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外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2026)



一、合同编号:11N4250128162026602

二、合同名称:委外管理其他委托业务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51022144492-00298058
四、项目名称:委外管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地址:龙华西路180号
联系方式:64685995
供应商(乙方):上海才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朝宏(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徐汇区
联系方式:199211340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委托业务费
数量:1.00
单价(元):120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服务对象为持员工就餐卡在职在编人员、聘用人员、第三方工作人员及采购人确认的其他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承诺实施服务。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通知供应商,并按实际服务时间结清服务费。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合同金额(元):
1206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委外管理其他委托业务费的合同(11N4250128162026602).pdf

委外管理其他委托业务费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4250128162026602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乙方:上海才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法定代表人:柳朝宏(男)地址:龙华西路180号地址:上海上海市徐汇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231电话:64685995电话:19921134050传真:传真:联系人:机构管理员联系人:于淼合同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委外管理”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在平等协作、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双方责任A、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活动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信息,并应对所提供资料负责,如因资料有误而引起的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租用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物料破损,乙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3、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要求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及时支付有关款项。4、甲方负责活动场地的协调和确定,确保乙方能顺利的进行场地布置,如因甲方场地协调及落实问题造成的活动延期或取消,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要求经济赔偿。5、如因甲方原因取消活动,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据实计算已发生费用;如因甲方原因推迟活动的,经甲方确认乙方确已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据实给予补偿。活动过程中,经过双方确认,如因活动实际需要,临时追加物料制作、车辆租赁或人工服务等费用,甲方应给予支付。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责任。B、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承接甲方之业务,应根据协议附件要求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及要求,因乙方执行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确保提供给甲方的租用物料完好无损,并尽到对租用物料的看管义务。如因乙方物料或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3、乙方保持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成立专门的服务小组,服务标准要符合甲方要求。4、乙方对甲方由于本协议目的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字、图片、图表等)均负有保密义务,该等资料均为甲方所有并且甲方对其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之披露给或用于任何第三方。6、乙方负责为本次服务及乙方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负责,若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在本次活动中发生任何伤亡,则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甲方过失原因造成乙方或第三方人员在本次活动中发生伤亡等情况,则由甲方负责承担责任,且乙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上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委外管理三、服务费用本合同价格为1206000元整(壹佰贰拾万零陆仟元整)。四、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通知供应商,并按实际服务时间结清服务。五、支付方式分期付款人员服务费:双方约定服务费按季支付,先付后用,每季度支付合同金额的25%。采购人在对本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下季费用。材料费采购人按实际充值金额预支付,结算金额按就餐刷卡的实际金额进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供应商。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双方约定的实施细则,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甲方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2、甲方逾期付款,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仍不付款则视为逾期,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将每日按未付款项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滞纳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合法性与不违法保证:1、所有由甲方提供的样稿或素材,乙方有义务审查其合法性,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应向甲方及时指出并要求修改。2、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工作成果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承担因违法而产生的全部责任。3、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发现对方有违法、违约行为,应予及时指正,如对方拒绝纠正,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及解释。如因本协议以及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不可抗力此协议履行过程中,因发生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不能预见之不可抗力事件(如恶劣天气、政府原因等),以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方可以免除责任;但遭受该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通知对方。十、协议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活动结束后失效。一方欲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二十天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损失。十一、其他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处理。合作期间书信、传真件等往来正式文本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委外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