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办公桌采购合同公告(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2026)
一、合同编号:ZFCGHT-220001-20260512-0094号
二、合同名称: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购置办公桌2张合同
三、项目编号:2961101000028232274
四、项目名称:2961101000028232274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
联系方式:18243156808
供应商(乙方):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东方卓华家具经销处
地址:中东大市场二厅家具区B-30号
联系方式:152043104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广泰 办公桌 办公桌
2(张)
¥1,600.00
¥3,200.00
本次采购2张办公桌电脑台式桌。规格1400*700*760,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合同金额: 3,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7年05月12日至2027年05月12日
履约地点:长春市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2026年05月12日
附件信息:
62e7301cb4d74f50911e4bbc4b2e11c8.pdf
2250.pdf
成交通知书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东方卓华家具经销处:项目(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2026]-08388号)现已结束。经多方确认,贵公司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250.00元。接到本通知后,请贵公司委派授权代表,按照采购要求和贵公司采购响应的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成交日期:2026年05月09日1/1电子商城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FCGHT-220001-20260512-0094号甲方: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乙方: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东方卓华家具经销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以成交结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合同标的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广泰办公桌办公桌广泰广泰2张¥1,600.00¥3,200.00合计¥小写金额:3,200.00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2.货款结算(1)付款方式:全额付款(2)结算方式:付款期数:一期期数款项类别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进度款验收合格2026-05-15100%3,200.00元(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履行(1)履约地点:长春市(2)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4.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第1页-(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3)交货期:2026年5月11日(4)交货方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5)收货人:周威光;联系方式:18243156808(6)收货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4756号5.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6.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后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7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7个小时内响应,7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7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7.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8.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0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0.0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0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0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0.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第2页-(4)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9.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向长春市南关人民法院起诉。10.合同份数(1)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5月12日(2)合同订立地点:长春市(3)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东方卓华家具经销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周威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郭玉琢拥有者性别男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住所中东大市场二厅家具区B-30号联系人周威光联系人张颖联系电话18243156808联系电话15204310402通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通信地址中东大市场二厅家具C15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东方卓华家具经销处邮政编码130022邮政编码130000电子邮箱50585764@qq.com电子邮箱826993052@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10610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101MA14P04A63开户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东大市场东方卓华家具经销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东支行0710703011015200003702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