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安装采购合同公告(洋县金水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HT-洋县-2026-00010
二、合同名称:2026年张坪村路灯亮化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洋县-2026-00028
四、项目名称:2026年张坪村村级公益事业路灯亮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洋县金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洋县金水镇金水街
联系方式:0916-8312333
供应商(乙方):陕西融泽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桥北广场
联系方式:154658965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路灯
55(盏)
¥2,818.18
¥155,000.00
安装太阳能路灯55盏(杆高6米、100瓦每盏)
合同金额: 1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4月21日至2026年06月20日
履约地点:金水镇张坪村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4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张坪村路灯亮化项目合同.pdf
洋县金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05月14日
2026年张坪村路灯亮化项目施工合同工程名称:2026年张坪村路灯亮化项目工程地点:洋县金水镇张坪村签订日期:2026年4月20日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简称甲方)_洋县金水镇张坪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简称乙方)陕西融泽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6年张坪村路灯亮化项目2.资金来源:财政奖补资金。3.工程合同建设内容为:安装太阳能路灯55盏。二、工程资金、承包方式及支付方式1.工程资金: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整(¥155000.00元)。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本工程所需材料全部由乙方采购供应。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及规范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材料复验,并能满足工程项目设计要求及有关行业特殊使用要求。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实行镇级报账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预算用途,根据施工进度将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方对公账户。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20日。四、工程保修期:为5年。并缴纳3%的质保金。质保期以验收时间起算2年,年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可及时退还质保金,在保修期内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损坏,修理费由甲方承担。五、作为承担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六、由于甲方按本协议书所述给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保证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七、设计变更本工程在甲方及、监理和村委会认可的情况下,按变更审批程序报审后,部分工程可能予以调整,但项目下达的项目内容不予更改。八、承诺8.1乙方建立切实可行的工程管理和质量检查监控体系;精心组织、确保质量,按期完成合同工程内容及其缺陷的修复。对施工中拟采取的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指示不免除乙方对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和安全责任。8.2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切实做好人员、设备、交通运输等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承担与工程实施有关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8.3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前,乙方应将本项目工程用工需求告知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村委会征求群众意愿后向乙方优先推荐本地符合条件人员,乙方不得无理由拒绝用工或压低工价。8.4乙方应及时结算用工薪酬,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优先给付工人薪酬,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甲方付款比例。8.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道路正常通行。8.6乙方应加强环保意识,遵守环境保护法,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8.7工程验收时,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否则不予验收。8.8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担的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按违约处理。8.9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8.10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8.1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12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后,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8.13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在合同约定工期非天气原因未完工,施工单位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的10%作为滞纳金。九、计量9.1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数量系依据施工图设计的计算工程量,原则上为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量应以实际完成、质量合格、且被乙方和村委会核实确认的工程数量为准。9.2计量方法工程的计量均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必须与工程量清单一致;计算单价以合同单价为准。9.3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算等应与技术规范及施工规范相应章节规定的范围、计量、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9.4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的实施变化,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标准进行施工、缺陷修复及竣工前的管护责任。9.5图纸所列工程数量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依据。9.6为达到工程设计效益而出现的实际工程量大于工程量清单,或变更工程方案等情况而增加工程量均应在总价范围内变动,超过总价风险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应因甲方不支付超支部分工程款而停工。十、支付10.1资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工程施工中可根据工程进度拨付相应工程款。工程全部竣工,乙方申请甲方验收,合格并完成上报项目资料后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10.2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以工代赈形式,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增收,带动当地群众工资收入。10.3在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前,乙方应将本项目工程用工需求告知项目所在地村委会,村委会征求群众意愿后向乙方优先推荐本地符合条件人员,乙方不得无理由拒绝用工或压低工价。10.4乙方应及时结算用工薪酬,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优先给付工人薪酬,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甲方付款比例。10.5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宣传、驻地建设、缺陷修复、保险、管理、税费、利润、交验资料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10.6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入的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其它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乙方不得再重复计列。十一、安全生产(一)甲方职责1.甲方适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2.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项目自施工起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d甲方:(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林春莲乙方:(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字)日期:2026年4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