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网络舆情》电子版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网络舆情》纸质版 舆情案例库 网络舆情分析师研修班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无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无锡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0200-FW2026-08254
二、合同名称:网络信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6-08254
四、项目名称:网络信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无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联系方式:15094391409
供应商(乙方): 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6111962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网络信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200-FW2026-08254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公共信息服务
项目预算: ¥450000.0
项目地点: 无锡市
采购单位: 中共无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联系人姓名: 朱老师
联系电话: 15094391409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50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49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1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14 12:11
2026网络信息服务-供应商合同.pdf

合同编号:网络舆情服务合同书甲方:中共无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朱晓梅联系电话:18601580566乙方: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海涛联系电话:136111962291/10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舆情监测服务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作内容(一)人民在线众云大数据平台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开通“人民在线众云大数据平台”,配置为1个平台主账号、10个订阅任务、6个移动端账号推送(微信预警)标准版首页。该平台是一款基于大数据挖掘技术,集监测、预警、订阅、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自助式开放平台,包含媒体分析、传播效果评估、受众分析等实用功能,可为甲方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1.平台功能:包括舆情监测、预警、总体声量统计、信息来源分类、热门话题聚类、自动生成报告、智能导出报告、智能导出信息列表、分渠道报道统计、文章转载量排行、新闻报道量排行等。2.平台数据采集范围:包括报、台、网、端,涵盖主流新闻网站、视频网站、平面媒体、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3.平台基础模块:包括我的舆情、自助监测、众云搜索、对比分析、操作台、报告库等模块(具体模块名称、功能等以平台实际呈现为准)。(二)5*8小时人工预警在工作日8:00-17:00发生甲方需要重点关注的突发事件时,乙方2/10通过电话、邮件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预警信息给甲方指定联系人(不含超出服务时间以外的数据回看)。甲方指定的接收预警信息的联系人最多不超过6位。(三)舆情监测月报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舆情分析报告,报告监测互联网上关于甲方的信息,采用大众传播学、社会学理论分析框架,内容包括舆情综述、通用数据维度解读、热点话题或案例解读、特定关注领域或行业舆情分析等维度,在相关分析基础上研判舆情风险并提出应对建议。(四)舆情监测半年报乙方向甲方提供1份半年度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涉及甲方半年舆情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应对得失、宣传情况分析点评以及半年舆情工作规划建议等。(五)舆情监测年报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年度舆情分析报告,报告涉及甲方全年舆情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应对得失、宣传情况分析点评以及年度舆情工作规划建议等。(六)专项舆情分析报告乙方采用大众传播学、社会学理论分析框架,针对甲方关注的某个舆情事件进行包括舆情数据、舆论反馈、研判建议等在内的内容分r析,形成专项舆情分析报告。合作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多于5份专项舆情分析报告。(七)《网络舆情》信息服务3/10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账号开通信息,为甲方开通1个《网络舆情》电子版账号。《网络舆情》(标准内参号:CN11-5803/D)是以互联网信息为来源的期刊,可满足甲方相关人员快速读网、了解网络舆情的需求。除阅读合作期限内出刊的电子版外,甲方还可获得合作期限内出刊的《网络舆情》纸质版(纸质版数量与电子版账号数量一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邮寄信息,采用平邮方式向甲方邮寄上述纸质版。(八)网络舆情分析师(中级)研修班(线上)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6个网络舆情分析师(中级)研修班(线上)培训名额。甲方可指定6名人员参加乙方组织的网络舆情分析师(中级)研修班(线上班,具体班次以乙方通知公告为准),在线学习有关课程,以提高甲方相关人员的舆情素养,养成舆情意识。(九)舆情案例库乙方结合2025年度热点事件,收集整理相关案例形成舆情案例库。合作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1份舆情案例库(纸质版)。二、合作期限合作期自2026年04月17日至2027年3月31日。合作期满后,双方均有意向继续合作的,应当至少提前30日开始下一合作期的续约商谈等工作。三、合作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合作费用4/10合作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5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前述金额为含税金额。(二)支付方式及发票开具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2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57500元(大写:人民币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合同期限届满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协议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电汇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67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元整)。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三)转账方式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甲方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作费用,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账号:35310188000095410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桥支行行号:303100000397银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商业一层E108和十层10035/10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使用范围之内享有平台的使用权。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若项目成果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更改和完善。(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定联系人负责协调项目运营和维护。(三)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四)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指定项目做必需的业务交流,并提供乙方完成项目所需的数据、资料。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确认的时间和方式接收甲方合同价款,并开具发票。(二)乙方有权为优化用户体验对平台进行不定期升级迭代,并对平台页面、功能模块名称等进行调整。(三)乙方应指定联系人负责协调项目运营和维护。(四)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六、保密及知识产权(一)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以6/10任何方式所接触到的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对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又能为其所有者带来经济效益或被披露后将给所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信息、数据和技术。但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1)保密信息披露方向保密信息接收方提供的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2)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为保密信息接收方合法所掌握的信息;(3)保密信息接收方从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并且该第三方并未被禁止披露该信息;(4)保密信息接收方事先征得保密信息披露方书面同意而披露的信息。2.保密信息接收方在终止合同或合同到期时须根据保密信息披露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与保密信息相关的资料返还或销毁。3.若因保密信息接收方违反保密条款给保密信息披露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争议纠纷,应由违约方负责,并赔偿保密信息披露方因其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4.在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7/10(二)知识产权1.本合同项下的平台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不随本合同转让。甲方有权在其机构内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平台,但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平台,不得利用平台实施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政策要求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2.除本合同项下的平台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不随本合同转让。甲方有权将前述服务成果用于内部汇报、学习,但不得将前述服务成果对外提供或传播,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实施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政策要求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七、免责条款(一)由于平台升级等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功能暂停服务,不视为乙方违约。(二)由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机房、通信线路、黑客攻击、病毒、硬件故障,或信息源模板变更、信息被删掉、多次编辑、访问受限,或广电部门、电信部门技术调整、DDN资源调整和骨干线路中断,或基于现有技术能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功能暂停,不视为乙方违约。八、违约责任8/10(一)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做出更正;若违约方超过七个工作日,仍不更正的,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当就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等相关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三)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做出更正;若违约方超过七个工作日,仍不更正的,守约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当就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等相关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九、通知与送达(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首页约定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二)一方以信函方式通知另一方的,通知自信函寄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视为送达;一方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另一方的,通知自邮件发送成功之时视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信息的,需于变更后3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否则联系方式变更对另一方不发生效力,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9/10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一)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附则(一)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如有)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标的之全部约定,并取代双方之间所有先前的口头和书面的建议、谈判、陈述、备忘录、电子邮件及其他文件。(三)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如有)进行修改和补充,该书面修改及补充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四)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壹份,无锡市财政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乙方:甲方:中共无锡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北京人民在线网络有限公司员会办公室盖章:盖章:2七辛瑞佳签字:签字:2年4月13日2026年4月13日1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舆情》电子版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网络舆情》纸质版 舆情案例库 网络舆情分析师研修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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