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 施工图咨询服务 铁路设备监测 涉铁安全评估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麻涌镇工程建设中心2026)



一、合同编号: 441900033-2026-00103
二、合同名称: 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
三、项目编号: 441900033-2026-00103
四、项目名称: 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麻涌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麻涌镇沿江东路33号
联系方式:0769-82661801
供应商(乙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语街道云城北二路 129号地铁设计大厦
联系方式:1367247839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30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莞市麻涌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6-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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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3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3-2026-00103项目编号:441900033-2026-00103项目名称: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1智慧建设工程(一期)一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一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合同编号:甲方:东莞市麻涌镇工程建设中心乙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受甲方委托,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对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一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项目编号为441900033-2026-00103)进行采购,于2026年5月27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真实、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进行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一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如下:1.1项目名称: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一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1.2项目地点:东莞市麻涌镇1.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境内。麻涌镇全镇面积91.11km,位于东莞市西北部,地处珠江口北部东岸珠江三角洲平原地带,中心位置为北纬23°6,东经113°29,麻涌镇东临倒运海,与中堂镇相邻。本工程位于东莞市麻涌镇河东联围中部,大步麻四4现代化产业园范围内,改移范围为麻涌大道与水乡大道交汇处至沿江高速服务区东南侧。工程首要目标为防洪排涝,保障片区生命财产安全,采用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标准,提高片区防洪排涝能力,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在此基础上,对河涌两侧滨水绿地构建良好的水生态,创造更多亲水、近水、观水的空间,拉近人水城的距离,整体上形成便利通达的多功能活力水岸,支撑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次建设内容包括:(1)旧河涌填埋:对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建设用地所涉及的高坊涌、草田涌旧河道进行填埋,满足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规划用地要求,填埋河道全长约868.48m。(2)新河涌开挖:根据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周边地区(A09、A10及A11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在不降低现有标准的前提下,开挖高坊涌、草田涌新河道,全长约828.13m。(3)堤防建设:按照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建设新开河涌两岸堤防共计1652.79m,其中左岸849.63m,右岸803.16m。本工程堤防等级为4级,对应堤防的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施工围堰建筑物级别为5级。涉铁交叉建筑物:本工程穿铁段起点位于铁路保护范围南侧,接入草田涌现状河道:终点位于铁路保护范围北侧,接入草田涌迁改河道。广惠城际铁路(既有),广惠城际铁路广惠段于2009年5月8日动工建设,于2017年12月28日全线贯通。广惠城际铁路自番禺站至小金口站,全长139千米,设24个车站,设计速度每小时200千米,列车最高运营速度每小时200千米。该城际铁路与改移后草田涌在CTO+017.75~CT0+037.76范围发生交叉,工程交叉处城际铁路采用架设高架桥,目前该段桥梁已实施完成。河道下穿广惠城际铁路西部干道1号特大桥第31孔,该孔为32m简支梁,桥下净空约21m。第二条涉铁全过程技术服务内容本项目涉及轨道交通安全的涉铁全过程服务内容,乙方进行下列服务内容:一、工作服务内容1、涉铁安全评估(1)按照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负责涉广惠城际铁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编制安全评估报告。(2)识别地质灾害(如滑坡、地面沉降)、施工干扰(如振动、噪声)、第三方影响(如周边建设)等潜在风险。(3)分析铁路营业线运行安全、设备设施稳定性及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评估范围覆盖铁路线路两侧50米及施工影响区域。(5)包含施工前期、中期及竣工后风险评估全周期。(6)提交详细安全评估报告,包含风险等级划分、防控措施、整改建议及应急预案。(7)对涉铁部分监测分析模型,定量分析项目对广惠城际的安全影响,进而提供评估咨询结论和相关建议提出铁路保护要求、监测要求等,须保证涉铁咨询及安评的成果文件符合涉铁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且达到满足施工要求的深度形成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取得相关铁路管理部门的批复。2、施工图咨询服务(1)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部门对设计图纸与铁路关系核查;(2)协助甲方完成设计图纸地保专篇审查:(3)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部门对设计图纸符合铁路保护规范性审查;(4)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部门对相关会议意见落实审查;(5)协助甲方完成相关部门对计算书文本审查。3、铁路设备监测及现状调查及技术服务(1)对工程涉城际铁路范围进行城际铁路桥梁三维激光扫描、现状调查以及涉铁自动化监测。(2)协助甲方及施工方完成涉城际铁路手续审批与办理。主要协助甲方进行服务内容有: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②施工方案预审查;③配合协调施工许可办理;④施工安全配合协议签订:施工计划申请等营业线施工手续;协调城际公司,帮助甲方进行涉铁报建;⑦配合协调城际周边其他工程相关影响;⑧协助审查设计方案;⑨施工阶段协调配合办理施工相关材料。4、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主要协助甲方进行主要服务内容有(1)施工许可办理;2(2)作业点办理;Y(3)接挂地线配合;(4)结构设施状态调查;(5)地保监测点安拆配合;(6)监测设备布设附着修复(7)监测设备定期检查配合;(8)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安全检查;(9)预防性措施施工配合;(10)运营保障值班;(11)运营应急管理;(12)项目风险管理;(13)固定岗位配合。5、施工安全监控安全监控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配合和安全监督协助甲方完成安全监控所需相关手续办理及所需具体的工作如下:(1)实时监控时候现场;(2)设置禁限区域;(3)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控;(4)严控材料进出场;(5)做好监控记录,形成监控报告二、安全评估技术要求1、对铁路沿线或邻近铁路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桥梁、路基、轨道、车站等)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2、识别地质灾害(如滑坡、地面沉降)、施工干扰(如振动、噪声)、第三方影响(如周边建设)等潜在风险。3、分析铁路营业线运行安全、设备设施稳定性及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对涉铁部分监测分析模型,定量分析项目对广惠城际的安全影响,进而提供评估咨询结论和相关建议提出铁路保护要求、监测要求等,须保证涉铁咨询及安评的成果文件符合涉铁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且达到满足施工要求的深度形成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取得相关铁路管理部门的批复。三、施工图咨询技术要求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内容和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施工图文件编制内容、深度是否达到规范、规程的要求,是否按验收后的工程地0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2、是否执行了环评、水保、用地、防洪评价、文物保护等批复意见。3、站前、站后、站房工程之间,以及各专业之间的接口设计是否合理准确。4、外部设计文件与铁路之前相互关系及接口处理是否合理。5、涉及铁路结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合理,相关计算文件是否准备。四、监测及技术服务适用标准1、监测适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如有新规范,以新的为准。)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程序进行验收:《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监测技术标准》(DBJ/T15-231-2021);《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DBJ/T15-120-2017);《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国铁运输监(2021)31号《邻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测技术规程》(TB10314-2021)《铁路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与评估技术规程》(Q/CR9230-2025)《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10621-2014)《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2023年修订版)《高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国铁设备监规(2023)15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G/01-2014)《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东莞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控实施细则》2、本项目设计文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要求。3、其他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五、本工程监测项目及技术服务要求1、监测项目主要监测项目为区间受施工影响区域的左右线桥梁三维方向的结构变形监测,包括桥梁日常监测内容:水平位移、竖向位移、收敛(径向、横向)、道床面沉降差;月度巡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查等;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必须进行的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图。2、监测控制值为基坑的施工安全性,监测控制值参照设计文件、相关部门及单位审批完成的监测1方案执行。03、监测技术资料资料范围:①涉铁监测方案;②测点布设、验收记录:③阶段性监测报告(监测周报及月报)④监测总结报告。4、资料要求:(1)乙方需向甲方以及城际运营管理部门提交涉铁监测方案,并通过审批,如需专家评审,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2)阶段性监测报告、监测总结报告按甲方要求的份数提交。5、工程监测质量及技术服务要求(1)监测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并且通过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保障施工安全、施工现场人员及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2)对可能出现的安全危险性及时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并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服务和建议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3)协助业主完成城际运营单位的报建工作。(4)协助业主完成城际运营单位对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5)协助施工单位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六、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和安全监控服务要求1、营业线施工开始前派员进行施工配合和安全监督。2、完成对城际铁路施工配合和安全监控工作,满足城际运营单位相关要求。七、应急方案1、乙方应当制定科学合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服务预案,并实行应急小组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照常值班,保证在遇到突发性事件时,能派出人员在1小时内赶到指定地点。八、质量控制保障措施1、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乙方应提供明确的组织架构图,详述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培训要求乙方提供免费技术培训服务,培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讲授、研讨及实际操作。3、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乙方需设置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与质量监督等环节,全面保障鉴定工作的质量符合标准。4、配备具有工程类职称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九、安全文明措施要求.项目负责人需积极贯彻和宣传各项安全文明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内责任制的执行情况。1、乙方需建立健全的安全文明责任岗位制。2、乙方需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3、凡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甲方有权监督其符合现场及上级的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改正。4、乙方需有健全安全管理档案数据,做到实用、齐全、规范化。5、乙方需落实甲方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和落实提出的整改要求。十、其他要求1、乙方需满足东莞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控工作指引要求。2、乙方应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服务进度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按期完成。服务团队须及时进场开展现状调查、资料收集与方案编制,同步推进涉铁评估、图纸审查、手续办理、监测实施、安全配合等流程工作。监测服务应按规范与运营单位要求持续开展,按时提交阶段性成果与总结报告。施工安全配合与监控实行全过程保障,应急事项快速响应处置。所有服务成果须在项目各节点按期交付,竣工后应提供完整的成果资料至甲方处。第三条服务期限3.1涉铁手续办理服务期:3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2合规性审查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稳定的输入资料后,对项目涉铁文件合规性进行审查和指导办理。3.3第三方监测:总工期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为3个月,监测工期为涉铁部分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现场实际开工开始时间为准,监测总工期结合该项目分期实施时间和所得)。3.4服务期: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与施工工期一致:营业线安全监控服务期与总工期一致。具体进场时间以现场实际开工开始时间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城际运营单位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第四条服务费用4.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3000000.00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格为¥2830188.68元(大写:贰佰捌拾叁万零壹佰捌拾捌元陆角捌分),税金为¥169811.32元(大写:壹拾陆万玖仟捌佰壹拾壹元叁角贰分),税率为6%。4.2本项目工期为4个月(其中施工工期为3个月,监测工期为涉铁部分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如涉广惠城际安全监测、安全监控、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超出技术要求约定时间,超出部分按自然天折算、以变更形式计取。4.3本合同所涉及的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一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的所有相关涉铁服务内容,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4.4本项目服务范围不含在东莞市轨道交通局报建内容及东莞其他相关部门报建内容。4.5本项目不含轨道交通用地占用费、轨道设备迁改费用、铁路运输补偿费、城际7接口开口费等费用。后续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甲方与铁路产权单位及运营单位协商确定。若本项目停工或延期,导致乙方工作量发生变化的,则甲乙双方根据工作情况确认,并拟按原合同工作内容及费用比例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为:5.1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整):2期:乙方完成合规性审查、涉铁手续办理并取得涉铁施工许可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整);3期:自第三方监测开始实施之日起,分别于第2个月末、第4个月末各支付合同价款的15%,合计支付30%,即4500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共支付两次。(服务期为4个月,若因暂缓施工、暂停监测等情形导致服务周期延长的,则相应付款节点顺延);4期: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技术服务工作,提交完整成果资料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1)乙方每期在满足支付条件后应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和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甲方在收到支付申请和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2)乙方提供请款资料:①合同(首次支付提供)②中标通知书(首次支付提供)③开具的等额发票④验收合格报告书。(3)本合同的经费由财政拨款,如因财政请款原因,经费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怠于或者拒绝提供资料或者办理手续的,则因此产生的付款迟延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付(含电汇)等方式。甲方账户信息:名称:东莞市麻涌镇工程建设中心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乙方账号信息名称: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账号:0301014140006836第六条双方代表甲方代表为:刘凤阳,职务: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769-82661801,电子邮箱:,送达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沿江东路33号。乙方代表为:王春森,职务: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570201011,电子邮箱:,送达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1号民盈国贸中心T1栋1902室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7.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向其提交工作报告或阶段性服务成果。7.1.2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等费用。7.1.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文件及信息,并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7.1.4甲方对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若因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问题给乙方或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或相关结构造成损害或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护不到位导致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给轨道交通结构造成破坏或其他损害等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安全事故责任、导致甲乙双方工作人员或第三人人身安全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情况)的,甲方应予以赔偿相应损失。乙方的服务内容不能替代甲方施工需承担的安全责任,因甲方施工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7.1.5对于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验收通知、合同变更通知、款项结算通知等要求作出决定或确认的事项,甲方应在收到后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未按时书面回P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要求决定或确认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验收已通过、确认变更、确认乙方主张的款项明细等)。7.2乙方权利义务7.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等费用。7.2.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经甲方同意,将部分服务工作分包或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乙方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尽快将分包内容、分包计划向甲方报备并征得同意,甲方须在收到相关资料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7.2.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工作,并保证服务质量,并按时提交工作报告或阶段性工作成果。7.2.4若发现监测数据到达警戒值或异常时,或施工状态可能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或施工过程中未落实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措施的,乙方应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通知承包商暂停施工,且有权通知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单位:甲方应予以配合,否则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2.5乙方更换项目团队成员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的人员。若乙方暂无合适替换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7.2.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施工监测方案,配合甲方完成监测方案的有关审查批复工作。7.2.7乙方应配合甲方、项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人员对涉铁监测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对不满足监测要求的情况进行及时整改。第八条验收要求8.1验收主体:验收应在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8.2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本项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及义务,甲方收到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8.3验收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承诺及合同进行验收。8.4验收内容: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及义务。8.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法律、规定或标准,如国家或行业出具最新的法律、规定或标准,按最新的法律、规定或标准执行。满足甲方技术和服务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合格报告书。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9.2甲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务费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对乙方赔偿责任。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到合同解除之日乙方已完成的服务工作所对应的服务费等费用。9.3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成果的,乙方应3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不符合标准的服务成果所对应的服务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成果,且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以及额外支付合同服务费总金额5%的违约金。9.4本合同项下所称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第十条联络10.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0.2第10.1条款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本合同第八条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当面交付上述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发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10.3各方的联络通过“双方代表”进行。一方变更联络方式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一方按原联络方式向另一方发出相关材料或通知,均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第十一条保密要求11.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数据信息、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当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有关一方对相应的保密资料和信息不受本保密条款义务的约束:(1)保密资料和信息的提供方主动公开;(2)非因一方或其涉密人员原因使保密资料和信息已经进入公共渠道;(3)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和/或行政管理机关/或监管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要求;(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1.3本条款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除非发生10.2条款约定的情形。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法限制的战争、动乱、罢工、闭厂、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和非任何一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暴风、雪、雷、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政府行为,诸如此类超出合理控制能力之外的情况),而妨碍任何一方执行合同义务,那么在上述事件持续期间,将暂停合同义务的执行,并且受影响的一方不对由此而引起的任何延误负责。-12.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同时提交不可抗力的有关证明文件。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调解和诉讼期间,合同应继续执行,合同各方不得以争议为由拒绝执行。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一)本合同修正及补充文件;(二)本合同书;(三)双认可的工程变更、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四)其他双方认可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同一类文件以最新时间为准。第十五条其他1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如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开始生效。15.3本合同共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递交)。15.4本合同于双方完全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并达到本合同目的后自动终止。合同。终止后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双方仍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继续履行本合同的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t附件:中标通知书(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东莞市麻涌镇工程建设中乙方(盖章):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心1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29号地铁设计大厦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名称:开户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开户行:签订日期:2026·6.5签订日期:20266.5签订地点:东莞市麻涌镇r中中标(成交)通知书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司受东莞市麻涌镇工程建设中心的委托,我单位于2026年05月27日组织了麻涌镇大步麻四现代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智慧建设工程(一期)一创业西路配套周边河道迁改工程涉城际铁路咨询服务(项目编号:441900033-2026-00103)评审工作。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采购人的确认,贵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请贵公司在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文件及更正文件等资料签订合同书,并提供一份合同书的原件交给我单位备案。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69-82661801中标单位联系人:王云清联系电话:18565001450东莞市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0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营业线施工安全配合 施工图咨询服务 铁路设备监测 涉铁安全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