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组织保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2026)
一、合同编号:安财竞谈-2026-11-A
二、合同名称:省十五运筹委会河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社会组)龙舟、门球比赛赛事 组织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安财竞谈-2026-11
四、项目名称:省十五运筹委会河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社会组)龙舟、门球比赛赛事 组织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省十五运执委会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体中心2号门
联系人:樊键
联系方式:17839252661
2.供应商(乙方):河南三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紫云路顶秀清溪D幢1至2层南起第11、12间
联系人:周河川
联系方式:1513642194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1993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信息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服务
详见合同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赛事服务结束之日止
详见合同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6月12日
服务合同.pdf
省十五运筹委会河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社会组)龙舟、门球比赛赛事组织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合同甲方(采购人):河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安阳市筹备工作委员会乙方(成交供应商):河南三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友好合作原则,就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社会组)龙舟、门球比赛赛事组织保障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合同主要内容1.1服务内容及范围乙方全权负责龙舟、门球两项赛事全程统筹管理、组织协调与落地保障;承担参赛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技术官员、裁判员、志愿者、安保、工作人员全员食宿、市内交通、劳务补助、现场医疗保障费用;按需采购/租赁赛事全部比赛器材、裁判用品、赛场物料、秩序册/证书/参赛证等印刷制作;完成赛场整体布置、配电、隔离、主席台、遮阳棚等场地搭建;配备赛事音响、办公设备、计时计分器材、移动卫生间等配套物资;统筹场地租赁、赛事应急救护、赛事保险、人员通勤车辆调度:按照招标文件采购人要求,根据赛事实际数量动态调整物资配置,完成招标文件列明全部龙舟、门球赛事配套保障服务。1.2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玖仟叁佰元整,(小写):¥1199300.00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包含人工、食宿、交通、劳务、器材采购租赁、场地布置、场地租赁费、医疗救护、保险、物料耗材、印刷制作、税费、运输装卸、现场管理、后勤配套等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履约期间甲方不再另行追加任何费用。1.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龙舟、门球两项赛事全部举办完毕、现场撤场、资料移交、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1.4服务地点1.龙舟赛事:河南省安阳市滑县西湖12.门球赛事:安阳市老年文体苑1.5其他约定甲方可根据赛事组委会实际需求对各类物料规格、数量、人员配置进行合理调整,乙方须无条件配合调整,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再额外计费;赛事结余经费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归乙方所有。第二条服务质量、权利担保及验收2.1服务质量标准(1)乙方服务执行国家、河南省省运会赛事组织相关规范标准、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全部约定内容,满足河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办赛要求。(2)按投标承诺足额配齐赛事工作人员、裁判、后勤、医疗安保人员及全部器材设备,保障龙舟、门球赛事安全、规范、有序开展。(3)项目所用全新耗材、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质量标准,器材租赁物资赛后由乙方自行回收处置;产品包装采用绿色环保包装。2.2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全部服务、所用器材物料、图文资料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不会因第三方主张专利权、商标权、肖像权等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出现侵权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2.3项目验收(1)两项赛事全部结束撤场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参照招标文件、合同、乙方响应文件组织多方验收。(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时限内无偿整改完善,整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整改仍无法达标,甲方有权扣除对应合同款项。第三条费用支付与发票3.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70%,即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玖仟伍佰壹拾元整,(小写)¥839510.00元;(2)龙舟、门球赛事全部结束、项目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30%尾款: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玖仟柒佰玖拾元整,¥359790.00元3.2发票要求(1)乙方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正规发票,发票项目为赛事服务,开票2内容匹配合同服务范围。(2)甲方付款前,乙方先行交付等额合规发票,因发票不合规造成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4.1甲方权利义务(1)对赛事服务内容进行业务指导、需求对接,及时向乙方下达赛事调整指令。(2)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项目服务款项。(3)协助对接赛事属地场馆、卫健、公安等相关单位,协助乙方办理场地进场相关手续。4.2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投标承诺完成全部龙舟、门球赛事保障工作,全程配备专属项目总负责人对接甲方。(2)自行承担赛事全周期人身意外险、公众责任险、设备财产险等各类保险费用,赛事现场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毁全部由乙方承担赔付责任。(3)妥善保管赛事人员信息、赛事方案、成绩资料等涉密材料,承担保密责任。(4)赛事租赁类器材赛后乙方自行拆除回收,全新采购耗材归赛事使用消耗完毕。(5)依规按时收取项目服务费用。(6)所有进场设备、物料符合国家强制认证、环保相关要求。食司第五条保密及廉洁约定5.1甲乙双方对合作中获取的赛事内部资料、人员信息、商业信息永久保密,合同终止不免除保密义务。5.2甲乙双方严守政府采购廉洁规定,严禁行贿、索要回扣、馈赠礼品等商业贿赂行为,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六条知识产权及成果归属36.1本项目形成的秩序册、成绩册、赛事方案、图文纪实、奖牌证书设计等全部成果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属甲方。6.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转载上述成果用于其他商业项目。第七条不可抗力7.1因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管控等法定不可抗力导致赛事延期、停办的,双方互不追责,据实核算已发生服务费用,剩余未发生服务内容对应款项协商扣减。7.2遭遇不可抗力方需第一时间书面告知对方并附有效证明文件。第八条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8.1合同项下全部服务履约完成、验收合格,本合同自动终止。8.2如需追加同类赛事服务,补充合同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价10%,单价不做上调。8.3乙方出现严重违约、无法履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损失赔偿。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约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留存贰份,乙方留存贰份。10.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以下签字盖章页)4甲方(盖章):河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安阳市筹备工作委员会看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76年6月5日乙方(盖章):河南三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2026年6月5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赛事组织保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