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西安路学校2026)
一、合同编号:34011120260518000001
二、合同名称:关于车辆租赁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411451000001210446
四、项目名称:合肥市西安路学校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合肥市西安路学校
地址:山西路与西安路交口
联系方式:18226186357
供应商(乙方):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联系方式:157156062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1600.00元
合同金额:16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5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2025-2026年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合同(1).pdf
2025-2026年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入围供应商(乙方):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据“2025-2026年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采购单位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名称及内容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人根据需求用车。二、组成合同的文件(1)“2025-2026年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2)“2025-2026年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标准文本中的“专用框架协议条款”;(3)“2025-2026年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中标或成交公告;(4)“2025-2026年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响应文件及书面承诺函;(5)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三、车辆租赁价格(折扣率66%,此为折后价格)(1)自驾租赁(不含驾驶员)车辆类型规格66%(折后价)日租(24小时)月租(30天)轿车(含SUV、皮卡车)18万以下158.4303618——25万211.24224新能源车1322310皮卡车1322508商务车6座以上(越野车)18万(含)以下211.2422418——25万250.84620新能源车151.82772中型客车(10-23座)燃油车3306600新能源车1983630大型客车24-39座363726040-51座462990051座以上56111220新能源车(24座以上)4297260备注:1.自驾租赁只提供新能源车(18万以下)。2.中型客车及大型客车原则上不提供自驾租赁服务,如确因单位工作需要,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质,双方应完善相关手续,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明确责任。3.日租4小时以内(含4小时)为半日租,费用为日租金一半;日租超4小时,费用按整日租。半日租或整日租超出公里数部分:轿车(含SUV、皮卡车)、商务车、新能源汽车均按2元/公里另行计费,中型客车(含新能源车)、大型客车(含新能源车)按3元/公里另行计费。(2)包车租赁(含驾驶员)①小型客车、商务车包车租赁价格租赁车辆应根据公务出行环境需求,优先租赁新能源车(18万以下),非特殊情况、特殊使用环境不得租赁越野车。除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以外的车辆日常保养费、燃油费、充电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单日包车租赁服务费用报价包含单日用车8小时以内及行程160公里以内,如超时、超程,费用另加。车辆类型规格66%(折后价)半日租(4小时包80公里)日租(8小时包160公里)超时费(元/小时)超公里(元/公里)轿车、SUV、皮卡车18万以下184.8356.413.21.6518——25万19839613.21.98新能源车(含轿车、SUV、皮卡车)171.6303.613.21.65皮卡车198356.413.21.65商务车6座以上(含四驱越野车)18万以下211.2382.813.21.9818——25万23142913.22.31新能源车19836313.21.98备注:1.长时包车指包车时间为2天以上(含2天);2.长时包车费用=日租费*租赁天数+(行驶总公里-160公里*租赁天数)*超公里费;长时包车不再另收超时费;3.日租超时费上限为200元封顶;4.日租服务时间不超2小时(40公里内)按半日包车租金半价结算;超2小时不超4小时(80公里)按半日包车租金结算;超4小时不超5小时(100公里)按日租包车租金2/3结算;超5小时按日租计费。如半日租和不超5小时用车有超公里数,超公里数费用按车型另加;5.超8小时且当日往返按日租计费,费用计算=日租+超时费+超公里费。6.计时以上车地点人员上车为开始,以下车地点人员下车为结束。党校新址(运河新城地点)、新桥机场、黄麓镇区域为上(下)车地点,根据车型(按超公里单价)另加20公里空驶费。②中、大型客车包车租赁价格租赁车辆应根据公务出行环境需求,优先租赁新能源车,除过路过桥费、泊车费以外的车辆日常保养费、燃油费、充电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单日包车租赁服务费用报价包含单日用车8小时以内及行程100公里以内,如超时、超程,费用另加。车辆类型规格66%(折后价)半日租(4小时包60公里)日租(8小时包100公里)超时费(元/小时)超公里(元/公里)中型客车(10-23座)燃油车42966019.83.3新能源33059419.83.3大型客车24-39座46272619.83.9640-51(含51)座52882519.83.9651座以上59492419.83.96新能源车(24座以上)52879219.83.96备注:1.长时包车指包车时间为2天以上(含2天);2.长时包车费用=日租费*租赁天数+(行驶总公里-100公里*租赁天数*超公里费;长时包车不再另收超时费;3.日租超时费上限为200元封顶;4.日租服务时间不超4小时(60公里)按半日包车租金结算;超4小时不超5小时(80公里)按日租包车租金2/3结算;超5小时按日租计费。如半日租和不超5小时用车有超公里数,超公里数费用按车型另加;5.超8小时且当日往返按日租计费,费用计算=日租+超时费+超公里费;6.计时以上车地点人员上车为开始,以下车地点人员下车为结束。党校新址(运河新城地点)、新桥机场、黄麓镇区域为上(下)车地点,根据车型(按超公里单价)另加20公里空驶费;7.会议或其他大型公务活动指定备用车辆而未使用,由双方协商支付费用,支付费用不高于该车型日租价格的50%。四、服务期限2025年7月15日——2026年12月31日五、付款方式在合同履行完成后按月结清所有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费用。六、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合肥市签订。七、合同的终止(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三)出现《2025-2026年合肥市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和“合同的终止”中的内容,本合同终止。八、租赁服务要求(一)车辆租赁过程中,车辆的过路过桥费、泊车费等可经甲方确认后由驾驶员先行垫付,甲方另行支付。(二)提供包车租赁的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对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三)驾驶员在甲方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甲方有义务告知驾驶员其相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驾驶员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甲方对驾驶员的技术及服务能力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四)甲方安排驾驶员长途包车租赁(含驾驶员)去外地,驾驶员的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解决。九、其他事项(一)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征集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①)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五)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单位(单位盖章):入围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