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处理设备 火化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博爱县民政局2026)



一、合同编号:博财谈判采购-2026-30-A

二、合同名称:博爱县民政局殡仪馆火化炉(含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博财谈判采购-2026-30

四、项目名称:博爱县民政局殡仪馆火化炉(含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博爱县民政局

地址:博爱县发展大道 188 号机关综合办公楼西配楼 7 楼

联系人:程战胜

联系方式:13569168728

2.供应商(乙方):山东吉乾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高密市朝阳街 道凤凰大街与 曙光路交叉口 南20米路西

联系人:王函

联系方式:166153663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414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火化设备
吉乾牌
JQ-PBHHL
1
1,000,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6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6月18日

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博爱县民政局供应商(乙方):山东吉乾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甲方:博爱县民政局(采购单位)乙方:山东吉乾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甲、乙双方持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签发的博爱县民政局殡仪馆火化炉(含尾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性文件的内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所指货物为此次采购的火化炉(含尾气处理设备)1台,设备技术参数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及要求执行,合同总价款为414000.00元(大写:肆拾壹万肆仟元整)。二、货物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是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及澄清中的技术标准。火化炉(含尾气处理设备)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火化炉核心部位提供材质证明;尾气处理设备提供环境检测报告,经处理的尾气所含物质含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13801-2015排放标准);火化炉(含尾气处理设备)整体提供合格证书。售后服务按采购文件及响应性文件相应条款执行。产品质保2年,提供终身技术支持;产品交付时提供现场使用培训(设备使用、注意事项、日常保养等)不低于2个课时;质保期内提供每年不低于2次现场设备维护(包含硬件维护、产品培训等服务,软件产品免费升级),质保期外提供每年不低于1次产品售后回访。三、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1.交货、安装、调试:乙方应于2026年8月16日前,在博爱县殡仪馆(甲方指定地点)完成旧火化炉的拆除、新火化炉(含尾气处理设备)的交付、安装及调试工作,具备正式运行条件。货物运送、拆旧、安装调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吊装、人工、辅材等)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条款:(1)初步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及响应性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对设备的数量、外观、基本功能进行检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基本操作功能进行的变动双方要协商同意。(2)最终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设备进入15个工作日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设备无重大故障且各项性能指标满足要求,甲方将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合格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核心部位材质证明充分,整体合格证书权威,运行正常,尾气排放检测结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乙方应提供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尾气排放检测合格报告,作为最终验收的技术依据之一,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验收依据不充分时,甲方有权委托自身技术人员或邀请专家参与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拥有最终验收的通过权。乙方提供完整的设备图纸、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等竣工资料。四、付款方式1.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5%。2.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满12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3.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正常运行满24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4.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负责支付。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高密市支行银行账号:1607007109200282512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向乙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货物款总额的1%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逾期交货/安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或通过最终验收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2)质量不符:乙方交付的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负责更换、修理。因更换、修理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按本条第(1)项支付逾期违约金。更换修理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3)售后服务违约:乙方未按响应文件承诺或行业惯例提供售后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并应立即纠正。六、争议解决条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投标要求和供应商须知,如有违反,按投标要求和供应商须知规定予以处理。八、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如下述文件内容存在不一致或冲突之处,应以文件排列顺序在前的为准:1.本合同正文及其附件、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乙方提交的响应性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承诺等);4.甲方发出的采购文件(含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补充等)。上述文件应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签订后在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合同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并备案。甲方:博爱县民政局乙方:山东吉乾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博爱县发展大道188号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号机关综合办公楼西配楼7楼道凤凰大街与曙光路交叉口南20法定代表人:米路西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王函电话:委托代理人:段成明电话:13173159956签约时间:2026年6月17日签约地点:民政局会议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气处理设备 火化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