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上门收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2026)
一、合同编号:11N00246991020261801
二、合同名称: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2026)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5143260410102736-15355559
四、项目名称: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2026)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三三公路1811号
联系方式:021-58046121
供应商(乙方):上海赏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卫青春(男)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征村133号
联系方式:139165247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2026)
数量:1.00
单价(元):1017065.7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万祥镇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一年,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1017065.7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6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2026)的合同(11N00246991020261801).pdf
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2026)委托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00246991020261801委托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服务方:上海赏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全面提高万祥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资源再生利用和循环经济水平,加快万祥镇地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上门收集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上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上海市厨余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万祥镇实际情况,进行沿街商铺及居住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有效提高服务质量。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委托期限:一年,自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二、实施范围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范围内沿街小商铺及沿街居住户。三、主要内容上午和下午二批次进行统一收运,特殊情况另行安排;由收集人员使用电瓶收集车每天沿街进行收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商铺、居住户倾倒的干、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进行收运,并转运至指定干、湿中转点、两网融合服务点和有害垃圾回收点,保持各类垃圾桶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以及垃圾桶的规范摆放。四、具体安排1、作业人员配备安排经验丰富以及专业培训过的工作人员进行分类收运作业。2、作业时间所有收集人员每天工作时间分上午、下午二个时间段收集。上午6:30-7:00开始出车,工作至12点;下午12:30-13:00开始出车,工作至17点;每天收集8小时,特殊情况除外。3、分类收集具体工作对沿街商铺、居住户进行宣传,如发放告知书、海报、宣传手册、流动喇叭等方式,并巡查沿街商铺、居住户配备的分类垃圾桶情况,如有不足或破损需及时上报甲方,以便补足或维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商铺倾倒的干、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进行收运,并转至相关中转点。每天统计每个商铺、居住户的垃圾产生量。保持各类垃圾桶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以及垃圾桶的规范摆放。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接受镇的验收和整体考核,并对不足之处进行及时整改。五、服务费用1.本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服务期内费用总额为1017065.76元(大写:壹佰零壹万柒仟零陆拾伍元柒角陆分)。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在验证发票符合规定后付款。2.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25%,其中5%按工作完成的综合评价情况予以支付,如每季度未能按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视情节轻重,扣除1%-5%的季度应付款项。六、验收在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要求,乙方需及时调整服务质量,直至达到甲方要求。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七、权利责任1.乙方应切实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万祥镇沿街商铺、居住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2.乙方应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如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镇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信息、资料和数据等提供外镇使用,更不得擅自发布未能认可的信息和资讯,如造成影响,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4.甲方应积极协调本镇各分类工作推进部门及相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单位,切实为乙方在本镇推进沿街商铺、居住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5.发生特殊情况无法依约履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提前经得甲方同意。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因素,造成工作影响,无法履行本合同。当事方将书面告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双方协商妥善解决。6.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惩罚性条款甲方对乙方规范推进沿街商铺、居住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实效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1、若乙方在服务周期内未完成收集任务、收集人员未及时到岗到位等情况,甲方将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未完成周期服务任务的每次扣除服务费用的3%。2、检查过程存在上报虚假信息、捏造事实的,经核实情况属实,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生两次以上的,则立即终止本年度合同。九、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各执叁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赏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胡佳凤(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卫青春 (盖章)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三三公路1811号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征村133号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上门收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