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托克逊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6)
一、采购人名称:托克逊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中心支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托克逊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81101000028252843
五、合同编号:11NMB1K4705220262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财产保险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0
4399.67
4399.67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托克逊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袁培德
联系电话:15026259150
传真:/
地址:托克逊镇文化路26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财产保险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K4705220262201).pdf
合同编号:11NMB1K4705220262201采购单位(甲方):托克逊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服务单位(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中心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吐鲁番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中心支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中心支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保险服务”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中心支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6]524号财产保险服务--品牌:1项4399.674399.67合同总价(元)4399.67合同总价(大写)肆仟叁佰玖拾玖元陆角柒分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6]524号财产保险服务14399.67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三、服务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1.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双方可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对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作为合作准入、清退的条件。2.乙方应规范销售及服务行为,充分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严禁诱导消费者提供不真实信息。乙方应以清晰和通俗的语言向消费者说明保险产品或服务的关键信息和风险,并对免责条款做出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提示和说明,不得进行夸大、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宣传。3.乙方在向甲方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做好销售方、产品或服务方的信息披露。4.乙方应确保服务的连续性,不得违法违规或违反双方约定中止服务。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要求和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导致服务中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解决方案,确保服务连续性,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和监管另有规定的除外。1/35.乙方在向甲方销售保险产品、提供服务时,向消费者明示服务电话及投诉受理渠道。已方设立客户服务/投诉热线(电话号码:95519/4008695519,7*24小时服务),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等问题。6.双方应积极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争议问题,并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溯源改进,提高服务水平。当乙方出现涉及甲方的重大消费投诉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第一时间积极处理,双方积极配合开展事件的调查和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7.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应急突发事件,防范负面舆情引发的声誉风险。因一方未及时、妥善参与处置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禁止合作机构名单。8.甲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对乙方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以及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乙方应采取合理努力予以配合。如发现乙方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问题及风险,或其他违反本协议情形的,乙方应及时整改处理,并向甲方反馈相关整改结果。甲方将乙方的配合情况纳入后续合作的准入标准。9.乙方在上述情形或监管规定的其他情形中,未履行消费者保护的义务,导致出现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守约方有权利终止合作并将违约方列入禁止合作机构名单。【客户信息保护条款】1.乙方处理客户信息时,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客户信息。因其中一方过错导致客户个人信息权益遭受损失,另一方有权向其追究因此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基于甲方委托处理客户信息时,应严格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及本协议约定,按照甲方指示处理数据;甲方依法及本协议享有相关权利。未经甲方事前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处理甲方客户信息。双方独立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时,双方应严格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及本协议约定,并各自享有相关权利。任何一方应保证并承诺已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取得了必要的合法性基础,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2.乙方应建立有效的客户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履行完全和严格的保密义务以及其他客户信息保护责任,严禁违规查询、下载、复制、保存、滥用、泄漏、出售个人信息。乙方相关信息系统至少应获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所有有关操作流水应使用日志进行记录。乙方发生客户信息安全事件或数据安全能力无法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依照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置,同时遵守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进一步指示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向个人信息主体的告知义务(如数据安全事件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3.乙方向甲方销售保险产品时(若有),应按照准确、完整、安全、保密原则,收集客户信息,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识别客户身份、获取或协助获取客户信息处理的合法性基础。甲方不得限制乙方获取客户投保以及能够验证客户真实身份的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必要信息。甲方应将客户信息以加密方式真实完整地提交给乙方,满足乙方业务经营和客户服务需要。乙方充分知晓相关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或用于他用。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存在真实性、完整性问题的,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补充更正。4.原则上,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乙方计划把个人信息传输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时(包括远程访问),应当取得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并履行有关安全评估、合同备案、必要告知、个人单独同意、影响评估等相关法定程序、获取必要的合法性基础。5.乙方及其分包、转包商的员工,应认真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与甲方的相关约定,不刺探与岗位或本身工作无关的个人信息,履行保密职责。6.乙方应在实现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或在终止与甲方的合作后,或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删除、销毁或匿名化处理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经甲方合理通知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就客户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7.乙方违反本协议或适用数据保护法相关规定的,或发生客户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宕机、信息泄漏、计算机病毒等)或造成相关个人信息的丢失、泄露、损坏或销毁的,应当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乙方因自身原因从任何个人信息主体或第三方收到有关约定处理活动的索赔或指控时,则乙方应自费为此类索赔辩护,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争议解决、诉讼、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甲方因乙方未能履行此条款而遭受损失的,有权获得赔偿。9.双方应及时响应其所收到的在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要求下的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请求。任何一方应在另一方请求时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协助。10.本协议终止时,如基于本协议开展的数据处理活动尚未完成,则本协议项下客户信息保护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直至数据处理活动完成之时。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营业室账号:,账号:300529172920007011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