.3.甲⽅有权对⼄⽅、项⽬负责⼈和安管⼈员的⾝份资质以及项⽬负责⼈、安管⼈员社保缴纳关系等信息进⾏核实,⼄⽅存在违法违规⾏为的,甲⽅有权制⽌并纠正,并依法向有关部⻔反映。6.4.甲⽅应当根据采购⽂件、响应⽂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付费⽤。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个⼯作⽇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5.出现因不可抗⼒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有权解除合同。七、⼄⽅的权利和义务⼄⽅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将甲⽅按合同约定⽀付的各项价款专⽤于合同⼯程,及时⽀付其雇⽤⼈员⼯资。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在履⾏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确保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业管理部⻔及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并履⾏以下义务:7.3.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办理的许可和批准;7.3.2.⼄⽅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程施⼯,确保⼯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程安全标准的要求,不进⾏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维修、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4⻚-7.3.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灾和环境保护措施,建⽴健全劳动安全⽣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安全⽣产的教育培训,为职⼯办理⼯伤保险,确保⼯程及⼈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因⼯程施⼯造成的⼈⾝伤害和财产损失;7.3.4.在进⾏合同约定的各项⼯作时,不得侵害甲⽅与他⼈使⽤公⽤道路、⽔源、市政管⽹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扰。⼄⽅占⽤或使⽤他⼈的施⼯场地,影响他⼈作业或⽣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7.4.⼄⽅应当保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具有符合响应⽂件响应的企业资质和⼈员资质,不得冒⽤、借⽤或者挂靠资质。⼄⽅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负责⼈的,应当事前经甲⽅同意并按规定报建设⼯程⾏业主管部⻔备案;更换后的项⽬负责⼈应当符合项⽬资格条件,若参与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供应商应确认参与该项⽬随机抽取时该⼈员已是⼄⽅依法聘⽤并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项⽬负责⼈。⼋、违约责任,⼋8.1.质量缺陷的违约责任8.1.1.甲⽅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协助义务,致使⼄⽅⽆法施⼯,经催告后在15⽇期限内仍未履⾏相应义务的,⼄⽅可以解除合同。8.1.2.因⼄⽅原因致使建设⼯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有权要求⼄⽅在合理期限内⽆偿修理或者返⼯、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应当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历天违约⾦为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三,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3%。。8.1.3.⼄⽅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验收的违约责任:甲⽅有权不予验收通过、不予办理竣⼯结算及不予⽀付剩余⼯程款项,⼄⽅必须在甲⽅书⾯通知的整改期限内,⽆条件⽆偿完成全部返修、整改、重做⼯作,承担所有整改⼈⼯、材料、机械、检测、复检、监理配合等全部相关费⽤,整改期间⼯期不予任何顺延。若单次整改仍验收不合格,⼄⽅需按本合同暂定总造价的3%向甲⽅⽀付质量专项违约⾦;经两次及以上整改仍⽆法达到约定质量验收标准的,甲⽅有权单⽅解除合同,另⾏委托第三⽅进场整改施⼯,所产⽣的全部整改费⽤、返⼯差价、⼯期延误损失、业主索赔损失、管理运维成本等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全额承担,甲⽅有权从应付⼄⽅任意⼯程款中直接抵扣追偿,不⾜部分⼄⽅需另⾏补⾜赔付。。8.2.迟延履⾏的违约责任8.2.1.甲⽅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技术资料的,⼄⽅可以顺延⼯程⽇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窝⼯等损失。8.2.2.因甲⽅原因致使⼯程中途停建、缓建的,甲⽅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因此造成的停⼯、窝⼯、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8.2.3.因甲⽅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的违约责任:⽅⼄⽅⽣⼯⼯甲⽅须全额赔偿⼄⽅因此产⽣的全部停⼯窝⼯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员及施⼯⼈员窝⼯费、施⼯机械设备停滞闲置费、周转材料租赁费、已进场主材及,⼈⼯⼈⼯⼯构配件保管看护费、现场安保及临时设施运维费、⼆次进场及复⼯调迁费等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同时甲⽅,⼆⼯⽅应按⼄⽅当期已完合格⼯程量对应应付未付款项的全国银⾏间同业拆借中⼼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第5⻚-(LPR)的1.5⼄⽅⽀⾦⽤⾦;⽅⼯倍,向⼄⽅⽀付资⾦占⽤违约⾦;若甲⽅暂停施⼯持续累计超过30⽇⼯⽇历天仍未整改复⼯、未落实施⼯保障条件的,⼄⽅有权单⽅顺延⼯期、暂停后续施⼯投⼊,亦有权根据施⼯实际情况单⽅解除,⼯⼄⽅⽅⼯⼯⼊⼯⽅合同,甲⽅须据实结算⼄⽅已完全部合格⼯程价款,⾜额赔付⼄⽅停⼯损失、预期合理利润及撤场搬迁等,⽅⼄⽅⼯⾜⼄⽅⼯全部相关损失,不得⽆故拖延结算及付款。。⽆8.2.4.⼄⽅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甲⽅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履约期限。8.2.5.如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法,赔偿费的计算⽅法为:合同价的5%。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额⽆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可要求继续履⾏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6.⼄⽅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作的违约责任:甲⽅有权依据施⼯进度考核情况,要求⼄⽅⽴即采取增加⼈员、设备、班组、加班赶⼯等⼀切有效赶⼯措施,产⽣的所有赶⼯费⽤、额外施⼯成本全部由⼄⽅⾃⾏承担,合同⼯期不予任何顺延。因⼄⽅进度滞后造成⼯程整体⼯期延误、后续⼯序⽆法衔接、甲⽅管理成本增加及相关连带损失的,⼄⽅须按合同暂定总造价每⽇万分之五向甲⽅⽀付进度逾期违约⾦,违约⾦⾃当期节点⼯期届满次⽇起逐⽇累计计算,直⾄⼄⽅整改达标、追上约定施⼯进度为⽌。若⼄⽅单节点进度滞后超过15⽇历天,或经甲⽅催告整改后仍未按期赶上施⼯进度、持续施⼯滞后的,甲⽅有权暂停⽀付⼯程进度款,不予办理当期节点验收及结算⼿续;若⼄⽅⻓期进度违约拒不整改,严重影响项⽬整体竣⼯交付的,甲⽅有权单⽅解除合同、另⾏委托第三⽅进场施⼯,由此产⽣的所有补差施⼯费⽤、⼯期延误损失、业主索赔费⽤及甲⽅全部间接损失均由⼄⽅全额承担,甲⽅有权从⼄⽅⼯程款、履约保证⾦及质保⾦中直接扣除追偿,⼄⽅⽆条件配合且不得提出任何抗辩。。8.3.迟延⽀付的违约责任甲⽅存在迟延⽀付⼄⽅合同款项的,应当⽀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法为:/。8.4.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将项⽬违法分包、转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将项⽬违法分包、转包的,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合同价的5%。8.5.擅⾃更换项⽬负责⼈的违约责任未经甲⽅书⾯同意,⼄⽅不得擅⾃更换项⽬负责⼈。⼄⽅擅⾃更换项⽬负责⼈的,甲⽅有权要求暂停施⼯,由此产⽣的额外费⽤和延误的⼯期均由⼄⽅承担,延误的⼯期计⼊合同总⼯期内,⼄⽅仍须按照合同约定⼯期履约。若⼄⽅未按照甲⽅要求整改,甲⽅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并单⽅解除合同,并要求⼄⽅⽀付违约⾦10000元。九、争议解决⽅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由甲⼄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或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的争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达县⼈⺠法院起诉。9.3.如甲⼄双⽅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第6⻚-⼗、组成合同的⽂件,⼗⽂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件(4)采购⽂件(5)有关技术⽂件,图纸(6)已标价⼯程量清单;(7)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是否收取履约保证⾦:否11.2.质量保证⾦是否收取质量保证⾦:是质量保证⾦⾦额(元):47,340.00质量保证⾦收取⽐例:3.00%质量保证⾦收取⽅式:合同款中扣除本⼯程需扣留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扣留的⽐例为⼯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量保证⾦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个⼯作⽇内⽆息退还给⼄⽅。11.3.不可抗⼒事件处理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免除责任。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7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不可抗⼒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11.4.知识产权保护⼄⽅使⽤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第7⻚-11.6.合同变更、中⽌与终⽌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建设⼯程,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11.6.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中⽌合同并要求⼄⽅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11.6.2.3.⼄⽅分⽴、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形式告知甲⽅。⼄⽅没有及时告知甲⽅,致使合同履⾏发⽣困难的,甲⽅可以中⽌合同履⾏并要求⼄⽅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损失。11.6.2.4.甲⽅不得以⾏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更替为由中⽌合同。11.6.3.合同的终⽌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终⽌;11.6.3.2.任⼀⽅未按合同约定履⾏,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有权终⽌合同,并追究违约⽅的违约责任。11.7.合同分包⼄⽅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应根据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规定进⾏合同分包。⼄⽅执⾏政府采购政策向中⼩企业依法分包的,⼄⽅应当按采购⽂件和投标(响应)⽂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8.法律适⽤本合同的订⽴、⽣效、解释、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法律、⾏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致的,双⽅当事⼈应按照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合同⽣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或授权委托代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中,甲⽅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2.3.本合同⼀式⼋份,⾃双⽅签章之⽇起⽣效。甲⽅持有四份,⼄⽅持有四份,项⽬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备案,-第8⻚-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甲⽅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叶⽼师住所⾊达县⾦⻢⼤道东段6号开⼾银⾏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达县⽀⾏银⾏账号22579101040005560⼄⽅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签章)张鑫坤住所四川省⽢孜藏族⾃治州⾊达县⾊柯镇解放路东段59号开⼾银⾏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达县⽀⾏银⾏账号579101040008853-第9⻚-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施工合同甲方(全称):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全称):四川正本大建筑有限公司二0二六年五月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33332026000025采购人(甲方):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乙方):四川正本大建筑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时间:二0二六年五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1.2.采购项目编号:N51333320260000251.3.采购计划编号:N5133332026000025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1.5.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的施工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口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口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口是口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口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口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1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1578000.00元11578000.00元元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1B05990000其他专业施工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100pvc管、C25混凝土、C30混凝土\\二、工程要求2.1.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2.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3.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1578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捌仟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77474.75元(大写:柒万柒仟肆佰柒拾肆元柒角伍。分):材料暂估价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3.2.支付方式口一次性支付回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1、预付款,签订施工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进度款,项目进度至80%以上时,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7.00%;4、尾款,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缺陷一次性无息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四、合同履行4.1.施工工期:180天4.1.1.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6日4.1.2.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06日4.1.3.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1.4.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保修责任范围包括:由乙方承建的项目均在质量保修范围内。(2)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4.1.5.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缺陷责任期为1年。4.2.施工地点: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业主指定位置)4.3.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建造师证证书编号:川2512014201501034证书专业:建筑工程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口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6.3.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身份资质以及项目负责人、安管人员社保缴纳关系等信息进行核实,乙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制止并纠正,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6.4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戶,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5.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将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确保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并履行以下义务:7.3.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7.3.2.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维修、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7.3.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和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7.3.4.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7.4.乙方应当保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具有符合响应文件响应的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不得冒用、借用或者挂靠资质。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事前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项目资格条件,若参与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供应商应确认参与该项目随机抽取时该人员已是乙方依法聘用并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八、违约责任8.1.质量缺陷的违约责任8.1.1.甲方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15日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8.1.2.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日历天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万分之三,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3%。8.1.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验收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验收通过、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及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项,乙方必须在甲方书面通知的整改期限内,无条件无偿完成全部返修、整改、重做工作,承担所有整改人工、材料、机械、检测、复检、监理配合等全部相关费用,整改期间工期不予任何顺延。若单次整改仍验收不合格,乙方需按本合同暂定总造价的3%向甲方支付质量专项违约金;经两次及以上整改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进场整改施工,所产生的全部整改费用、返工差价、工期延误损失、业主索赔损失、管理运维成本等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任意工程款中直接抵扣追偿,不足部分乙方需另行补足赔付。8.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8.2.1.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8.2.2.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8.2.3.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全额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停工窝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窝工费、施工机械设备停滞闲置费、周转材料租赁费、已进场主材及构配件保管看护费、现场安保及临时设施运维费、二次进场及复工调迁费等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当期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应付未付款项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违约金:若甲方暂停施工持续累计超过30日历天仍未整改复工、未落实施工保障条件的,乙方有权单方顺延工期、暂停后续施工投入,亦有权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须据实结算乙方已完全部合格工程价款,足额赔付乙方停工损失、预期合理利润及撤场搬迁等全部相关损失,不得无故拖延结算及付款。8.2.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履约期限。8.2.5.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合同价的5%。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6.乙方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施工进度考核情况,要求乙方立即采取增加人员、设备、班组、加班赶工等一切有效赶工措施,产生的所有赶工费用、额外施工成本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工期不予任何顺延。因乙方进度滞后造成工程整体工期延误、后续工序无法衔接、甲方管理成本增加及相关连带损失的,乙方须按合同暂定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进度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自当期节点工期届满次日起逐日累计计算,直至乙方整改达标、追上约定施工进度为止。若乙方单节点进度滞后超过15日历天,或经甲方催告整改后仍未按期赶上施工进度、持续施工滞后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不予办理当期节点验收及结算手续:若乙方长期进度违约拒不整改,严重影响项目整体竣工交付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进场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补差施工费用、工期延误损失、业主索赔费用及甲方全部间接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追偿,乙方无条件配合且不得提出任何抗辩。8.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18.4.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违法分包、转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合同价的5%8.5.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计入合同总工期内,乙方仍须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履约。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色达县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收款单位:上。开戶行:。银行账号:丄。退还方式:L。退还时间:丄。不予退还情形: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11.2.质量保证金是否收取质量保证金:收取。质量保证金金额(元):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0%。质量保证金收取比例: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0%。质量保证金收取方式:合同款中扣除。本工程需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扣留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1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建设工程,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止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维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6.3.合同的终止11.6.3.1.台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11.7.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8.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四份,乙方持有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四川正本大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张金金坤地址:色达县色柯镇金马大道东路6号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2026年05月06日日期:2026年05月06日标(和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为在色达县洛若镇阿交居委会二组四段25号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色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四川正本大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建造师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建造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建造师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或盖章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其它本工程安全生产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施工承包人:(盖单位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1其委托代理人:张坤其委托代理人:年月706年5月6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滑坡治理工程 滑坡治理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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