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绿化示范采购合同公告(运城市盐湖区林业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28810952026601
二、合同名称:山西省南太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运城市盐湖区)三标段
三、项目编号:CGXM2026140802000149
四、项目名称:山西省南太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运城市盐湖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运城市盐湖区林业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市府街30号
联系方式:0359-2360127
供应商(乙方):山西金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夏县
联系方式:131528916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省南太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运城市盐湖区)三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3610786.0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项目地点:运城市盐湖区东郭镇刘范村。(2)预算金额:361.6616万元。(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养护期:2年。(4)建设内容:项目造林作业面积1137.3亩,共计26个小班。(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合同金额(元):3610786.0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38.施工合同(第三标段).pdf
山西省南太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运城市盐湖区)合同建设单位:运城市盐湖区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山西金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标准,提高工程建设成效,根据招标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运城市盐湖区林业局绿化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西省南太行山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运城市盐湖区)三标段2.工程地址:东郭镇刘范村3.工程内容:(1)造林面积:1137.3亩。(2)施工前准备;苗木栽植;贰年管护。4.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为3610786.05元(大写:叁佰陆拾壹万零柒佰捌拾陆元零角伍分)。由于施工过程中的诸多不可预见因素,工程量会发生变化,所以合同结算以实际完成验收的工程量为准。(详见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第二条:工程期限1.甲方要求2026年5月7日开工,2026年8月4日完工。2.因工程立地条件差,施工环境恶劣及造林时间的特殊性,为确保造林成活率,要求乙方开工后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和要求进行挖坑整地等栽植前准备工作;完成栽植前准备后乙方按照苗木生长规律择时栽植,确保苗木成活率。第三条:工期质量要求1.苗木质量要求(1)苗木规格及形态要符合设计要求,苗木新鲜、健壮,根系发达,树干挺直,树形美观,容器苗须按规范包装,无病虫害。尽量使用本地苗木,不能有假植苗,并做好必要保护措施。(2)乙方苗木拉到后,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更换,更换后方可栽植。(3)主栽苗木必须具有“两证一签”。2.施工要求(1)乙方必须保证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栽植必须符合甲方设计要求;施工、养护管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以上如确需变更,必须向甲方及监理审报,经甲方及监理同意鉴-2-定后方可实施。(3)乙方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管理。(5)工程施工完后必须及时报验。3.工程技术要求(1)整地时,需认真勘测现有土层情况,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必须满足植物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2)容器苗尽量缩短运输距离和栽植时间,并做好必要的保护措施,栽植过程中必须脱去容器杯(袋)保证苗木成活率。4.管护要求(1)管护期为贰年,从栽植初验合格之日算起。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对该工程管护至第二年年底。管护期间,林业局技术人员及监理实施全程监管。(2)严格按照管护规程进行管护。①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及时进行抚育及管护。②及时施肥、中耕、除草,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③及时修剪,及时去除死树干枝,及时进行补栽。(3)管护期间,乙方必须有专人留驻运城市盐湖区进行管护。(4)管护期间,如有整治、检查等特殊情况,乙方应-3-积极配合甲方,做到随叫随到,如甲方三次通知乙方,乙方都未能到现场,乙方则属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四条:工程验收和付款方式1.工程验收。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工程规划设计标准和施工图进行验收,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质量等级由甲方按验收标准认定。2.付款方式。工程采取进度付款的方式①.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总价款的30%;②.工程完成标准整地及栽植完毕后,甲方配合监理方按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20%;③.经过一个生长季,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付实际工程量工程款25%;④.管护期结束后,甲方配合监理方对乙方进行竣工验收,检查验收树木保存率保持在85%以上,未成活部分乙方全部补栽,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实际工程量尾款;成活率在80%-85%之间,未成活部分乙方全部补栽到位,并延长一个养护管理季节,经验收合格,付清剩余实际工程量尾款。第五条:乙方基本情况1.乙方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姓名:吉秋爱,联系方-4-式:13103483138。2.乙方收件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夏县庙前镇付村西头巷67号第七组,收件人:吉秋爱,联系方式:13103483138。第六条:乙方履行合同应尽的义务1.乙方负责苗木的起运、栽植、管护和保证成活。2.严格按荒山造林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3.管护期间,乙方应按时浇水、修剪、除草并进行病虫害防治。4.乙方须注意安全施工,施工中引发任何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责任由乙方自负。5.要服从甲方及监理方技术监督。第七条:甲方履行合同应尽的义务1.为乙方确定实施区域,确保工程顺利完成。2.按合同及时付款。第八条:在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有以下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乙方超过合同约定的交工期二个月,仍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工。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合同交由第三方完成的。第九条:如遇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法人签字乙方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答完:郝代早委托代理签守(盖章)(章)6年月7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绿化示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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