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901-202606017672

二、合同名称: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6150901015141

四、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中石油预存公车燃油费(2026.5月))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18号党政大楼
联系方式:18047461313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
地址:恩和路71号
联系方式:139047456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加油
1(次)
¥148,500.00
¥148,500.00
车辆加油

合同金额: 148,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04日至2027年06月04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06月04日

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乌兰察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销售分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901-202606017672合同金额(元):148500.00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捌仟伍佰元整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车辆加油服务服务内容基础单价:150000.00元报价优惠:折扣:99.00%报价单价:1485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148500.00元服务内容:为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提供车辆加油服务。提供加油服务的油品种类为92号车用汽油。在提供加油服务时,应按照本项目报价承诺的折扣进行优惠。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完全响应以下内容:为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提供车辆加油服务。提供加油服务的油品种类为92号车用汽油。在提供加油服务时,应按照本项目报价承诺的折扣进行优惠。(2)服务名称:车辆加油服务服务标准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需在定点加油站点中,明确指定结算业务办理专属站点,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注明办理地址、专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一次性书面告知各采购单位结算账户开立、绑定所需全部资料及办理流程;若结算办理流程、操作规则发生调整,需提前15个工-第1页-作日,书面告知各采购单位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单位办理结算账户储值、充值业务,一律采用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严禁使用现金结算,供应商需按规定及时、足额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3.加油站点需实行24小时全天候营业,保障公务车辆随到随加;常态化提供结算账户挂失、注销、信息变更等服务,采购单位提出账户挂失申请后,对应账户立即停用,杜绝资金损失;严格执行一车一结算账户、车辆信息与账户信息绑定管理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容器加注汽油、柴油。4.供应商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定期、精准上报结算加油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数据,方便采购单位开展数据统计、财务核算工作。协议服务期内,所有定点服务站点,需在当期成品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按照本项目承诺的优惠折扣与采购单位进行费用结算。5.满足采购单位公务用车一车一专属结算账户配置需求,同时按需配备机动结算账户、总管理账户,实现采购单位对本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加油费用的统筹管控、实时监督,且所有账户交易记录、消费明细可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实时查询、导出。6.对于符合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款项,采购人自收到合规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与供应商另有合法特殊约定的除外;支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完全响应以下内容:1.供应商需在定点加油站点中,明确指定结算业务办理专属站点,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注明办理地址、专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一次性书面告知各采购单位结算账户开立、绑定所需全部资料及办理流程;若结算办理流程、操作规则发生调整,需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各采购单位及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单位办理结算账户储值、充值业务,一律采用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严禁使用现金结算,供应商需按规定及时、足额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3.加油站点需实行24小时全天候营业,保障公务车辆随到随加;常态化提供结算账户挂失、注销、信息变更等服务,采购单位提出账户挂失申请后,对应账户立即停用,杜绝资金损失;严格执行一车一结算账户、车辆信息与账户信息绑定管理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容器加注汽油、柴油。4.供应商需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定期、精准上报结算加油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数据,方便采购单位开展数据统计、财务核算工作。协议服务期内,所有定点服务站点,需在当期成品油零售价格基础上,按照本项目承诺的优惠折扣与采购单位进行费用结算。5.满足采购单位公务用车一车一专属结算账户配置需求,同时按需配备机动结算账户、总管理账户,实现采购单位对本单位所有公务用车加油费用的统筹管控、实时监督,且所有账户交易记录、消费明细可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实时查询、导出。6.对于符合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款项,采购人自收到合规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与供应商另有合法特殊约定的除外;支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第2页-(3)服务名称:车辆加油服务所涉及货物、服务质量的标准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服务项目需严格遵循现行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若国家发布新的强制性标准,一律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对征集文件中商务要求完全响应。1.供应商提供加油服务时,需严格履行采购征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承诺,供应油品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所经销汽油、柴油必须从国家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企业采购,全程把控油品采购、储存、加注各环节,切实保障油品质量合格、稳定。对“服务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须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承诺函。2.若因供应商供应油品质量不达标,给各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经市场监管等权威部门检查,发现供应商存在油品掺杂使假、加油计量器具作弊等违法行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立即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依法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保留追偿全部损失的权利,同时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完全响应以下内容:服务项目需严格遵循现行国家、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若国家发布新的强制性标准,一律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对征集文件中商务要求完全响应。1.供应商提供加油服务时,需严格履行采购征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承诺,供应油品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所经销汽油、柴油必须从国家正规炼油厂、国有石油企业采购,全程把控油品采购、储存、加注各环节,切实保障油品质量合格、稳定。对“服务技术参数要求”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响应处理。须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承诺函。2.若因供应商供应油品质量不达标,给各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经市场监管等权威部门检查,发现供应商存在油品掺杂使假、加油计量器具作弊等违法行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兰察布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立即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依法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保留追偿全部损失的权利,同时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服务名称:结算要求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协议期内,供应商提供加油服务的加油站应在加油站油品零售价的基础上,按-第3页-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承诺的优惠折扣与采购人进行结算。供应商响应内容:我公司完全响应以下内容:协议期内,供应商提供加油服务的加油站应在加油站油品零售价的基础上,按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承诺的优惠折扣与采购人进行结算。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2026年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18号党政大楼。三、验收标准无四、付款期限预付款五、违约责任无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第4页-八、其他补充条款无-第5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巴图甲方联系人:马艳联系电话:18047461313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18号党政大楼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黄一航开户银行:工行乌兰察布集宁支行银行行号:102203007018银行账号:0611070109090001743乙方联系人:贾瑞霞联系电话:13904745662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第6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加油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