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2026)
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委托
采购项目名称:
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委托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6886494132604240243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服务机构:
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委托
合同编号:
4406066886494132604240243
合同总金额:
¥56,666.66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5月21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5月21日至2027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内,共新建3条规划道路,其中综保区南纵三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24m,双向4车道,路线全长约690.48m;综保区北纵二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20m,双向4车道,路线全长约499.76m;综保区横二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20m,双向4车道,路线全长250.61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工程内容。服务内容:开展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合同附件
02(终稿)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程服务合同(1).pdf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2026-05-21
合同编号:工程服务合同合同名称: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委托方(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受托方(乙方):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签订时间:2026年5月21日-1-甲方委托7方就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本工程”)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的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位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佛山市综合保税区内,共新建3条规划道路,其中综保区南纵三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24m,双向4车道,路线全长约690.48m:综保区北纵二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20m,双向4车道,路线全长约488.51m;综保区横二路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为20m,双向4车道,路线全长276115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工程内容。第二条服务内容甲方委托7方完成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工作。工作成果须通过有关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并取得相应批文。主要内容如下:1、乙方需自行收集编制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的相关资料,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2、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参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凤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要求,编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风险调查,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2)项目-2-风险识别和估计(含初始风险等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3)项目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4)项目确定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3、办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批(或备案):整理全套资料及协助跟进办理程序(含公示张贴等公众参与事项),协助甲方完成报审,根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修改完善直至达到审批要求,直至取得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的批复或备案。第三条服务要求1、进度要求:(1)合同签订后,乙方20个工作日后提交《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给甲方审阅及报相关部门审阅;(2)相关部门出具修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批稿)》的修编及上报工作。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服务工作时间相应延长。2、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报告(或成果)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政府部门有关项目审批的要求。(2)乙方配合甲方有关审查、评审会议(如需),并根据审查结论对报告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和修编。(3)工作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并取得相应批文。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依据本项目乙方报价及《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小额项目自主采购内控管理办法》,本项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56,666.66元(大写:伍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陆分),上述服务费由乙方包干使用,包含完-3-成该工作所需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咨询报告编制费用、外业调查费、评审会费用、税费等。2、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合同款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如下: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通讨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取得批复,甲方确认乙方的咨询成果符合要求,按照《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小额项目自主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对服务项日进行考核评价,月7方提交结算申请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7方支付结算服务费,即:人民币¥56.666.66元(大写:伍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陆分)。每次支付合同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五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收集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2)在合同期内,甲方协助乙方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政府部门意见收集、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工作。(3)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4)甲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5)乙方完成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收集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2)在合同期内,乙方配合甲方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政府部门意见收集、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工作。(3)涉及公众参与的项目,乙方负责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4)7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报告达到合同规定-4-的要求。(5)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6)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8)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报告(或成果)一式5份(根据实际需要及甲方要求可增减),可读写电子文档及PDF文档各一份。(9)乙方配合甲方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协调会议及其他后续工作。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文件或资料时,则甲方应当尽快与乙方就工期顺延问题进行磋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的工期可相应顺延。(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技术咨询报酬,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催告通知。自甲方接到乙方发出的付款催告通知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付款。(3)甲方应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因非乙方责任造成技术咨询成果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的,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发生在乙方送审稿完成之前,费用不予增加;重大修改或返工发生在送审稿完成之后,甲方将视工作量给予乙方合同总额25%或50%的费用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根据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违约而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技术咨询工作的,则甲方无需支付合同款项。若乙方已开始技术咨询工作的,甲方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提供已开展工作的资料依据,但未完成《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甲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30%;乙方已完成《佛山综-5-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批槁),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已取得《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批复或备案,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2、乙方违约责任(1)由干7方自身原因,7方所提交的《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评审或未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受理,乙方应当重新编制报告直至政府主管部门受理,并通讨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组织的评审,依法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由干7方在工作中,调查不深入,工作不细致,资料收集不完善,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报告评审不通过,主管部门不审批,甚至造成社会事件或法律纠纷影响等问题,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全部费用。且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处予乙方10%合同总额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作拖延,不能满足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进度要求,7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尽快完成报告和相关委托工作。若以上情形致使甲方项目推进受阻及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将禁止乙方继续参与甲方其他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4)若7.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停止开展相关业务、资质隆级等处罚,或因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支付费用(已支付的费用乙方须返还,尚未支付的费用甲方无需继续支付)。(5)因7方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均由7方自行解决及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及处理费用。(6)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或单方终止合同的,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7)本合同生效起,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和工作协助;(2)乙方未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2、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暴乱、火灾、爆炸、地震、流行病疫或合同双方所不能合理控制的其他原因而引发的事件。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合同任何一方可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按国家行业规范用语及行业习惯用语解释。2、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陆份;乙方叁份。甲乙双方所持各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以下无正文)附件1: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FS2605070157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委托,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委托(采购项目编码:4406066886494132604240243),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均价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伍万陆仟陆佰陆拾陆圆陆角陆分(¥56,666.66元)。服务时限为: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接洽,在30个自然日内与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此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乙方(盖章):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中心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日期:日期:联系人:项目负责人:电话:电话:14774745453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浅滩新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区金苑高层A幢3单元12层3号房行政服务中心西座4楼户名: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12440606688649413G惠城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银行帐号:752902252110128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2MA6DNK2Y01-10-授权委托书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因我单位业务需要,现委托本公司驻惠城分公司的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城分公司全权处理佛山综合保税区内部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委托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具增值税发票及代收该项目的咨询费,所有咨询费款项直接汇入受托单位账号:账户:锦辉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惠城分公司账号:752902252110128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该受托单位无权再委托其他单位。委托单位名称(盖章):受托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刘金意-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