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



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60672201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606722

项目名称: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

供应商(乙方):

苏州航专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合同金额:

23898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5-28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6-01

代理机构:

云南九辰招标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96496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合同(签字盖章版).PDF

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合同编号:4530000HT20260672201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乙方:苏州航专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2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祥和街1181号邮编:6505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超电话:139872681签订日期:20225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苏州航专汽车技术服名何限合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孙武路2011号1幢1203-2室邮编:215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潘定康海康经办人:庄凯庄凯电话:18914014566签订日期:2026.5.25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受甲方委托,云南九辰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对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采购编号YNZC2026-G3-01672-JCZB-001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26年5月15日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苏州航专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组成及合同总价1.1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1)本合同书;(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4)中标通知书;(5)合同书附件(包括补充协议或者双方签订的备忘录、会议纪要等)。1.2采购需求: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详见附件;1.3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38980。(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玖佰捌拾元整)。本合同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为包干总价。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若乙方未按照合同清单完成服务,未服务部分按实扣减。二、合同主要条款1.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口一次性付款回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先向甲方缴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并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70%的正规发票(发票类型由甲方指定),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70%的合同价款;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合同履行结束,且乙方无违约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30%的正规发票(发票类型由甲方指定),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30%的合同价款。1.2付款条件: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法有效发票,且发票名称必须与乙方完全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支付程序须按照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支付程序支付,审批期限不纳入甲方承诺的付款期限内。如果因乙方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等乙方原因导致的付款迟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1.3是否进行预付款:回是口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乙方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3898元,大写金额:贰万叁仟捌佰玖拾捌元整)。1.4供应商名称:苏州航专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5供应商银行账号:10547801040036189;1.6供应商开户行:虫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枫桥支行1.7供应商开户名:苏州航专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8合同约定的完成支付时间:按支付方式要求。1.9合同约定的验收时间:合同到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1.10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乙方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11本合同服务期限:12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1.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潘定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性别:男。1.13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庄凯;联系电话:18914014566。1.14具体质量服务要求及售后承诺:详见附件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甲方原因而引发或发生的质量和安全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损失及对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遭受的直接及间接损失、因第三方向甲方追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等)。1.1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其人员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自行处理和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甲方因此为乙方垫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按照垫付费用每日0.1%的标准支付垫付期间的利息。三、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享有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1.2甲方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额。1.3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履行义务情况并监督乙方工作实施。如发现与协议要求不符,有权向乙方提出质疑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2.2乙方在甲方单位范围的作业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2.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2.5乙方须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如不符合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2.6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质量履行合同义务。四、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1.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4“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提供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及成果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2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当向甲方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甲方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甲方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权。4检验和验收验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5违约赔偿5.1除合同规定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含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终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5.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补足。5.3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6不可抗力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合同签订双方应通过协商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7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8合同争议的解决8.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起30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2守约方因维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保管费等全部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9违约解除合同9.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9.2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0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1转让和分包11.1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1.2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1.3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或将合同项下工作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12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3合同生效和其它13.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13.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3.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4通知条款14.1双方确认,与本合同履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或其他通讯,或者因争议解决由司法裁判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书,均以本合同确定的通讯地址为准。送达有关文书时,如采用EMS邮寄送达的方式,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从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10日即视为已经送达。14.2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备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签订的为准。附件一、采购需求第一部分采购内容序号是否允许进口采购内容数量计量单位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万元)服务地点(备注)1否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1项24.00万元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第二部分服务技术要求序号服务内容数量维护保养频率服务技术要求备注一、通用类1.1季度保养、调试4每季度/次每季度派人巡检一次,保证检测平台状态完好,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启动,易损件检查,对整个系统联调联试,保证系统电路、水路等相关设备运行正常,并提供季度调试报告和相关检测报告。1.2电路保养4每季度/所有检测平台使用精密电器清洁剂对配电箱等其他电路进行清洁保养,清洁各类油污、灰尘、焊剂残渣及凝固物。1.3水路保养4每季度/所有平台紧固水路连接处,免费更换密封圈,排空管内余水(特别是冬季)。序号服务内容数量维护保养频率服务技术要求备注1.4支撑腿4每季度/所有平台辅助支撑机构螺纹处每三个月期注润滑油脂。1.5空调4年/所有检测平台4台车的空调每年清理热交换器的表面和肋片间就会积满灰尘和脏物;清理排水管污物;清洁冷凝器、检查固定支架的牢固度;至少每年加注一次氟利昂。1.6方舱4每季度/检测平台每季度手柄、门锁、铰链轴、扩展板铰链转轴、滑轨转轴上进行除锈,润滑;紧固方舱、底架的连接螺栓;对密封胶条喷涂高渗透保护剂,防止胶条老化。1.7演练保障1年/次现场保障车辆顺利完成演练,如有故障现场解决,除日常保养所需的耗材以外,遇到其他设备及固定装置意外损坏的,单价低于2000元的零配件不单独收费,超过2000元的通过协商解决。1.8应急任务//服务期内如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限次数,不限成本,现场保障车辆顺利完成应急任务。二、移动P2十检测车-1号检测平台(云LA1519)2.1负压系统气压管路异物清理2每半年/次每半年对负压系统管路清洁、送/回风系统密闭检查。2.2更换初效过滤器4每季初效过滤器每季度更换,数量1套。序号服务内容数量维护保养频率服务技术要求备注2.2更换初效过滤器4度/次初效过滤器每季度更换,数量1套。2.3更换中效过滤器2每半年/次中效过滤器有效期为6个月,要求每半年更换1次,数量1套2.4更换高效过滤器(305×305×44)4每半年/次高效过滤器有效期为6个月,要求每半年更换一次,其中该平台包含两个305*305*44的高效过滤器。2.5更换高效过滤器(610×305×90)6每半年/次高效过滤器有效期为6个月,要求每半年更换一次,其中该平台包含三个610*305*90的高效过滤器。2.6更换负压舱内排风口过滤器2每半年/次负压排风口过滤器有效期为6个月,要求每半年更换负压排风过滤器。2.7照明桅杆4每季度/次伸缩灯杆应该每季度进行清洗和润滑。2.8负压系统调试4每季度/次每季度对检测平台负压系统进行调试,达到实验室要求。2.9水箱净化4每季度/次每季度对平台载水箱进行专业药物清洗。三、移动加强型BSL-2实验室-2号检测平台(云L75091)3.1负压系统气压管路异物清理2每半年/次每半年对负压系统管路清洁、送/回风系统密闭检查。序号服务内容数量维护保养频率服务技术要求备注3.2更换初效过滤器4每季度/次初效过滤器每季度更换,数量1套。3.3更换中效过滤器2每半年/次中效过滤器有效期为6个月,要求每半年更换1次,数量1套。3.4更换高效过滤器(305×305×44)4每半年/次高效过滤器有效期为6个月,要求每半年更换一次,其中该平台包含两个305*305*44的高效过滤器。3.5更换高效过滤器(610×305×90)6每半年/次高效过滤器有效期为6个月,要求每半年更换一次,其中该平台包含三个610*305*90的高效过滤器。3.6更换负压舱内排风口过滤器2每半年/次负压排风口过滤器有效期为6个月,要求每半年更换负压排风过滤器。3.7照明桅杆4每季度/次伸缩灯杆应该每季度进行清洗和润滑。3.8负压系统调试4每季度/次每季度对检测平台负压系统进行调试,达到实验室要求。3.9水箱净化4每季度/次每半年对平台载水箱进行专业药物清洗。四、发电储油车-1号油电保障平台(云L75685)4.1发电机保养1年/次机油、机滤、空滤、柴滤更换,发动机清洗,加注抗磨剂,添加更换冷却水,更换燃油冷却水管、检查序号服务内容数量维护保养频率服务技术要求备注4.1发电机保养1年/次更换各种密封圈、检查电池液适时更换电瓶。4.2照明桅杆4每季度/次伸缩灯杆应该每季度进行清洗和润滑。五、水油电厨浴保障车-2号保障平台(云LA1156)5.1发电机保养(100KW)1年/次机油、机滤、空滤、柴滤更换,发动机清洗,加注抗磨剂,添加更换冷却水,更换燃油冷却水管、检查更换各种密封圈、检查电池液适时更换电瓶。5.2发电机保养(3KW)1年/次机油、机滤、空滤、柴滤更换,发动机清洗,加注抗磨剂,添加更换冷却水,更换燃油冷却水管、检查更换各种密封圈、检查电池液适时更换电瓶。5.3照明桅杆4每季度/次伸缩灯杆应该每季度进行清洗和润滑。5.4燃油灶保养1每年/次油路及点火开关养护,损坏更换5.5净水系统保养1每年/次更换净水系统过滤器一整套。5.6水箱净化4每季度/次每季度对平台载水箱进行专业药物清洗。附件二、质量服务要求及售后承诺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具体如下:1.服务前期,本公司将根据本项目内容与客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安排,满足项目进度要求与客户的实际需求。2.服务期间,本公司将竭尽全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电话号码为19851297919,接到客户的服务需求后,立即响应,如线上沟通不能解决问题的,按客户约定时间(一般为48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抵达问题现场进行解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1小时内判断故障的具体原因并及时处置,如需更换配件及耗材的,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影响应急平台的正常运转和演练任务等。3.本公司技术服务团队人员皆经过专业培训,能够满足本项目技术服务需要。4.本公司所配置的专业工具及零配件耗材等皆为正规渠道购入,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相关工具每年进行校准检测。5.本公司保证所有服务流程公开透明,服务操作符合标准及客户要求,如因本公司操作不当对平台造成损失,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6.本公司积极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分析和处理客户意见,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7.服务期过后,本公司仍然为本项目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的远程技术咨询服务。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廉政合同甲方: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乙方:苏州航专汽车技求服务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订立购销(服务)合同,双方系业务合作伙伴关系,为了更好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双方订立的合同,维护各自正常的管理秩序,防止滋生各种腐败行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本合同所称业务人员是指合同签约代表、合同经办人或者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其他人员。一、在双方业务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一)向对方的业务人员(包括亲属)赠送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二)借对方业务人员(包括亲属)的婚姻、生日、升迁、乔迁等事宜,向业务人员赠送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三)安排对方业务人员进行违法的娱乐性消费。二、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业务人员索取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好处,或者要求提供违法的娱乐性消费的,不得满足其要求,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应当严肃处理并作出情况说明;一年内发生多次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四、任何一方在对方业务人员索取现金、购物卡、礼品、实物等好处时,给予馈赠的,视为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如没有馈赠,但没有通知对方,一年内发生二次的,对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五、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作为双方之间购销(服务)合同的附件。甲方(盖章):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监业务人员:33日期:202年5月25日乙方(盖章):州航专汽车技求服名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宝业务人员:凯日期:2026年5月25日中标通知书苏州航专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YNZC2026-G3-01672-JCZB-0018采购文件中的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2026年移动P2+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采购-标段(包)1,确定你公司中标,中标价格为238980元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你公司投标(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采购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采购人联系人:袁永昌电话:13888159295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进电话:13619662364邮箱:2026年05中共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供应商的禁止行为告知书苏州航专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司: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和省卫健委“清廉单位”建设要求,切实加强政府采购过程监督管理,构建清亲政商关系,我单位纪委认真落实供应商禁止行为告知制度,明确如下禁止事项,请遵照执行:1.不准采取提供不实材料、虚假承诺谋取中标;2.不准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共同利益关系的供应商,参加同一招标项下的投标活动;3.不准采取商业贿赂等非法手段,与采购有关机构及工作人员形成非法关系,损害采购人利益;4.不准恶意质疑投诉举报;5.不准违法违规违反合同约定履行采购合同;6.不准假借调研考察、学术会议等形式、名义给采购有关工作人员有关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行为;7.不准与采购人私自商议、更换中标商常中共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纪律检查委员会月我已知晓以上内容,并承诺遵守。空康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生物检测系统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