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采购合同公告(大同市新荣区能源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MB155169920261

二、合同名称: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煤矿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2122026CCS00005
四、项目名称: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煤矿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同市新荣区能源局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府西街
联系方式:18903529053
供应商(乙方):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72号世纪经贸大厦A座6层601室
联系方式:1861083426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煤矿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 数量:1.00 单价(元):19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煤矿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75天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煤矿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合同(11NMB155169920261).pdf

审计委托服务合同甲方:大同市新荣区能源局乙方:北京科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煤矿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煤矿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1、时间范围:本次审计覆盖2010-2025年山西中新北辛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深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梁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甘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家煤矿企业历年财务资料。2、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财务账册(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原始凭证等)、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关联交易相关资料、“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重大合同、对外担保、资金流水、资产盘点资料、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记录等与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相关的全部资料。(二)服务要求乙方应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对四家目标公司2010-2025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表独立的审计意见,并出具正式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清晰反映各公司的真实资产负债状况、经营成果,并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乙方应在审计过程中,围绕甲方所关注的、可能与股东知情权、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相关的交易或事项,重点核查并单列章节披露,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应能支持审计结论,以备甲方后续可能的法律行动使用。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75天,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资金性质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或采购人自行支付。(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玖拾玖万元整人民币(小写:¥1,990,000.00元)。该费用已包括税费、人工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三)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柒拾玖万陆仟元整(¥796,000.00);(2)乙方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柒仟元整(¥597,000.00);(3)乙方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要求的正式审计报告及相关成果文件,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30%款项,即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柒仟元整(¥597,000.00)。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项目开展的必须性基础资料(甲方职能范围内)。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4、甲方有权在乙方审计期间派人员参与,提出修改意见。(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机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工作内容中正式成果的知识产品归甲方所有。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处,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2、因审计工作需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确因被审计单位恶意阻挠、拒不提供关键资料,导致审计工作无法继续的,乙方不承担因此导致的延期及审计范围受限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责任。3、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未遵循审计准则、程序缺失、证据不足,导致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不实,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交付的审计成果若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修改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4、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1%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的损失有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条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限内,若因被审计单位不予配合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审计工作无法继续开展,经甲方确认,可协商解除合同,据实结算服务费用。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2)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主要义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大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