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益创投专业支持服务类 公益创投 专业支持服务类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5-ZJDL-G2026-0001032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江宁区第十二届公益创投专业支持服务类合同采购包61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5-ZJDL-G2026-0001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江宁区第十二届公益创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本级)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78-1号
联系方式:18012956869
供应商(乙方):南京市邗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67号天景山公寓11栋405
联系方式:182242744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2026年度江宁区第十二届公益创投 采购包号 采购包6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专业支持服务类
联系方式:18224274495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0元
合同金额: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5-0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5-13 09:5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61.5.pdf
项目合同甲方(采购方):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住所地:江宁区竹山路78-2号乙方(供应商):南京市邗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住所地:江宁区天元东路867号丙方(监管方):南京开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1-1号雨花公益众创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2026年度江宁区第十二届公益创投项目”公开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内容1.合同编号:2.采购项目:2026年度江宁区第十二届公益创投项目分包(61)3.项目执行日期:2026年5月8日至2027年2月7日4.项目需求:总目标:在湖熟街道、东山街道开展“一老一小”服务组织赋能计划,通过场景化工作坊、案例实训与互助交流,提升一线社工应对典型服务难题的能力,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本土服务指引。具体内容:1.开展不少于6期主题场景工作坊,覆盖“认知障碍应对”“儿童心理危机介入”“跨代家庭支持”等高频难点场景;2.建立“学员—讲师”二级成长机制,孵化不少于4名本土实践导师;3.编撰《江宁区“一老一小”服务情景问题与应对措施服务指南》1册;4.建立“一老一小”服务组织线上交流群,不定期进行交流,并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线下交流活动观摩,构建“一老一小”服务互助网络,推动持续交流与经验共享;5.区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二、付款标准、付款流程和付款方式2026年度江宁区第十二届公益创投项目(分包61),项目资金为5万元,大写:伍万元。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规定,公益创投项目资金计划分三次拨付:立项评审后拨付第一批资金(总资金的50%),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合格后,项目执行进度达到50%且资金使用达到40%的项目,拨付第二批资金(总资金的30%),项目通过结项评估合格后,拨付第三批资金(总资金的20%,根据财务审计情况,据实拨付)。3.甲方已拨付给乙方资金高于其实际使用资金的,乙方应予以退回甲方。4.乙方如违规开展以下活动的,甲方将取消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项目资金。(1)存在“乱收费”、“乱作为”的;(2)违规开展授牌命名的;(3)违规开展“大师”头衔评选的;(4)违规开展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5)违规开展节庆展会论坛的。三、三方权责1.甲方(1)负责公益创投项目具体组织,指导公益创投项目开展。(2)组织协调项目运行中的对接、评估、督查等问题。(3)按照项目进度及时将项目经费足额拨付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4)因财政审批导致的迟延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1)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高质量的提供约定的服务。(2)乙方应严格按照《江宁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南京市江宁区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社会服务活动。(3)按项目执行期限规定时间内向丙方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对项目、资金等情况的评估和审计,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4)必须严格遵守项目协议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项目,不得随意改变项目约定内容,如果发生重大事项变化,需提前提交甲、丙方审批。3.丙方(1)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客观评估项目质量。(2)定期对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实地抽访、监测督查等工作。(3)根据甲方要求,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工作。(4)配合开展资金审查审计工作。(5)加强项目指导,适时开展项目运行、财务管理、个性化辅导、项目宣传推广和经验交流培训等活动。四、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内容,未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五、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项目结项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六、交付使用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2027年2月7日前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采购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七、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本项目经专家组评估,专家组项目评估为不合格,乙方应将已付项目资金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3.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或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甲方可提出终止项目,经全面审计评估验收后,项目资金依照审计金额结算,给付多余资金,乙方予以退回甲方。4.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5.如因丙方监督管理问题导致的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应当由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对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八、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若需终止、修改合同,需相关方盖章同意。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各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三年内不得参加江宁区民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九、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置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其他事项1.乙方负责承担项目执行中的一切风险和纠纷。2.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约定认真实施项目服务,因项目实施机构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的,3年内不得参加江宁区民政局组织的公益项目竞标。3.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实施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项目参与资格,追回所获荣誉和奖励,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5年内不得参加江宁区公益创投或其他类似活动,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相关人员或单位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十二、合同诉讼各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1.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附件:2026年度江宁区第十二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甲方(江宁区民政局)单位公章(授权人):2026年5月8日乙方(供应商):南京市邗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单位公章(授权人):2026年5月8日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天元东路支行账户:32050159070000000250丙方(监管方):南京开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单位公章(授权人):2026年5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益创投专业支持服务类 公益创投 专业支持服务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