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隰县自然资源局2026)
一、合同编号:11N0128605692025601
二、合同名称: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312025CCS00035
四、项目名称: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隰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建路21号
联系方式:18434070918
供应商(乙方):山西中地永天土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中海寰宇天下4-1902
联系方式:139942149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2628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清查、森林资源 清查、草原资源清查、湿地资源清查、水资源清查、市权范围内非金属矿产方面的清查工作等内 容,并完成数据库的年度更新和市级汇总工作。服务要求: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在省级主管部门要求时限及甲方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合同金额(元):122628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境内,在省级主管部门要求时限及甲方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原则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月内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6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pdf
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合同(11N0128605692025601).pdf
合同编号: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委托方(甲方):隰县自然资源局服务方(乙方):山西中地永天土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自然发局二楼2025年1月25日签订时间:甲方:隰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山西中地永天土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乙方在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技术服务。第二条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1、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已有的最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确权登记、土地市场监测监管、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估价等相关成果资料。2、在乙方工作过程中,甲方需协助乙方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以满足工作需要。第三条乙方技术业务服务内容乙方应根据相关成果要求,为甲方提供如下工作成果:1、数据成果(包括资产清查数据、资产清查价格体系、价格信号数据);12、文字成果(包括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质检报告);3、图件成果(包括各类资源资产清查专题图);4、数据库成果(包括县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整改。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成果。4、7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域时,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5、乙方在满足编制条件后按工作要求规定时限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甲方的资料准备延误乙方工作,乙方有权力将完成工作时间相应顺延:若因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相应顺延。第五条技术服务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技术业务服务费总额(含税)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陆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1226280.00元),本费用仅包含乙方为甲方取得最终编制成果而进行工作的必要费用等。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初步成果(包括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资产清查数据、资产清查价格体系、价格信号数据)后(预计2025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甲方支付乙方2总费用的30%,即叁拾陆万柒仟捌佰捌拾肆元整(小写367884.00元);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后(预计2026年4月底,具体时间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的40%,即肆拾玖万零伍佰壹拾贰元整(小写490512.00元);数据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质检软件质检报告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后(预计2026年6月底,具体时间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的30%,即叁拾陆万柒仟捌佰捌拾肆元整(小写367884.00元):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六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保密工作,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上述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工作范围以外,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信息,不得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制、传播、引用和发表。3、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本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应继续遵守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七条合同变更及解除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自行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合同生效后,乙方自行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履行期满,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出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工作报酬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2乙方的行为使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时或者乙方违约擅自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作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作报酬。第九条不可抗力4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继续或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2、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适时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此后无正文)5合同签署页委托人一甲方一名称(或姓名)程目有然发局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5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容约多(签字或签章)联系(经办)人(签字或签章)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行号受托人1乙方一名称(或姓名)山西中地永天土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025年月25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人、(签字或签章)1联系(经办)人(签字或签章)住所(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B座14、15层邮政编码030000电话0351-8619918传真1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太原府西街支行帐号8115501012600355257行号3021610261966合同编号: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委托方(甲方):隰县自然资源局服务方(乙方):山西中地永天土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隰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签订时间:2025年8月25日甲方:隰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山西中地永天土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乙方在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隰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项目技术服务。第二条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1、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已有的最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确权登记、土地市场监测监管、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估价等相关成果资料。2、在乙方工作过程中,甲方需协助乙方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以满足工作需要。第三条乙方技术业务服务内容乙方应协调相关主管部门,为甲方提供如下工作成果:1、数据成果(包括资产清查数据、资产清查价格体系、价格信号数据);2、文字成果(包括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质检报告);3、图件成果(包括各类资源资产清查专题图);4、数据库成果(包括县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乙方整改。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成果,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工作委托给第三方。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区域时,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5、乙方在满足编制条件后按工作要求规定时限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业务,若因甲方的资料准备延误乙方工作,乙方有权力将完成工作时间相应顺延;若因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时间相应顺延。第五条技术服务的费用及支付方式技术业务服务费总额(含税)为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陆仟贰佰捌拾元整(小写1226280.00元),本费用仅包含乙方为甲方取得最终编制成果而进行工作的必要费用。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初步成果(包括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总结报告、资产清查数据、资产清查价格体系、价格信号数据)后(预计2025年12月底,具体时间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的30%,即叁拾陆万柒任捌佰捌拾肆元整(小写367884.00元);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后(预计2026年4月底,具体时间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的40%,即肆拾玖万零伍佰壹拾贰元整(小写490512.00元);数据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质检软件质检报告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后(预计2026年6月底,具体时间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费用的30%,即叁拾陆万柒任捌佰捌拾肆元整(小写367884.00元);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六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保密工作,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上述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工作范围以外,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信息,不得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制、传播、引用和发表。3、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本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应继续遵守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七条合同变更及解除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合同履行期满,双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出现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每逾期一日应按工作报酬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2乙方的行为使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时或者乙方违约擅自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作报酬总额5%的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作报酬。第九条不可抗力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继续或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2、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适时协商解决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此后无正文)合同签署页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隰县自然资源局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2025年8月25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贾诗琴(签字或签章)联系(经办)人(签字或签章)住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行号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山西中地永天土地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胡兴定(签字或签章)联系(经办)人(签字或签章)住所(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B座14、15层邮政编码030000电话0351-8619918传真/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太原府西街支行帐号81155010126003552572025年8月25日行号30216102619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