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运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靖江市图书馆2026)


一、合同编号:JSZC-321282-FW2026-10372
二、合同名称:2026年图书馆显华书院文化运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6-10372
四、项目名称:2026年图书馆显华书院文化运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靖江市图书馆
联系方式:13182283515
供应商(乙方): 靖江不二知舟文化传媒发展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联系方式: 1590095733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2026年图书馆显华书院文化运营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1282-FW2026-10372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服务品目: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服务
项目预算: ¥230000.0
项目地点: 靖江市城东大道66号文化中心
采购单位: 靖江市图书馆
联系人姓名: 靖江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 1318228351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06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4-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5-29 10:12
2026显华书院服务采购合同.pdf

服务采购合同靖江市图书馆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靖江不二知舟文化传媒发展工作室(个体工商户)靖江市图书馆2026年图书馆显华书院文化运营服务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靖江不二知舟文化传媒发展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为中标(成交)单位。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要求1.原则上日常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者。了解书房内的各项服务内容和流程,能够准确、清晰地向读者介绍和解答疑问。2.负责显华书院正常开放、书房的正常运行、展览、环境卫生、读者服务。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与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进行有效交流。在与读者沟通时,要注意语气平和、语速适中,确保用户能够清晰理解。4按照图书分类标准,将新书及时上架,确保书籍摆放整齐、有序,方便读者查找。5.全年活动不少于6场,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签到、秩序维护、照片拍摄等工作,保障活动顺利有序进行。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贰拾万陆仟元整,小写:¥206000.00元。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产生的服务人员费用、耗材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2.服务期限:2026年4月8日生效至2027年4月7日止。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运行服务费总额的50%(¥103000.00元);至2026年10月,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行服务费总额的30%(¥61800.00元)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41200.00元),乙方出具正式发票。4验收标准原则上以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要求”完成情况为依据,无-1-重大服务事故即视为验收合格。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本项目工作的开展,有疑问可随时与乙方项目组负责人沟通。2.甲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如需与有关部门、人员协调联系的,由甲方责任协调联系。3.甲方负责书院内外各类硬件设施损坏修理。4甲方负责采购显华书院内的清洁卫生用品等。5.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7.甲方是显华书院的实际管理人,工作人员和进入显华书院人员(以下简称上述人员)在显华书院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及屋外门廊、天井磕碰、摔倒等给上述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由上述人员自行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8.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或增加额外工作量的,双方另行协商调整服务内容或费用。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按照项目要求认真执行,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提供服务。2.乙方应对获知的有关甲方内部机密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或外界透露。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应积极配合实施;有不同意见,应与甲方友好协商,说明理由获得甲方理解与认可。4书院内外各类硬件设施有损坏及时向甲方报备。5.不得私自将显华书院借用外单位,有外单位借用显华书院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经甲方认可方可外借。6.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配合处理投诉。-2-7.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监督。五、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疫情、政府行为、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重大违约行为造成实际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50%。3任何一方严重违约,经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按第五条承担违约责任。4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1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甲方应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费用(不足一月按一月计),并在30日内支付。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立补充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靖江市图馆日期:2026年4月81乙方(盖章)江不知舟文化传媒发展工作室(个体工商户)日期:2026年4月8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运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