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保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项目编号:GGP01F25126812

一、合同编号

GGP01F25126812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GGP01F25126812

四、项目名称

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番禺区市桥富华中路2号
联系方式:84667898
供应商(乙方): 广州昊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丽南路34号西秀园25幢11号
联系方式:020-858266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
1(项)
3,876,000.00
3,876,000.00

合同金额: 3,876,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12日至2027年03月1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zip
3.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
2026年05月12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0530项目编号:GGP01F25126812项目名称: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签约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甲方(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020-84667898地址:番禺区市桥富华中路2号乙方(中标人):广州昊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DY40C电话:020-85826693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丽南路34号西秀园25幢11号根据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7.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价款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12月323000.003876000.00合同总额:(大写):叁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小写:¥3876000.00元二、采购项目说明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市桥街辖区内的16个社区内街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为:(1)16个社区的内街巷、道路、公园道路的清扫保洁、清擦乱涂写或乱张贴的广告(含横幅)等市政设施的保洁及辖区内绿化修剪、枯枝败叶等及绿化带范围内漂浮垃圾清理。(2)垃圾分类投放点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检查和指导、守桶以及换桶,设施设备损坏及时上报,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保障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有序运作和于净整洁。(3)环卫保洁区域情况统计表(详见下表)区域社区保洁区域备注东片社学社区石桥新村该项目除了表上服务人员投入,另外还需要投入2个巡查员,6名垃圾收运工作人员。沙园社区东城市场德兴社区德兴园长堤东路金融街东丽社区东堤大街桥福社区东平路47号一巷西片晒布社区晒布社区(一部分)华侨城社区侨兴楼西城社区西丽大厦A栋、西丽大厦B栋西丽路92号豪华公寓西秀园北排中片瑞和园居委瑞和园、红桥小区先锋社区先锋社区大市社区裕兴小区北片丹桂社区丹桂园康乐社区康乐园侨联社区新城区禺秀社区禺秀园、易发街内巷康裕社区康乐大街服务人员合计(人)44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026年3月12日至2027年月日2.服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四、作业要求、资源配置及其他要求(一)作业要求1.清扫保洁作业:(1)每天普扫2次或以上,普扫后为巡回保洁,各类生活垃圾随有随清,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保洁区域各部位整洁,无积沙、积水、余泥、烟蒂、纸屑、瓜果皮核、痰迹、人畜粪便及其它污物等废弃物。各区域无乱张贴、乱涂画;道路应路见本色,无痰迹、香口胶污迹、泥沙、余泥;保洁区域无污迹、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等公共绿地内无瓜果皮核、纸片塑膜、烟蒂、人畜粪便、建筑垃圾等。(2)服务范围内如发现沙井盖丢失要立即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反映补缺。(3)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在车流量大的区域作业时,有合适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4)工作人员清扫后应将垃圾放置社区内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统收统运单位统一将垃圾运至中转站。(5)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对辖区内绿化进行修剪,如有出现需更换绿化植被的情况需及时向甲方汇报。2.垃圾分类作业(1)日常站桶:每天上午7:00-9:00,下午19:00-21:00在垃圾分类投放点站桶,正确引导居民进行垃圾投放以及保证站桶期间投放点的于净整洁,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向甲方报告。(2)按时摆桶:提前10分钟摆桶,并检查灯光、干手器,配好纸巾、洗手液,擦拭投放亭、洗手盆等。摆放的垃圾桶必须在投放亭内,严禁亭外摆桶。所摆放的垃圾桶与投放亭的标识一一对应。(3)教育引导:履行监督、引导职责,查看前来投放的居民是否在家分好类,文明劝导、引导居民正确分类,请居民支持垃圾分类。(4)及时保洁:对垃圾分类投放点位定期清洁擦洗,投放时间段及时清扫、清理地面垃圾、污水。随时脏随时清。严禁在投放点现场分拣、堆放可回收物。(5)及时换桶:垃圾桶装满要及时更换垃圾桶,防止垃圾桶超高、满溢。换桶后装有垃圾的垃圾桶应放置到垃圾房或放置在距离投放点30米以上隐蔽区域,并将桶盖盖好,插上显眼的“待清运垃圾”标识牌。(6)及时撤桶:投放时间结束后10分钟内必须完成撤桶。将垃圾桶放置到垃圾房。并立即对投放亭进行清洗,严禁过时不撤桶,严禁将分类好的垃圾混合收集运输。(7)地面干净:每天至少一次清洗地面,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设施设备上无浮灰,无蜘蛛网。(8)设备于净:每天至少擦洗一次设施设备,确保洗手台、洗手盆、干手器、投放口等设施设备干净。(9)佩戴身份标识。站桶引导人员应穿着志愿者服装,或佩戴志愿者标识。(10)遵守服务时间。站桶引导人员应严格遵守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不做无工作无关的事。(11)履行岗位职责。站桶引导人员应认真履行教育引导、监督指导、清洁场地、及时摆桶、及时撤桶等职责。严格做到不在现场分拣废品,不将垃圾桶摆在亭外。(12)提供文明服务。站桶引导人员要积极主动、用语文明、举止得体、不卑不亢,对配合工作的表示感谢,对没有落实分类的居民进行劝导,避免与居民产生矛盾纠纷。(13)尊重居民隐私。自觉尊重居民隐私,不打听、不公开居民个人信息。(14)乙方应加强督导员的垃圾分类业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加强服务质量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15)乙方需有应急服务人员储备,如遇突发情况时可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调配。3.应急作业(1)结合服务地区的天气情况,建立特殊天气应急管理预案。遇特殊天气时,应在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启动应急处置程序。(2)对路面出现的大面积无毒无害遗撒物及时进行清理。当作业区域出现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弃物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GB18597的要求实施清理处置与报备。(3)遇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提高卫生作业要求及频次,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防控。(二)资源配置1.应根据社区环卫保洁服务需求,配备综合管理、作业操作、检查巡视、信息管理等人员。2.建立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入职上岗、人员技能、应急处置等培训。3.定期对各岗位人员能力进行考核评价。4.人员及设备要求:至少提供44名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应配套工具。5.每天人员在岗时间:每天清扫保洁时间8小时;首次普扫在7:00前完成,每天普扫3次或以上,普扫后为巡回保洁(尤其是主路及各路段交叉路口),各类生活垃圾随有随清,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6.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检查、作业,节假日不少于2人检查、作业。遇到紧急情况20r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理。7.拟派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岁、女55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初中或以上学历,体检合格,不存在影响相应岗位工作正常开展的疾病或缺陷。8.具备甲方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专业技能、工作岗位资格、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合作性。9.除满足项目人员配置要求外,乙方需安排一支不少于5名人员的应急抢险队伍,在发生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配合防汛应急,迎接重大节日或活动临时性任务、各类检查、整治、垃圾分类等临时性任务等应急任务,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与调动,由此所产生的费用(人工加班费、机械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0.乙方需配备不少于2辆巡查车辆用于服务区域的巡回保洁管理,要求车辆证照齐全、合法运营。若达不到要求,处以5万元违约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三)其他要求1.乙方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协助处理双方合作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人员的薪酬福利、劳动合同、员工关系管理、费用预算结算等工作。2.甲方有权与保洁人员另行约定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等其他事项,但不得干预乙方与保洁人员的劳动合同、薪酬和福利待遇。3.乙方应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保洁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4.保洁人员的工作时间安排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5.乙方须按甲方工作要求为保洁员配置统一佩戴帽、工作服装、设备及工具,具体配置要求按甲方不同时期工作要求确定,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6.乙方须熟悉服务区域,对入职的保洁人员进行工作岗位必需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进行,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并由乙方提供培训方案。7.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环卫事业改革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政策性事由导致本项目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30日通知供应商),乙方需无条件配合。五、采购项目验收要求1.管理检查制度(1)员工每日自查:员工依据本岗位责任制、卫生要求、服务规范,对作业的效果进行自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岗位员工每天向主管汇报当天的工作,主管记录存档。(2)乙方计划检查:由乙方相关项目负责人对保洁工作按保洁计划、合同组织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及时解决所发现之问题,对检查评估做好记录备案。(3)接受采购单位定期抽查。2.项目负责人需要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在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需要常驻于本项目,凡开展关于项目相关的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如有特4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递交申请并说明原因,待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请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处以3万元违约款。办事处3.乙方需为本项目设立稳定的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时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要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确需进行人员调动的,须在调动前三日内报甲方备案。所有人员必须每天按时到岗,需调整上班时间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4.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六、支付方式1.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乙方进场服务后,且财政部门对该项目下达的资金到位并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甲方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当服务至抵扣完预付款后按月支付服务费,通过银行划账或支票的方式付款。如乙方有被扣减服务费项的,按每月考核扣减服务费后余额划拨,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乙方须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1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该项目正常工作开展。七、考核办法(一)甲方每月将对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若有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未正确履职的,具体考核标准如下: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小计1没有按时摆桶、及时保洁、及时换桶、及时撤桶每次扣5分2工作人员没有佩戴身份标识每次扣5分3服务时间内人员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每次扣5分4工作人员没有提供文明服务每次扣5分5工作期间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每次扣5分6保洁工作不到位每次扣5分7保洁工具摆放不整齐每次扣5分8擅自将垃圾扫在指定收集区域以外每次扣5分9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并在2小时内不能解决的每次扣5分10被市、区级以上发函督办的每次扣10分11遇省、市、区检查被扣分的每次扣10分总分月考核满分100分,按下列原则评定:a.95分以上的(含95分)视为合格;甲方按付款方式的约定支付当期服务费;b.低于95分的视为不合格:月考核成绩每低于95分1分(不足1分按1分计,下同)则扣减乙方当月服务费的1%:扣分超过20分的(得分低于80分)扣减供应商当月全部服务费;c.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3个月内不合格次数累计达到2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合同。3)在全国、省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于乙方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的,受到上级或市本级职能部门通报批评2次以上,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经费。4)对于市城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乙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相关部门检查同类问题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服务期内每年发生一次除扣减当月全部服务经费。5)甲方在服务期内有权结合实际需求及相关法规规范的变更,更新、调整考核项目内容及扣分标准,但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整改,甲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另外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3.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欠付款项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应超过欠付款项总额的5%。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无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5.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订地点:协姜容代表:签订日期:2026年3月11日签订日期:2026年3月1日开户名称:广州昊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602894729100147408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番禺德贤支行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0530项目编号:GGP01F25126812项目名称: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签约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甲方(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020-84667898地址:番禺区市桥富华中路2号乙方(中标人):广州昊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FDY40C电话:020-85826693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西丽南路34号西秀园25幢11号根据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7.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价款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12月323000.003876000.00合同总额:(大写):叁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小写:¥3876000.00元二、采购项目说明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市桥街辖区内的16个社区内街保洁和生活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为:(1)16个社区的内街巷、道路、公园道路的清扫保洁、清擦乱涂写或乱张贴的广告(含横幅)等市政设施的保洁及辖区内绿化修剪、枯枝败叶等及绿化带范围内漂浮垃圾清理。(2)垃圾分类投放点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检查和指导、守桶以及换桶,设施设备损坏及时上报,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保障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有序运作和于净整洁。(3)环卫保洁区域情况统计表(详见下表)区域社区保洁区域备注东片社学社区石桥新村该项目除了表上服务人员投入,另外还需要投入2个巡查员,6名垃圾收运工作人员。沙园社区东城市场德兴社区德兴园长堤东路金融街东丽社区东堤大街桥福社区东平路47号一巷西片晒布社区晒布社区(一部分)华侨城社区侨兴楼西城社区西丽大厦A栋、西丽大厦B栋西丽路92号豪华公寓西秀园北排中片瑞和园居委瑞和园、红桥小区先锋社区先锋社区大市社区裕兴小区北片丹桂社区丹桂园康乐社区康乐园侨联社区新城区禺秀社区禺秀园、易发街内巷康裕社区康乐大街服务人员合计(人)44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026年3月12日至2027年月日2.服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四、作业要求、资源配置及其他要求(一)作业要求1.清扫保洁作业:(1)每天普扫2次或以上,普扫后为巡回保洁,各类生活垃圾随有随清,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保洁区域各部位整洁,无积沙、积水、余泥、烟蒂、纸屑、瓜果皮核、痰迹、人畜粪便及其它污物等废弃物。各区域无乱张贴、乱涂画;道路应路见本色,无痰迹、香口胶污迹、泥沙、余泥;保洁区域无污迹、绿地、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等公共绿地内无瓜果皮核、纸片塑膜、烟蒂、人畜粪便、建筑垃圾等。(2)服务范围内如发现沙井盖丢失要立即做好安全警示标志并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反映补缺。(3)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并佩戴工号牌,且有所属单位的明显标志,夜间作业应佩带反光安全标志,在车流量大的区域作业时,有合适位置应设置警示标志。(4)工作人员清扫后应将垃圾放置社区内指定垃圾收集点,由统收统运单位统一将垃圾运至中转站。(5)按照《广州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对辖区内绿化进行修剪,如有出现需更换绿化植被的情况需及时向甲方汇报。2.垃圾分类作业(1)日常站桶:每天上午7:00-9:00,下午19:00-21:00在垃圾分类投放点站桶,正确引导居民进行垃圾投放以及保证站桶期间投放点的于净整洁,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向甲方报告。(2)按时摆桶:提前10分钟摆桶,并检查灯光、干手器,配好纸巾、洗手液,擦拭投放亭、洗手盆等。摆放的垃圾桶必须在投放亭内,严禁亭外摆桶。所摆放的垃圾桶与投放亭的标识一一对应。(3)教育引导:履行监督、引导职责,查看前来投放的居民是否在家分好类,文明劝导、引导居民正确分类,请居民支持垃圾分类。(4)及时保洁:对垃圾分类投放点位定期清洁擦洗,投放时间段及时清扫、清理地面垃圾、污水。随时脏随时清。严禁在投放点现场分拣、堆放可回收物。(5)及时换桶:垃圾桶装满要及时更换垃圾桶,防止垃圾桶超高、满溢。换桶后装有垃圾的垃圾桶应放置到垃圾房或放置在距离投放点30米以上隐蔽区域,并将桶盖盖好,插上显眼的“待清运垃圾”标识牌。(6)及时撤桶:投放时间结束后10分钟内必须完成撤桶。将垃圾桶放置到垃圾房。并立即对投放亭进行清洗,严禁过时不撤桶,严禁将分类好的垃圾混合收集运输。(7)地面干净:每天至少一次清洗地面,保持地面无杂物、无积水,设施设备上无浮灰,无蜘蛛网。(8)设备于净:每天至少擦洗一次设施设备,确保洗手台、洗手盆、干手器、投放口等设施设备干净。(9)佩戴身份标识。站桶引导人员应穿着志愿者服装,或佩戴志愿者标识。(10)遵守服务时间。站桶引导人员应严格遵守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不做无工作无关的事。(11)履行岗位职责。站桶引导人员应认真履行教育引导、监督指导、清洁场地、及时摆桶、及时撤桶等职责。严格做到不在现场分拣废品,不将垃圾桶摆在亭外。(12)提供文明服务。站桶引导人员要积极主动、用语文明、举止得体、不卑不亢,对配合工作的表示感谢,对没有落实分类的居民进行劝导,避免与居民产生矛盾纠纷。(13)尊重居民隐私。自觉尊重居民隐私,不打听、不公开居民个人信息。(14)乙方应加强督导员的垃圾分类业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加强服务质量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15)乙方需有应急服务人员储备,如遇突发情况时可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调配。3.应急作业(1)结合服务地区的天气情况,建立特殊天气应急管理预案。遇特殊天气时,应在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启动应急处置程序。(2)对路面出现的大面积无毒无害遗撒物及时进行清理。当作业区域出现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弃物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GB18597的要求实施清理处置与报备。(3)遇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提高卫生作业要求及频次,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防控。(二)资源配置1.应根据社区环卫保洁服务需求,配备综合管理、作业操作、检查巡视、信息管理等人员。2.建立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入职上岗、人员技能、应急处置等培训。3.定期对各岗位人员能力进行考核评价。4.人员及设备要求:至少提供44名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应配套工具。5.每天人员在岗时间:每天清扫保洁时间8小时;首次普扫在7:00前完成,每天普扫3次或以上,普扫后为巡回保洁(尤其是主路及各路段交叉路口),各类生活垃圾随有随清,清扫保洁后路面应见本色。6.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检查、作业,节假日不少于2人检查、作业。遇到紧急情况20r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处理。7.拟派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男60岁、女55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初中或以上学历,体检合格,不存在影响相应岗位工作正常开展的疾病或缺陷。8.具备甲方服务岗位所需要的体能素质、专业技能、工作岗位资格、工作责任心、纪律性、合作性。9.除满足项目人员配置要求外,乙方需安排一支不少于5名人员的应急抢险队伍,在发生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配合防汛应急,迎接重大节日或活动临时性任务、各类检查、整治、垃圾分类等临时性任务等应急任务,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与调动,由此所产生的费用(人工加班费、机械费等)已包含在合同总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0.乙方需配备不少于2辆巡查车辆用于服务区域的巡回保洁管理,要求车辆证照齐全、合法运营。若达不到要求,处以5万元违约款,由甲方从乙方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三)其他要求1.乙方需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协助处理双方合作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人员的薪酬福利、劳动合同、员工关系管理、费用预算结算等工作。2.甲方有权与保洁人员另行约定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补充保险等其他事项,但不得干预乙方与保洁人员的劳动合同、薪酬和福利待遇。3.乙方应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以及组织架构、保洁人员录用等内容的规章制度。4.保洁人员的工作时间安排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5.乙方须按甲方工作要求为保洁员配置统一佩戴帽、工作服装、设备及工具,具体配置要求按甲方不同时期工作要求确定,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6.乙方须熟悉服务区域,对入职的保洁人员进行工作岗位必需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进行,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并由乙方提供培训方案。7.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环卫事业改革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政策性事由导致本项目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30日通知供应商),乙方需无条件配合。五、采购项目验收要求1.管理检查制度(1)员工每日自查:员工依据本岗位责任制、卫生要求、服务规范,对作业的效果进行自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岗位员工每天向主管汇报当天的工作,主管记录存档。(2)乙方计划检查:由乙方相关项目负责人对保洁工作按保洁计划、合同组织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及时解决所发现之问题,对检查评估做好记录备案。(3)接受采购单位定期抽查。2.项目负责人需要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一致,在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需要常驻于本项目,凡开展关于项目相关的会议,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如有特4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递交申请并说明原因,待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请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处以3万元违约款。办事处3.乙方需为本项目设立稳定的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时将服务人员配置情况报甲方备案。乙方要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确需进行人员调动的,须在调动前三日内报甲方备案。所有人员必须每天按时到岗,需调整上班时间的必须经甲方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4.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环卫工人最低工资标准。六、支付方式1.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乙方进场服务后,且财政部门对该项目下达的资金到位并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甲方申请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当服务至抵扣完预付款后按月支付服务费,通过银行划账或支票的方式付款。如乙方有被扣减服务费项的,按每月考核扣减服务费后余额划拨,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乙方须在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前15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办理支付手续。2.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该项目正常工作开展。七、考核办法(一)甲方每月将对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若有发现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未正确履职的,具体考核标准如下: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小计1没有按时摆桶、及时保洁、及时换桶、及时撤桶每次扣5分2工作人员没有佩戴身份标识每次扣5分3服务时间内人员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每次扣5分4工作人员没有提供文明服务每次扣5分5工作期间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每次扣5分6保洁工作不到位每次扣5分7保洁工具摆放不整齐每次扣5分8擅自将垃圾扫在指定收集区域以外每次扣5分9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并在2小时内不能解决的每次扣5分10被市、区级以上发函督办的每次扣10分11遇省、市、区检查被扣分的每次扣10分总分月考核满分100分,按下列原则评定:a.95分以上的(含95分)视为合格;甲方按付款方式的约定支付当期服务费;b.低于95分的视为不合格:月考核成绩每低于95分1分(不足1分按1分计,下同)则扣减乙方当月服务费的1%:扣分超过20分的(得分低于80分)扣减供应商当月全部服务费;c.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或3个月内不合格次数累计达到2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合同。3)在全国、省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发现属于乙方责任问题,经查属实,且不及时或不配合整改的,受到上级或市本级职能部门通报批评2次以上,每发生一次扣减当月的全部服务经费。4)对于市城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乙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相关部门检查同类问题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服务期内每年发生一次除扣减当月全部服务经费。5)甲方在服务期内有权结合实际需求及相关法规规范的变更,更新、调整考核项目内容及扣分标准,但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整改,甲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另外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3.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欠付款项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应超过欠付款项总额的5%。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无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5.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订地点:协姜容代表:签订日期:2026年3月11日签订日期:2026年3月1日开户名称:广州昊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帐号:3602894729100147408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番禺德贤支行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乙方:广州昊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3月1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2026年市桥街社区内街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项目编号:GGPO1F25126812),上述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一、甲乙双方签订的原合同中,乙方收款的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番禺德贤支行,银行账号:3602894729100147408,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将原合同中的乙方收款的开户行和银行账号更正为: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20918888810008。二、本协议与原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的其他约定不变,本协议未涉及部分仍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以下无正文)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市桥街道办事处甲方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广州昊洋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陆是%乙方代表:联系电话:020-8582669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120918888810008签订时间:206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