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食堂劳务外包 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新晖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0-FW2026-12659
二、合同名称:泰州市新晖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2659
四、项目名称:泰州市新晖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新晖学校
联系方式:0523-86869803
供应商(乙方): 兴化市金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06296380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泰州市新晖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2659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仅指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预算: ¥120000.0
项目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海姜大道1908号
采购单位: 泰州市新晖学校
联系人姓名: 杭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6869803
固定电话: 0523-86869803
2.合同金额: 996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5-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15 10:57
0511食堂劳务外包合同.pdf

泰州市新晖学校食堂劳务外包合同甲方(采购人):泰州市新晖学校方(供应商):兴化市金棒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州市新晖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苏服采项目编号:JSZC-321200-FW2026-12659)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应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日常运营、餐饮加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及用工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师生用餐安全、营养、及时、满意。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一)供餐与基础保障负责日常早、中、晚三餐的食材加工、烹饪及食堂卫生保洁工作,全年无休,确保每餐按时供应,特殊情况由甲方指定;甲方提供厨房、全套厨房设备、就餐用具,并承担水、电、气相关费用;服务期内如需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甲方购置并承担费用。(二)人员与操作规范切配师傅协助厨师完成食材预处理、切配、洗菜、传菜等基础工作,保障菜品制作流程高效运转;每周开具下周菜-1谱及用量,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更改周菜谱;菜谱及采购数量应遵循经济节约、营养丰富、科学搭配的原则。(三)食品安全与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餐饮安全监管要求,确保餐饮加工和就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与卫生。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检查,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安自检自查制度等。(四)环境保洁与设施维护做好食堂范围内环境及设施的日常保洁与维护,保持操作台、灶台、煲灶、油烟机等设施设备干净整洁,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清洗。心(五)用工管理服务所需用工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劳务纠纷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但不得影响服务标准和质量。二、人员及实施要求1.派驻厨师1名、切配1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均须持有健康证明,熟悉食堂工作流程,熟悉食品安全相关细则,具备食堂工作经验。2.按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身体健-2-康(无传染性疾病,提供有效健康证)3.服务人员需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一周,试用合格上岗,试用不合格的需及时更换;乙方安排的人员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变动,原则上每年更换人员不得超过2人次,同时需提前2周书面报经甲方同意,甲方安排2周试用,试用满意后确定更换人员,试用期间原委派工作人员须同时在岗;遇服务人员请假,乙方需立即调配人员,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3.所有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工作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执行。4.服务周期:一年。自2026年6月1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共计365天。三、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9,600元(大写:玖万玖仟陆佰元整)。此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福利、保险、劳保、高温补贴、差旅、用餐、办公设施设备、材料、税金、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合同价款,每月2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人民币8,300元(大写:捌仟叁佰元整)。乙方应于每月服务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在收2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将当月服务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服务期限最后一月的服务费,在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并经甲方-3-验收合格后支付。四、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4.980元(大写:肆仟玖佰捌拾元整);2.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服务期满且全部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在履约期间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补偿;如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五、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为乙方提供开展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相关资料和信息;协助乙方协调校内相关部门配合服务工作;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作出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财经纪律的行为。(二)乙方权利与义务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为甲方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严格保守在服务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不得泄露、外传或用于其他用途,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严禁弄虚作假,011协助学校规范食堂管理,坚守食品安全与财务纪律;乙方应自行为派驻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4-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在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六、服务验收1.服务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师生用餐安全、营养、及时、满意。具体包括:供餐按时、质量达标、食品安全零事故、环境卫生整洁、人员管理规范。2.验收方式:甲方每月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评价,服务期满后进行综合验收。七、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应予退还,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违反保密义务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5-八、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合同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兴化市金棒物业服务甲方:泰州市新晖学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6年5月1日日期:26年5月9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外包 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