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知识产权局)2026)
一、合同编号: XYL2026GZ069C08
二、合同名称: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项目(方圆)
三、项目编号: XYL2026GZ069C08
四、项目名称: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
联系方式:饶女士,020-38835672
供应商(乙方):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
联系方式:130420276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锂电池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国家试点和相关产品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推广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88800.00元
合同金额: 58.8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州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6-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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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项目采购包2合同书项目名称: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项目项目编号:XYL2026GZ069C08合同编号:XYL2026GZ069C08一30、签约地点:签订日期:2026年月5日甲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3883567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乙方: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电话:13042027622传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根据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伍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整(¥5888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推广服务。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予以服从。乙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验进行调整,但调整内容须得到甲方的认可方能执行。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标准完成技术服务项目,并享有乙方交付成果的全部权利。3、甲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或乙方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成交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4、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清乙方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安排,按时完成本项目所有任务。3、乙方应遵守相关规定,接受甲方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4、乙方有权获得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支付费用。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至2026年_11月10日止。五、工作内容:(1)试点行业/产品类别调研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任务部署和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制度建设有关要求,调研梳理试点地区锂电池产品等试点行业、产品及其他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查、认证状况和需求,研究制定锂电池产品碳足迹认证(国家级)试点与其他产品领域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推广实施方案。(2)宣传推广产品碳足迹认证制度组织开展2场次以上产品碳足迹认证有关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和认证规则的宣贯培训,宣传推广国家统一试点推行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和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制度,培训推广产品碳足迹核查、认证相关技术方案、实施方法和管理要求。(3)参与试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认证试点的锂电池及其他行业相关产品碳足迹核查、认证有关标准体系、认证规则研制。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和通行规则,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建设和相关产品碳足迹核算、核查、认证有关评价标准、认证规则研制。(4)推广实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组织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签发认证证书至少20张,其中,锂电池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国家试点证书不少于10张,其他产品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不少于10张。(5)经验成果推广各试点项目至少组织1次试点成果研讨交流及推广应用活动,推广应用国家试点推行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六、人员要求:(1)乙方应具备响应产品碳足迹认证资质并获得市场监管总局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机构指定和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实施机构授权,具备开展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和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的工作基础。在项目实施周期内,为本项目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安20(排人员配置中应包括项目经理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服务;(2)乙方应保证项目团队成员的稳定,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连贯性。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需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并确保人员的稳定,如乙方更换人员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3)乙方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按时完成工作。七、知识产权要求:(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论是否被甲方所采用,乙方不得对外发布;(2)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乙方具有保密义务:(3)乙方为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和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保证响应文件、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证报价方案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乙方需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该项目对制定的规范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八、保密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应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业施过程中的数据、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方、乙方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30范围。(2)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九、其他要求:(1)乙方应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开展工作。(2)乙方应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计划安排,按时完成任务。(3)甲方对乙方的进度安排,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应予以服从。乙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验进行调整,但调整内容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能执行。84l(4)乙方应遵守相关规定,接受甲方对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或乙方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成交资格或终止委托合同。十、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2期:支付比例40%,项目启动并实施不少于10个产品碳足迹核查、认证等工作,完成中期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金额的40%;3期:支付比例20%,项目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20%。甲方收到等额发票后进行支付,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十一、验收要求乙方依据项目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交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产品碳足迹核算、核查报告和认证证书(或报认监委审批报告)及其他试点成果,同时将在工作中形成的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整理汇总,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三、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允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6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地址:签约代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开户名称:乙方规模:中型企业开户银行:开户名称: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号:110060576012015139463联系电话: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8718701228R联系电话:13042027622传真:传真:签约时间,32’6026·65签约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