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共产党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员会办公室2026)



一、合同编号: 00213
二、合同名称: 车辆保险
三、项目编号: 乌财购备字[2026]中旗00213号
四、项目名称: 车辆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共产党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察右中旗科布尔镇东街
联系方式:18247406264
供应商(乙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南侧、友谊路东侧
联系方式:13948590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蒙JG355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079.1500元
合同金额: 0.20791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6-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6-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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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阳光保险集团财产保险SUNSHINEINSURANCEGROUPP&CINSURANCE仅限内蒙古自治区销售阳光财险公众号阳光车生活助手小程序阳光车生活App单证查验机动车商业保险电子保单收款确认:2026-05-1315:05:39电子保单流水号:DPB365951052826000372生成保单:2026-05-1315:05:48保险单号码:1365905282026004813电子保单生成时间:2026-05-1315:05:48确认码:V0201YGBX150026051688655940351POS交易号/支票号: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依照承保险种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适用条款:投保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共产党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员会办公室被保险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员会办公室证件号码111526310117150608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政务服务中心九楼东联系方式185****0574行驶证车主中国共产党察右中旗委员会办公室号牌号码蒙JG3557VIN码/车架号LSVCC2A44DN220314发动机号V19896机动车种类客车厂牌型号大众汽车SVW71810CJ轿车排量/功率1.7980L/KW核定载客5人核定载质量0千克初次登记日期2014年02月使用性质非营业党政机关行驶区域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己使用年限12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保险期间:2026年05月26日00:00:00至2027年05月25日24:00:00承保险种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元)/绝对免赔率/服务次数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保险费(元)机动车损失保险39560.000.00339.03第三者责任保险3000000.00/289.33驾驶员车上人员责任保险1座*50000元/56.7乘客车上人员责任保险4座*50000元1141.77附加三者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共享保额/51.19附加乘客车上人员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4座*10000元/6.13附加道路救援服务特约条款2次/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肆元壹角伍分(¥:884.15元不含税保费:834.10元,增值税:50.05元)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动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10.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尹俊维185047407891.从事营业运输且未提前通知保险人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本公司不负责赔偿。2.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财产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3.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被保险人为中国共产党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员会办公室,行驶证车主为中国共产党察右中旗委员会办公室。4.条款内增值服务请通过微信搜索“阳光车生活助手”小程序发起申请进行使用。重要提示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投保次日起,您可以通过扫描保单上方“阳光财产保险”官方微信、“阳光车生活”APP二维码,验证、下载电子保单及获取更多服务,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页、营业网点核实保单及理赔等信息,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本公司,联系方式为网址:www.sinosig.com,电话95510,营业网点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建国路口转角处保险人公司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支公司邮政编码: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建国路口转角处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thm联系电话:95510产01201险签单日期:2026-05-13车险专用章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建国路口转角处车险专用章经办:李淑执业证件编号:核保:自动核保制单:李淑茹00009315090000002025000166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和维权电话:95510阳光保险电话车险:4000-000-000阳光网上车险:https://chexian.ygbx.com/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限在内蒙古自治区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电子保单收款确认:2026-05-1315:05:41电子保单流水号:DPB365951050726000588生成保单:2026-05-1315:05:49保险单号码:1365905072026006295电子保单生成时间:2026-05-1315:05:49确认码:02YGBX150026051878655940528427POS交易号/支票号:单证查验阳光保险集团财产保险SUNSHINEINSURANCEGROUPP&CINSURANCE被保险人中国共产党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员会办公室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26310117150608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政务服务中心九楼东联系电话185****0574被保险机动车号牌号码蒙JG3557机动车种类客车使用性质非营业党政机关发动机号V19896识别代码(车架号)LSVCC2A44DN220314厂牌型号大众汽车SVW71810CJ轿车核定载客数5人核定载质量10千克排量1.7980L功率118.00KW登记日期2014年02月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50.00%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柒拾伍元整(¥:475元其中救助基金(1.50%)¥:6.72元)(不含税保费:448.11元,增值税:26.89元)保险期间2026年05月26日00:00:00至2027年05月25日24:00:00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诉讼代收车船税整备质量1500千克纳税人识别号111526310117150608当年应缴¥420元往年补缴¥0元滞纳金¥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佰贰拾元整(¥:420元)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开具税务机关特别约定尊敬的客户,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您本次购买车辆保险的渠道相关信息告知如下:销售渠道:口保险公司门店直销口电话销售口互联网销售动个人代理口车辆经销商代理口保险中介机构代理口其他渠道费用:4.00%(该费用为我公司向相关渠道支付的劳务报酬)渠道名称及联系电话:尹俊维18504740789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2.非营业车辆如从事营业性使用,保险人对保险单进行批改,并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3.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不一致:被保险人为中国共产党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员会办公室,行驶证车主为中国共产党察右中旗委员会办公室。重要提示1.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合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并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公司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支公司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建国路口转角处01201险邮政编码:服务电话:95510签单日期:2026-05-13车险专用章经办:李淑茹执业证件编号核保:自动核保制单:李淑茹00009315090000002025000166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和维权电话:95510阳光保险电话车险:4000-000-000阳光网上车险:https://chexian.ygbx.com/阳光保险集团财产保险SunshinelnsuranceGroupP&CInsuranco保险单号:13659270020260005399“驾乘无忧”尊享版(适用5座家庭自用汽车和非营业客车)电子保险单鉴于投保人已仔细阅读了本保险产品所适用的保险条款,并已知悉了保险条款中相关责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保险金申请与给付等),愿意以保险条款的约定为基础向保险人投保本保险产品,并按本保险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同意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特立本保险单为凭。投保人信息投保人姓名证件类型中国共产党察哈尔右翼中旗委员会办公室性别出生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手机号码11152631011715060818586210574电子邮箱875645874@qq.com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政务服务中心九楼东被保险人信息:驾驶或乘坐以下指定车辆的人员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车牌号蒙JG3557车架号LSVCC2A44DN220314发动机号V19896核定载人数5受益人信息法定受益人保险期间2026年05月26日0时至2027年05月25日24时保障项目及保险金额主附险适用保险条款保险责任每座保额(元)免赔额(元)赔付比例(%)主险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25版)条款基本部分:意外伤害身故(家庭自用汽车和非营业客车)300,000.00—主险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25版)条款可选部分:意外伤害残疾(家庭自用汽车和非营业客车)300,000.00--附加险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22版)意外伤害医疗(家庭自用车和非营业客车)50,000.00100.0090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叁佰元¥300.00(不含税保费:297.17元,增值税:2.83元)具体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其它未尽事宜请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25版)条款》、《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22版)》为准,此保险条款已由我司向您明示,并认为您是在清楚知晓并同意的条件下投保而予以承保。本保险合同有效性查询,请访问网站:www.sinosig.com,或致电阳光保险全国统一客服和客户维权电话:95510。争议处理方式诉讼1、本方案仅承保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乘坐或驾驶保险单中载明的机动车辆行驶过程中(从上车后车门关闭时起到下车前车门打开时止)或为维护车辆继续运行(包括加油、加水、故障修理、换胎)的临时停放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的保险责任。特别约定2、每辆机动车的车上人员本保险最多可投保2份,对于多投保部分,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3、本保险单仅适用于5座的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4、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以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限。5、每个被保险人各项保险责任的累计赔偿限额以每座保额为限;各项责任的全车(5个座位)累计赔偿金额以每座保额*核定座位数为限。6、意外伤害医疗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90%。7、由于超载、超速、超限、酒后驾车引起的意外伤害,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8、意外伤害残疾赔付标准,按照保单主险条款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标准编号为GB/T44893-2024)中意外伤害残疾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为意外伤害残疾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保险合同中其他条款与本特约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投保人已购买以补偿损失为目的的同类型保险,继续投保属于重复保险或者超额保险的。投保人不接受终止投保建议,仍然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有关风险,并确认销售行为的继续是出于投保人的自身意愿。明示告知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声明、批注及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变更申请、体检报告及书面约定共同构成,任何口头或非书面约定均无法律效力。2、请确认保险人已向您明确说明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权利与义务、理赔程序及理赔材料等保险条款内容,特别对其中的保险人免除条款,您已充分理解且无异议。3、收到本保险单后,请您仔细核对,如有错漏或与投保实际不符,请您立即通知本公司进行书面批改更正,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4、若发生保险事故,请您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在保险条款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本公司。重要提示1、贵公司已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履行了说明义务,并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本人已仔细阅读,理解客户保障声明及保险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解除合同等规定并同意遵守,并无欺瞒,上述一切陈述及本声明将成为贵公司承保的依据,并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如有不实告知,贵公司有权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的合法表现形式。本投保人基于对所投保险种的条款的完全认识和理解,同意如发生有关投保险种、保险金额等方面的分歧,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电子记录凭证等数据电文作为本投保书成立生效的唯一合法有效凭证,具有完全证据效力。保险人签单公司信息: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四子王支公司车商综修业务部签单机构: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四子王支公司车商综修业务部地址: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建国路与统建路交汇处邮政编码:011800网址:www.sinosig.com签单日期:2026年05月13日产01201险核保:李淑茹保单专制单:李淑安经办:李淑茹执业证件编号:00009315090000002025000166强制保险标志102027有建量单证查验NPB36951050730990585保险单,1365905072026006295车险专用章号牌号码:JG35572026年05月26日00:00-00起至保险期间:2027年05月25日24:00:00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全国统一客服专线:95510被打孔的月份为保险到期年的月份.2.此标志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3.以上栏目由计算机打印填写,手工填写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