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2026)
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6964722592604300919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服务机构:
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
合同编号:
4406056964722592604300919
合同总金额:
¥9,6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11月13日
服务内容:
为组织开展对群众投诉、12345案件、巡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设施等应急维修工作,现拟实施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现需采购监理服务监督上述工程的施工安全、进度、质量。
合同附件
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1).pdf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 2026-05-28
合同编号:FS2605120165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项目名称: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监理人: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监理人(全称):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2.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400,000.00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若各文件之间内容发生冲突的,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补充协议书(含会议纪要等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5.通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周展鹏身份证号码:******************三注册号:44047538五、签约酬金本项目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方案择优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工程监理费=工程1项目结算审核价×综合费率3%×(1-中标下浮率),监理人报价下浮率为20%,详见“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中选通知书(附件1),委托人按以下的计算方法与支付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工程监理费: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价×综合费率3%×(1-20%)计取,本工程投资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最终监理服务费按照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价的3%计算后再下浮20%,最低不少于2000元。监理费服务费=400000×3.0%×(1-20%)=9600元。(暂定合同价)合同监理费为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元整(小写):¥9600元本项目的监理费费率不作调整,监理人的监理费计取方式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变化而调整。该监理服务费用是监理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单项监理服务任务从施工准备期起至保修期结束并最终签发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止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监理人的服务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设施、设备条件以外的人员工资、社会福利、各种津贴及加班、技术服务费、现场费用(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费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交通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试验检测设备及试验室费用、各种管理费、保险、利润和税金、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内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监理费包括:1.监理酬金9600元(包括人工费、设备费、差旅费、办公费用,派驻现场人员的住宿费、办公场地费、水电费、交通费等)。2.相关服务酬金:无。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无(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无。(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不另计算,包含在监理酬金中。(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无。3.其他:合理利润、税费等进行本项目监理工作时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六、服务期限从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的施工期监理、计量以及保修期监理。工程出现延期2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实际施工监理期起止时间以本工程的实际开工、竣(交)工日期为准)。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M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052.订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5份,委托人3份,监理人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盖章):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监理人(盖章):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周展的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701-705(住所报审)联系电话:0757-86432426联系电话:0757-86253570户名: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翠园支行帐号:445076010400098993第二部分通用条件通用条件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师范文件)(GF-2012-020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内容,此略。4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补充协议书(含会议纪要等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5)通用条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全过程施工监理和保修期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招标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1)监理人作为委托人的顾问,在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法规的前提下,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在受委托的监理业务范围内,向委托人负责。(2)监理人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设置相应的现场监理架构,并书面告知委托人项目监理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姓名及监理权限并报委托人备案,当委托人发现某些监理人员不称职而要求更换或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而调整监理人员时,监理人都须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备案。(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经委托人同意后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4)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性能与数量。(5)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并检查其实施情况。(6)详细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进度计划(批复前报委托人认可),检查施工计划进度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并提请委托人对可能影响总进度计划5的因素采取措施,督促承包人提出施工计划调整方案并予以审查。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签收检查承包人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随时提出监理意见,控制工程进度计划。(7)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减少事故对工程的影响,事后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恢复施工生产。协助、主持、调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当事人承担。(8)对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初步核实,提出意见并报委托人书面确认。工程竣工后,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价款资料,提出意见并报委托人。(9)关于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委托人及设计人的意见,并由原设计人进行修改。(10)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诉讼、仲裁过程中作证。(11)对监理工程涉及工期、质量、造价等重大问题变更或者确认时,应由委托人最后确定并按《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南府(2015)23号)规定的基建程序办理。(12)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交委托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督促检查承包人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监理日志等全套完整的监理资料交委托人归档。(14)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贵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15)完成国家及工程所在地规定、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及监理人投标文件承诺应尽的其他工作。对委托人要求增加的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由双方签署补充文件决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本委托监理合同;(2)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3)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备忘录;(4)经委托人审查认可的本工程正式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说明以及会审记录、有关工程洽商的技术、施工洽商记录、设计修改和变更文件;6(5)建设地区现行的有关工程预结算定额和文件;(6)国家和佛山地区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施工和验收规范(在监理的过程中有新的、适用的标准、规范实施时应按新的标准、规范作为监理的标准)。(7)经委托人审批认可,由监理人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8)委托人发出的指令。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建设地的法规、条例;a(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4)《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5)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6)相关工程质量保修管理规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3监理人必须按其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人员名单派驻监理人员驻工地。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规定,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除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更换。除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人员外,监理人还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派驻足够的监理人员。在工程实施监理期间,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需要,要求监理单位增派或撤离相关监理人员和车辆。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的规定,除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以外的,监理人员不得更换:(1)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2)调离原工作单位的;(3)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认为该总监理工程师不称职需要更换的;(4)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委托人要求更换的;(5)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6)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7)死亡。如发生上述情况需要更换个别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的,则所更换的人员必须具有同等或更高的资历,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如监理人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更换监理人员的,则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收取1000元/人·次的违约7金。如发生同样情况3次的,则委托人有权与监理人中止其监理合同。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i)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委托人报告。((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4)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委托人及本监理人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最终总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一式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不另行提供相关房屋、资料、设备。监理人不允许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办公场所、办公仪器设备及生活设施。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收到监理人提交书面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工期延误损失,质量问题损失、发包人对第三方的赔偿等),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赔偿。监理人承担证明自身对于损失发生并无过失的责任,否则推定监理人具有相应过失。在工程实施监理期间,如有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8向承包人索贿、谋取私利、收受其他利益,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承担赔偿的责任。(1)监理人违反监理合同的约定,将监理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委托人可直接解除合同;(2)监理人不履行监理职责,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向承包人索贿、谋取私利、收受其他利益,或与承包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每次按1%至5%合同价格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3)监理人未按规定对主要工程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巡视或抽检的,则委托人将向监理人收取人民币500元/人·次的违约金。(4)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委托人考核批准更换人员,委托人可每次按1%合同价格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监理人又不能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的,视为相应岗位空缺,则委托人将向监理人收取人民币300元/人·天的违约金。(5)合同执行期间,由于监理工程师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工作需要的图纸或指示,造成承包人进度延误或中断施工,致使委托人增加费用支出或工期延误;或由于监理人原因造成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下达的指令不能按期落实,导致进度缓慢,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低劣的,委托人可每次按1%~5%合同价格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6)因监理工程师工作失误,发布错误指令造成工程返工或数量增加而引起工程费用增加的,委托人可按1%~5%合同价格的标准每次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7)因监理人主要责任造成工程变更累计增加超过施工合同价10%或以上的,委托人将按10%合同价格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8)合同期间,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书,委托人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每满3次,委托人将在收取相应违约事项的违约金的基础上另外按人民币0.5万元/每3次的标准向监理人收取违约金。(9)若委托人在30日历天内发出委托通知3次或以上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0)监理人违约,即使交纳了违约金,监理人仍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继续履行本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监理服务;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可在向监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的14天之后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并视情况没收监理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违法的,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11)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监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书,监理人未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整改不到9位,委托人将暂停监理费用支付或部分支付当期监理费用,且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收取的违约金均需由监理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委托人的指定账户,在所有违约金结清前,委托人将暂停所有监理费用支付,且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监理费支付约定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2支付酬金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工程监理费:暂按照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价×综合费率3%×(1-20%)计取监理服务费,本工程投资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最终监理服务费按照工程项目结算审核价的3%计算后再下浮20%计算,最低不少于2000元。即:本工程暂定监理费服务费=400000×3.0%×(1-20%)=96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5.3收款方式银行转账。.5.4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第一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核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至监理费的100%监理费包含监理人派驻现场所有人员的住宿费、办公场地费、办公设备费、水电费、交通费、通讯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因监理本工程产生的全部费用。监理人的监理费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变化而调整。结清监理费后并不免除监理人应承担的该工程相关责任。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10本合同生效条件: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本条款不适用。6.3暂停与解除本合同通用条件6.3.2中的“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和第二款不适用。本合同通用条件6.3.4不适用。6.4合同终止除通用条件约定的条件外,监理人还应履行完毕全部的义务及责任合同方可终止。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14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14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本条款不适用。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按通用条件。8.9其它说明(1)监理合同费用的货币为人民币。(2)在服务期限内,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监理费费率不作任何调整。11(3)监理人应在监理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费由监理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监理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同时,监理人应该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委托人可接受的条件对监理人的责任、第三方的责任以及委托人为监理服务提供的财产等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监理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4)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6)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所需的费用监理人自理。监理人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服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7)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委托人或监理人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8)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监理人及其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9)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未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监理业务、本合同及委托人的业务和经营有关的专有或保密资料。(10)在工程实施监理期间,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的进度要求监理人增派监理人员。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提出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人接到通知后应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所更换的人员的资历应不低于原人员的资历。(11)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监理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2)本项目所涉相关法规政策及委托人管理办法均以最新颁发版本为准。12第四部分安全生产合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监理服务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监理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以下称甲方)与监理人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监理服务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支持乙方按条例要求对施工安全实施监理。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4、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要同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甲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6、乙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13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乙方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一式5份,委托人执3份,监理人执2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乙方:(盖章)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旅更代表:代表:TA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4座701-705(住所报审)电话:0757-86432426电话:0757-86253570日期:2026年5月1日日期:2026年5月8日X<14附件1:中标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FS2605120165广东致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委托,2026年狮山镇原“一环”辅道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项目第二期(采购项目编码:4406056964722592604300919),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方案择优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20%下浮率)服务时限为:按双方合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接洽,在30个自然日内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026年05月12日15\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设施应急零散工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