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6)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6-04668416
二、合同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802603
四、项目名称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_河源市_紫金县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中心6楼
联系方式:13502328686
供应商(乙方): 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康大道东407号时代国际中心B座1308室
联系方式:1355323246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法律服务
1(项)
190,000.00
190,000.00
合同金额: 19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5月08日至2028年05月07日
履约地点:河源江东新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5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05月15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668416甲方: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90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解决始于2016年涉及河源东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4家工业企业土地未完善招拍挂程序等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本所接受委托,针对本项目涉及土地管理、主体权利义务承继、纠纷解决方式等多重法律关系的特性,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包括:1.顶层设计与论证:参与项目会议,汇报法律解决方案,参与制定整体工作推进计划:2.体资格与路径确认:就委托人作为协议承接主体及仲裁主体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发表相关法律意见:起草法律文件变更争议管辖方式,将纠纷通过仲裁途径解决;3.第三方机构协调:协助选任评估、鉴定机构,参与服务合同的修订:4.仲裁代理:起草仲裁文书,全程代理委托并参与仲裁程序,进行专业答辩。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解决河源东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4家工业企业土地未完善招拍人员要求:6其他法律服务挂程序等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提供1项190000.0000服务开始时间:双方协定¥190000合计专项法律服务。¥19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仲裁案件的材料,通知乙方参与仲裁审理之日十五天内,结算该宗案件的律师费(按前5宗每宗案件2万元,自第6宗起每宗案件1万元)。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第1页-服务时间:2026年5月08日至2028年5月07日服务地点: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第2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墙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甲方联系人:贺冠珍联系电话:13502328686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5月8日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5-08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8-05-07乙方(盖章):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河源农行中山支行-第3页-银行账号:44200801040001603乙方联系人:李海峰联系电话:13553232464合同签订日期:2026.5.8-第4页-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668416甲方: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乙方: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1900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解决始于2016年涉及河源东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4家工业企业土地未完善招拍挂程序等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本所接受委托,针对本项目涉及土地管理、主体权利义务承继、纠纷解决方式等多重法律关系的特性,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包括:1.顶层设计与论证:参与项目会议,汇报法律解决方案,参与制定整体工作推进计划:2.体资格与路径确认:就委托人作为协议承接主体及仲裁主体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发表相关法律意见:起草法律文件变更争议管辖方式,将纠纷通过仲裁途径解决;3.第三方机构协调:协助选任评估、鉴定机构,参与服务合同的修订:4.仲裁代理:起草仲裁文书,全程代理委托并参与仲裁程序,进行专业答辩。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计购数量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9900解决河源东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等14家工业企业土地未完善招拍人员要求:6其他法律服务挂程序等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提供1项190000.0000服务开始时间:双方协定¥190000合计专项法律服务。¥190,000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甲方在收到仲裁案件的材料,通知乙方参与仲裁审理之日十五天内,结算该宗案件的律师费(按前5宗每宗案件2万元,自第6宗起每宗案件1万元)。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第1页-服务时间:2026年5月08日至2028年5月07日服务地点: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第2页-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墙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甲方联系人:贺冠珍联系电话:13502328686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5月8日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5-08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8-05-07乙方(盖章):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河源农行中山支行-第3页-银行账号:44200801040001603乙方联系人:李海峰联系电话:13553232464合同签订日期:2026.5.8-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