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食堂运营采购合同公告(西宁市城西区民政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501507X2026601

二、合同名称:爱老幸福食堂运营项目合同(包一)
三、项目编号:青海裕卓公招(服务)2026-15号
四、项目名称:爱老幸福食堂运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宁市城西区民政局
地 址:五四大街21号
联系方式:0971-6250935
供应商(乙方):西宁市城西区温馨阳光托老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盐湖巷6号社会组织孵化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332766599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爱老幸福食堂运营项目包一 数量:1.00 单价(元):34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34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4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爱老幸福食堂运营项目包一.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裕卓公招(服务)2026-15号采购项目名称:爱老索福食堂运营项目(包一)采购合同编号:青海裕卓公招(服务)2026-15号(包一)合同金额(人民币):8490000.00采购人(甲方):西宁市城西区民政局中标人(乙方):西宁市城西区温馨阳光托老所采购日期:206年4月30日1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西宁市城西区民政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西宁市城西区温馨阳光托老所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3月(项目名称:爱老幸福食堂运营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裕卓公招(服务)2026-15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编号服务项目服务数量1爱老幸福食堂运营项目(包一)1项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1-2人民币3490000.00(大写)叁佰肆拾玖万元整。三、交付时间、地点与要求(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即本合同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本合同首期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双方可续签次年合同。(二)服务地点:本次招标指定爱老幸福食堂点位共13个;此外,另有2个点位亟需确定运营方,故一并纳入本次服务范围。1.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北气象巷社区游园巷3号隆中景苑幸福食堂;2.彭家寨镇彭家寨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3.彭家寨镇火东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4.彭家寨镇张家湾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5.彭家寨镇西川南路社区维也纳森林小区爱老幸福食堂;6.彭家寨镇刘家寨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7.彭家寨镇杨家湾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8.彭家寨镇晨光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9.彭家寨镇火西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10.彭家寨镇西北园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11.彭家寨镇彭家寨村西小区老年之家幸福食堂;12.虎台街道杨家寨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2-313.西关大街街道南气象巷社区昆仑路4号爱老幸福食堂;特别约定:本次招标指定爱老幸福食堂点位共13个;此外另有2个点位需一并纳入本次服务范围,产生补贴据实拨付,具体拨付时间与程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同类补贴执行文汇路街道文博路社区三榆山水文园1号幸福食堂;兴海路街道中华巷社区中华二巷助餐点;(三)服务对象?具有城西区户籍的60周岁以上四类老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具有西宁市户籍且长期居住在城西区的社会老人均可享受助餐送餐配餐服务。(四)服务内容1.收费标准:老年助餐标准要按照非营利原则,每份餐标原则上不超过10元,乙方不得擅自调整餐费标准,确需调整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收费标准为三类:10元(一大荤一小荤两素一汤膳食),8元(一大荤两素一汤膳食)和6元(一小荤两素一汤膳食),套餐食谱须根据助餐服务对象的身体特点和时令季节变化,做到软硬合适、荤素搭配、营养丰富、合理均衡,也可按老人需求提供个性化餐食。2.补贴标准:60周岁以上四类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每人每天累计消费金额不超过当天最高餐标,补-3-4贴当月有效,次月清零,所有补贴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其余老年人个人均按省市文件要求执行。运营补贴按如下标准执行:由加盟门店承担供餐服务的,按每人每日一餐、每餐3元标准,给予运营主体区级运营补贴及省、市级补贴。(五)服务要求1.乙方提供不符合报价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2.乙方应将提供服务的清单资料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3.乙方应在月服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验收申请及相关服务佐证材料,甲方收到材料后应在【】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整改,若经审核乙方存在违约或服务未达标情形的,甲方有权扣除对应扣减款项后支付剩余费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署服务验收单并加盖公章,双方各执一份。4.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标文件、招标报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6.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4-51.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490,000.00元(大写:叁佰肆拾玖万元整)/年,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服务量为准。2.结算标准: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根据第三方(老人残疾人)实际用餐人次、对应补贴标准及运营补贴标准进行据实结算。3.支付方式:(1)甲方应按月根据实际服务量向乙方据实结算并支付服务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每月结束后次月10日前,乙方根据该月实际用餐人次及补贴标准提交结算申请及证明材料。(2)经甲方审核确认且乙方提供对应等额合法发票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服务费用。甲方审核时如发现乙方提交的结算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虚假申报情形的,有权要求乙方补充材料或核减相应费用,付款期限自乙方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及合格发票之日起重新计算。(3)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规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且无需就延期支付承担违约责任。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0六、违约责任1.乙方服务或食品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应书面指出具体问题,-5-6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整改合格的不作违约处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损失相应扣除质保金,乙方承担补偿责任。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金额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按照前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报价文件及其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包/分包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支付的所有价款,乙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6.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本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本合同的书面协议,因不可抗力致-6-7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书面确认一致后,本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自然灾害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1九、其他约定:1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及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服务/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7-8附件序号爱老幸福食堂名称1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北气巷社区游园巷3号隆中景苑幸福食堂2文汇路街道文博路社区三榆山水文园1号幸福食堂3彭家寨镇彭家寨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4彭家寨镇火东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5彭家寨镇张家湾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6彭家寨镇西川南路社区维也纳森林小区爱老幸福食堂7彭家寨镇刘家寨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8彭家寨镇杨家湾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9彭家寨镇晨光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10彭家寨镇火西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11兴海路街道中华巷社区中华二巷助餐点12彭家寨镇西北园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13彭家寨镇彭家寨村西小区老年之家幸福食堂14虎台街道杨家寨村老年之家幸福食堂15西关大街街道南气象巷社区昆仑路4号爱老幸福食堂-8-9(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学高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方像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昆仑路支行“联系电话:账号:0708201000068232联系电话:13327665998签约时间:2026年4月30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裕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杨富莉合同备案时间:206年5月2日-9-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运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