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2026)



三创小镇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

采购项目名称:

三创小镇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43148322722605070937

项目业主: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三创小镇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

合同编号:

4406043148322722605070937

合同总金额:

¥19,71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5月1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应以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做好本项目预算编制、变更预算(设计变更、签证)审核、施工阶段造价相关工作、结算内审等阶段的工作。

合同附件

(已压缩)三创小镇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全过程造价合同.pdf

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2026-06-02

GF—2015-0212合同编号:三创小镇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全称):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咨询人(全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三创小镇以南片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3.工程规模:4.总投资:262.00万元;5.概算建安费(含管线迁改费,如有):约190万元;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建设工期或周期:8.其他:/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全过程投资控制咨询服务(见附录A),具体:1)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并根据委托人的审核意见修改、调整;2)工程进度款审核与控制;-2-3)工程设计变更造价测算及审核;4)工程签证计价与审核;5)索赔确认;6)核对施工方结算书及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理性,并对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会议纪要等)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入盒连同施工方原送审资料及结算书(需造价师审核盖章)进行审核;7)工程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8)按需要与委托人一起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全过程成本控制,发现并向委托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9)根据结算审定金额对本项目涉及的以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的前期费用进行汇编计算,作为我司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的依据(如发包人或上级部门有指示需求);10)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如财政和主管部门有要求),对审定后的预算报告,按接收管养单位职能进行资产划分并出具相应报告(如发包人或上级部门有指示需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1)其它工程造价技术咨询、工程其他监督、管理、控制所需协助的工作。三、服务期限-3-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且开始,至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且委托人全部支付服务酬金之日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现行配套的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和相关的广东省、佛山市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有关法规和计价规定。(3)其他: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行业规定。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计取方式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有关规定计取咨询服务费并下浮10%。(20万以上下浮20%)。按上述标准计算的费用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咨询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修改、调整、超时工作、节假日加班等支出的费用。如咨询服务过程中,委托人增加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之外的咨询工作,服务费用适当增加,具体详见本协议专用条款约定。2.暂定酬金:¥19,710.00元(大写:壹万玖仟柒佰壹拾元整,公式为(1000000*1.2%+900000*1.1%)*90%=19710.00元。-4-合同服务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对应单项金额,如超过最高只能按概算批复金额进行支付。实际结算价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收费标准,以审定的概算建安费和经审定的管线迁改预算费用(如有)之和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约定下浮率计算为准,咨询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收(不再下浮)委托项目计费基数收费标准备注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5000万元5001-1亿元1亿元以上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费审定概算建安费(含管线迁改费,如有)12%11%10%9‰8%7%酬金、计取方式、各阶段支付比例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5-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6年5月18日。2.订立地点:裤城区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肆份,咨询人执贰份。-6-委托人: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盖章)咨询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29号5座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经办人: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城支行账号:/账号:80020000004430372电话:/电话:0757-86263147传真:/传真:-7-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8-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9-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10-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C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11-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3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2-(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13-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4-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15-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16-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17-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18-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19-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20-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2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4.专用条件及附录;5.通用条件;6.其他合同文件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完整的咨询基础资料,咨询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22-1)经委托人确认的设计图纸。2)经委托人确认的编制范围。3)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资料等。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o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和调整,其权限范围:1.代表委托方对关于本项目工程造价方面与咨询方进行沟通协调工作;2.对咨询方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认可并接收。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不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完成本项目造价咨询的相关工作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丕少于2人。3.1.2项目负责人为:何凯文,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负责本造价咨询项目的实施。-2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备执业资质,报告上的执业印章必须为本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处以暂定合同价的5%违约金。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必须预先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并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否则处以暂定合同价3%违约金。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1)咨询人员无法胜任该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委托人的意见。委托人认为咨询人的负责人履职不尽责的,有权要求更换负责人,并处以咨询人处以暂定合同价5%违约金。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另处以暂定合同价5%违约金。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1)编制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1、投资金额500万元以内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7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个工作日;2、投资金额500万~5000万元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0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3、投资金额5000万~10000万元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3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6个工作日;-24-4、投资金额1亿~3亿元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6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6个工作日;5、投资金额3亿元以上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2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个工作日。2)审核工程结算:1、投资金额500万元以内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2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3个工作日;2、投资金额500万~5000万元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15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3、投资金额5000万~10000万元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0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6个工作日;4、投资金额1亿~3亿元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5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7个工作日;5、投资金额3亿元以上的: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8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8个工作日。3)变更预算审核: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其造价进行审核。工程变更审核:1000万元-3000万元预算编制或审核时间不超过7天:300万元-1000万元预算编制或审核时间不超过5天;100万元-300万元预算编制或审核时间不超过3天;100万元以下预算编制或审核时间不超过1天。4)编制或审核报告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预算编制报告纸质版成果文件3套、电子版(包括软件电子-25-版和EXCEL版)成果文件1套,纸质版成果文件需按委托人要求装订;5)其它服务内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没有约定时间的,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并以满足造价服务进度目标为前提。6)咨询成果质量须达到本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他见附录B。3.2.4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电话答复,必要时须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1)经委托人确认的设计图纸、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委托需求等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现行配套的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和相关的广东省、佛山市等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和计价规定。4)其他:中价协[2012]0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行业规定。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3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26-3.5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和职责:咨询人的主要职责工作内容为本项目预算编制、投资控制指标分析(如有),变更预算(设计变更、签证)审核、施工阶段造价相关工作、结算审核五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1)施工图预算编制: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出具预算编制书,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清单,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或特别条款,审核中标候选人经济标并提出分析报告,审核合同清单价款;(2)投资控制指标分析:应发包人的需求(如有),对项目造价指标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指标、综合造价指标、单方造价指标、人材机指标及委托人根据工作需要而提出的其他指标分析等;(3)变更预算审核: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签证的工程量及其造价进行审核;(4)施工阶段造价相关工作:根据施工合同、招投标资料、变更资料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并在进度款上确认,审核管线迁改预算报告(如有);(5)结算审核:核对施工方结算书及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理性,并对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会-27-议纪要等)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入盒连同施工方原送审资料及结算书(需造价师审核盖章)进行审核。(6)工程决算:配合委托人完成工程决算相关工作。(7)在上述各阶段服务过程中,需协助委托人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手续,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工作。4.违约责任4.1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1.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因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期间因工作失误相应处罚:4.2.1对于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错项、漏项,且错、漏项值偏差P累计总金额/预算审核中介机构定案金额>±5%时,视错项、漏项值(清单项)P的额度实施处罚,详见下表:档次偏差值P处罚扣减比例(占预算编制阶段服务费的比例)第一档P≤10万元(含)10%第二档10万元15%第三档50万元20%第四档P>100万元50%4.2.2咨询人审核进度款支付时出现审核不严谨,造成超前支付或超额支付的,每次扣罚实际咨询费的5%;4.2.3施工阶段的造价审核中若出现因技术能力不足或粗-28-心疏漏等咨询人的原因导致变更预算、新增单价、重组单价等出现影响造价超过±3%的漏项、工程量或错误计算等情况时,按错漏项金额的5%进行扣罚,在实际咨询费中进行扣除。4.2.4咨询人编制的结算初审与财政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的结算初审(经咨询人认可后)差额超过±10%时,超差部分的效益收费从咨询人全过程造价咨询费扣除,发布价或图纸调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若咨询人编制的结算初审未按所有施工有关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过程资料、检测报告等)进行编制或审核,按照应调整金额的5%在实际咨询费中进行扣罚,且调整后的报告若仍发现上述情况(即未按资料进行编制或审核),继续按照应调整金额的5%/次在实际咨询费中进行扣罚,直至全部符合要求为止。4.2.5咨询人拒绝本项目有关分项造价报告编制或审核的,按委托人自行审定的总造价1%支付违约金。4.2.6咨询人拒绝为项目整体出具投资控制指标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造价指标、经济指标、综合造价指标、单方造价指标、人材机指标及委托人根据工作需要而提出的其他指标等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的,按1000元/次。4.2.7单个项目服务完成后,原则上,甲方按照《佛山市禅城区通捷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服务类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该办法)对乙方就本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收费和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信用评价,并对乙方进行一次客观、公正的考核评分。当服-29-务单位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85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100%支付结算款;当服务单位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70分且低于85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90%支付结算款;当服务单位的考核评分大于等于60分且低于70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80%支付结算款;当受托单位的服务质量评分低于60分时,按照合同约定报酬的50%支付结算款;若过程中已付金额超过最终考核后的结算金额,则要求服务单位退还超付部分;乙方同意考核评分签收后签收考核表。若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除不支付相关费用之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上述管理办法更新调整时若仍处于服务期,以新的考核办法内容为准。4.3补充:1)如属委托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除不退还已收预付咨询服务费外,委托人还应按咨询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剩余应付服务费;2)如属咨询人原因导致终止协议,咨询人应向委托人退还已预收的咨询服务费外,还应按预付咨询费总额向委托人交付罚款,已完成的成果报告归发包人。3)未经发包人许可,私自将项目预算或招控价等造价组成文件发给其他参建单位的,处以暂定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5.支付5.1支付货币-30-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3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各阶段咨询成果经委托人审核确认或咨询人根据委托人的审核意见完成核对调整,并提交完整的成果文件后,咨询服务酬金由委托人按协议书约定的服务酬金计算标准及各阶段支付比例支付给咨询人。委托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咨询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委托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委托人按前款规定的付款条件为委托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发包人逾期付款的,委托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咨询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向委托人提出请款申请,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正式咨询服务发票。酬金、计取方式、各阶段支付比例见附录A。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增-31-加的工作量超过10%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参照本合同中约定服务酬金标准。6.2合同解除6.2.1咨询人在服务期内如有以下问题,一经查实,委托人有权中止与咨询人的造价咨询合同,并自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咨询人未完成的工作,所有费用及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承担,并且咨询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咨询人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委托人单位,以谋取非法利益;2.咨询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服务和收费标准,损害委托人单位的利益;3.拒绝接受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4.咨询人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协议);5.咨询人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造成恶劣影响;6.咨询人未能在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累计3次;7.咨询人违反造价行业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造价咨询报告发生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32-8.咨询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规定的,委托人有权拒收,并且咨询人须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9.咨询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包括关键节点时间)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委托人经济损失由咨询人承担。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30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行业协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8.2奖励-33-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3保密除时限以内的公共信息需对外公布的内容之外,任何有关本工程的价格水平、造价构成及相关内容均构成本合同的保密条款,未经委托人授权,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C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3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点:,电子邮箱: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电子邮箱:8.5知识产权送达地点:o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支付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次数1施工图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审定后支付至合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的40%2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的60%3结算审核办理完毕且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支付该合同剩余的应付全部余额-35-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份质量标准决策阶段/////设计阶段预算编制(审核)报告EXCEL版(纸质版/电子版)、软件版(电子版)按协议约定3/1满足本协议书要求发承包阶段工程量清单EXCEL版(纸质版/电子版)、软件版(电子版)按协议约定3/1满足本协议书要求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报告EXCEL版(纸质版/电子版)、软件版(电子版)按协议约定3/1满足本协议书要求实施阶段工程进度款审核报告EXCEL版(纸质版/电子版)按协议约定3/1满足本协议书要求工程设计变更造价审核(测算)报告EXCEL版(纸质版/电子版)、软件版(电子版)按协议约定3/1满足本协议书要求工程签证单审核报告EXCEL版(纸质版/电子版)、软件版(电子版)按协议约定3/1满足本协议书要求竣工阶段结算编制报告EXCEL版(纸质版/电子版)、软件版(电子版)按协议约定3/1满足本协议书要求工程量计算书EXCEL版、软件版(电子版)按协议约定1满足本协议书要求其他服务-36-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无,以下空白-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