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服务 勘察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2026)



一、采购人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11101000028527652
五、合同编号:11Nblk0089512026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设计服务、勘察服务
详见附件
1000
1.00
75000
7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珠帕古丽·拜得力汗
联系电话:18309059083
传真:/
地址: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汉城东街2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15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巴里坤县奎苏镇柳沟村(西片区)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巴里坤县奎苏镇柳沟村(西片区)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11Nblk00895120264201).pdf

GF-2002-0212建设工程咨询合同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巴里坤县奎苏镇柳沟村(西片区)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程地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奎苏镇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设计人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1月订立合同双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巴里坤县奎苏镇柳沟村(西片区)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五日以内,向乙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1.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1.1.1项目的立项批文、用地批复、环评批复;1.1.2项目委托书;1.1.3规划总平面布置图;1.1.4施工图纸、预算工程量;1.1.5可研或实施方案、施工期间工程监理资料;1.1.6工程结束后的结算报告等相关统计资料。1.2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必要时可吸收乙方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的人员参加,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二条: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合同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2.1水土保持报告书的编制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2.2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监测内容和方法、重点对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土壤流失情况监测、水土流失防治结果监测结果等;2.3验收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方向发包方及时上报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总结报告等。2.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交报告各1份。2.5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对该建设项目提出重大变更,或者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乙方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费用另行协商,工期相应顺延。第三条:费用支付条款3.1本合同总金额为: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完成监测报告编制后征求甲方意见,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即75000元。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发票,发票类型为普票,增值税率6%。3.2甲方非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合同时,已开始工作的,应全额支付合同价款。3.3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应原价偿还定金。第四条:违约责任4.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时,每延期一天,应扣除其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金,最多为扣除合同总价的10%。4.2乙方提交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乙方造成者,乙方应返工修改。4.3因甲方错误造成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协商而定,工期相应顺延。4.4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时,应偿付给乙方以逾期的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计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停、窝工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的违约金,且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或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的,或因其上级或审批部门对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全额的合同价款。第五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第六条: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动乱或司法、政府限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受上述事件影响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应中止履行,履行期限可延长,延长期与该中止期相等,并无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各方应积极应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得放任或故意使损失扩大化。第七条:合同签署页载明的双方地址和电话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联系函、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一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的7日内通知对方。因提供的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及时告知,或者拒收信件,导致相关文书未能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交邮后的第七日或退回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本合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发包人名称: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设计单位: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薛将(签字)委托代理人:富振享(签字)单位地址:新强维吾尔自治区哈单位地址: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密地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汉城厦二楼东街12号邮政编码:839000邮政编码:839000电话:电话:(0902)2501044传真6500167240005250001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密兵团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65001672400052500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巴里坤县奎苏镇柳沟村(西片区)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合同编号:11Nblk00895120264201采购单位(甲方):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服务单位(乙方):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工程设计服务、勘察服务--品牌:,计价方式:按合同规定周期,服务类型:工程设计,服务范围:政府采购1100075000.0075000.00合同总价(元)75000.00合同总价(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二、付款方式本合同总金额为: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完成监测报告编制后征求甲方意见,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即75000元。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发票,发票类型为普票,增值税率6%。三、服务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巴里坤县奎苏镇柳沟村(西片区)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合同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3.1水土保持报告书的编制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3.2报告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监测内容和方法、重点对象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土壤流失情况监测、水土流失防治结果监测结果等;3.3验收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方向发包方及时上报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总结报告等。3.4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交报告各1份。3.5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对该建设项目提出重大变更,或者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乙方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费用另行协商,工期相应顺延。1/2甲方(公章):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财政局乙方(公章):哈密红星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汉城东街12号地址:哈密市伊州区新星市红星一场政法楼一楼101室至110室电话:电话:(0902)250104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兵团支行账号:账号: 6500167240005250001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设计服务 勘察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