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抽检技术帮扶采购合同公告(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项目编号:ZSCD202602CS017

一、合同编号

ZSCD202602CS017

二、合同名称

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ZSCD202602CS017

四、项目名称

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区公园路孙文纪念公园综合楼
联系方式:0760-88226112
供应商(乙方):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之一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九层
联系方式:138262759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
1(项)
1,068,750.00
1,068,750.00

合同金额: 1,068,750.00元,大写金额:壹佰零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中山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2026年06月24日

z2172026690165合同编号: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6-01039项目编号:ZSCD202602CS017项目名称: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甲方: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电话:0760-88226112传真:地址:中山市东区公园路孙文纪念公园综合楼乙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电话:020-87089523传真:020-87257060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之一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九层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或“各方”。根据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编号为【ZSCD202602CS017】的《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据此订立如下条款。一、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零陆万捌仟柒佰伍拾元;小写:¥1068750.00元。(本合同金额为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含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2、项目地点:中山市,甲方指定地点3、项目规模:14、其他:1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四、付款方式及结算价1、付款方式:计划分三期支付(合同款支付最终视财政到账情况实施)。第一期:乙方向甲方提交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抽检的工作量清单和请款材料,经甲方核实后无误后20内支付第一期服务款,该期服务款=2026年8月15日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单价×90%。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提交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抽检的工作量清单和请款材料,经甲方核实后无误后20内支付第二期服务款,该期服务款=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单价×90%。第三期:甲方在组织项目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以上两期的剩余款项。2、结算方式1)乙方按照本文件用户需求《九、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测检查服务收费标准》统一折扣率进行报价,结算单价=含税单价*成交折扣率。2)甲方在预算范围内按检验检测项目派单给乙方(甲方不承诺实际项目业务量)。3)本项目结算价=结算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若结算价大于等于项目预算金额,按项目预算金额进行结算;若结算价小于项目预算金额,按结算价进行结算。注:乙方应在每笔款项支付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检测合格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而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甲方所涉及相关部门审核到账时间为准,如遇上级、市财政相关政策调整,本支付方式与上级、市财政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市财政政策规定为准。五、服务内容监督检测检查技术帮扶服务内容包括1、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测检查。主要针对使用过程中的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针对出厂年限久的建筑起重机械;2)2025年度抽检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3)2025年度抽检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问题的建筑起重机械(甲方将提供2025年度抽检发现建筑起重机械重大事故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建筑起重机械不合格问题清单)。检查内容除建筑起重机械实体检测检查外,还需检查维保情况.对于维保完成5天内的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维保记录、维保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并须在《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技术帮扶检测意见通知书》及检查记录台账内体现。检查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接入及运行管理情况。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塔式起重机全面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175号)的文件要求,施工单位应安装并严格使用已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当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其监视内容包含起重量、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幅度、回转角度、运行行程及对应报警状态等信息。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安装,是否接入省系统,是否在线,检测数据是否异常或恒定不变。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检查情况记入检验检测意见书,在检验报告中备注,检查情况不作为设备检验结论判定依据。以上工作由甲方视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统筹安排。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技术培训与服务。乙方应结合监督检测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依据标准规范和管理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建质规[2024]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2号)、《广东省建筑起重机械防御台风安全技术指引》(粤建质(2019)66号)等),针对各类对象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监督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租赁安装单位人员、检测单位人员等。六、服务频次1、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测检查:对在监项目安装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监督检测检查,检测数量不少于500台次,具体项目及任务由甲方统筹安排。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技术培训与服务:根据委托方需求,开展1次或以上安全管理及技术培训与服务,具体组织工作由甲方统筹安排。七、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测检查技术帮扶工作内容要求1、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监管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检测帮扶及相关技术资料查阅。2、乙方应根据检测检查结果,出具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检查检测报告;每一台检查设备都需要出具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及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于检验检测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采购部门。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保存不少于1年。3.每个项目现场检查结束当日,咨询人应将《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图片发送至委托人指定接收人。检查人员签名可在检查结束后隔日完成补签,但不得影响报告的整体提交时效。4、对起重机械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应出具检验检测意见书,提出改进建议,由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施工、监理单位将整改报告提交给甲方。5、根据甲方监督工作安排制定检查检测计划,配合甲方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进行检查检测。6、对检查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并出具检查检测结果分析报告。7、乙方自行负责检验所需的交通工具及办公用具,按甲方委托开展检测工作。八、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测检查技术帮扶工作质量要求1、乙方应制定详细、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实施计划须经甲方认可方可实施。安排合适的项目实施人员,并按照乙方提交的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检查检测人员名单提供服务,如需更换人员须得到甲方认可,安排专人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甲方有权根据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更换相关检查检测人员,乙方应予以更换。2、检测仪器设备需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3、乙方出具、提供的检测报告需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与要求。4、乙方需按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实施,甲方可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实施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配合甲方要求完成项目。5、甲方对乙方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在抽查时发现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存在不符合真实性或乙方存在渎职现象等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年终考核中计入不良记录。6、乙方开展现场检查时,应指派不少于2人的工作小组,工作人员佩戴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过程(从进入检查现场至结束)进行全程记录。相关影像资料应妥善保存,并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省略或变通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要求,特殊情况应向甲方报备并提供具体情况说明。7、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监督检测检查及安全管理技术培训服务。九、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测检查技术帮扶人员要求乙方项目组应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检查检测人员,备选总人数至少9人,正式开展检测时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检查检测人员至少为3组,每组应至少有2人,所有人员应具有有效的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资格证书,并有相关工作经验,具体要求为: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获得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检验师资格证达到5年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同类的检测检查项目。2、检查检测人员要求:具备起重机械专业检验检测的技能,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起重机械检验员资格证书,实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3年以上,必须能够胜任本合同规定的检测检查服务工作;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检测检查人员;4、乙方项目组所有人员(包括经甲方同意更换的人员)的资格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且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十、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测检查服务收费标准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检测收费按照表1约定。其他服务内容收费可参考表1约定进行。表1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收费标准(指导价)序号检测名称检测项目计算单位含税单价1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台2400元/台2施工升降机台2100元/台上述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本次采购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含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履约评价验收要求乙方应按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形成成果资料。乙方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技术数据负责。履约评价验收及第三期履约评价金(合同总价20%)支付依据附件《中山市2026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技术帮扶项目履约验收补充协议》实施。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三、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对方因此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十四、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六、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电A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七、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十八、联系人及送达地址确认本合同双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甲方: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公园路孙文纪念公园综合楼联系人:程明锋电话:0760-88226112乙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21号之一第三层、第四层、第五层、第九层联系人:潘亮电话:13826275910甲方(盖章):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乙方(盖章):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中心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招、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订地点:中中山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6年6月18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05014902090000042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先烈东路支行廉政协议书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6-01039项目编号:ZSCD202602CS017项目名称: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且签订日期:2026年18日项目名称: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项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甲方: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乙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为加强项目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协议文件,自觉按协议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有权监督、督促乙方不得索贿、受贿等。(二)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三)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用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六)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协议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协议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七)如果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第三条一至五款所指的内容,甲方工作人员应予拒绝或要求亲属予以拒绝,并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向乙方索要或者要求乙方安排或提供第三条一至四款所指的内容,乙方应予以拒绝,并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举报。(六)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执行并承诺: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2.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的各项规定、条例、规范、规程和标准,严格履行制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到“规范服务、顾客满意,预防污染、保护环境,规范管理、安全健康,防范风险、持续改进”,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提供优良服务;4.坚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独立自主的原则,以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开展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5.严禁工作人员在开展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中向被检项目责任单位索贿受贿;6.严禁工作人员在开展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中向被检项目责任单位索取或接受回/扣、财物、节日礼金、有价证券、机票车票船票、烟酒、字画、名贵物品及好处费、感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7.严禁工作人员私自与受检项目人员获取联系方式,检查前或检查后与受检项目私自联络,提前通知和事后索取贿赂。8.严禁工作人员在开展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中在被检项目责任单位兼职或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活动;9.严禁工作人员在开展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中违反规定使用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10.严禁工作人员在开展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中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被检项目责任单位的宴请、健身、带赢利性质的棋牌活动及营业性娱乐活动;11.严禁工作人员从事与被检项目责任单位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12.严禁工作人员在开展起重机械监督抽检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质量安全事故,损害国家集体、及有关单位的利益;13.严禁工作人员泄露被检项目责任单位认为需要保a密的事项。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第三条第(六)款第5、6、7、10点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履约评价协议进行扣分,涉及项目的检查记录及结论作废,重新组织开展检查帮扶。第五条保密义务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及廉政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3年。第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仍未解决的双方依照主合同约定予以处理。(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路高移滨心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订日期:20216月8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履约验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2026年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监督抽检技术帮扶项目采购项目金额(¥1.068,750.00)元采购人单位(甲方)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盖章)授权代表:程供服务单位(乙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履约验收主体采购部门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口使用部门口其他部门(说明:本项目验收由采购人中山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自行组织。验收小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技术组、综合组、监督一二三组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可根据需要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参与验收。)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交项目总体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履约验收方式口分期验收口分环节验收其他总体验收履约验收程序1.乙方完成全部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任务,提交每台设备的《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半程分析报告、检验报告、检查问题影像资料、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佐证材料、检查检测结果分析报告、项目总体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告等。2.甲方初步审核资料完整性。3.甲方提前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最终验收时间、地点。履约验收程序4.召开最终验收会议:验收小组逐项审查成果材料,评估乙方履职情况,对照验收标准进行质询与评价,进行履约评价(确定履约评价金支付比例)。5.出具最终验收书,双方签署。履约验收程序(一)服务数量与成果完成情况1.监督检测检查台次:不少于500台次或根据实际及双方约定调整(具体项目及任务由甲方统筹安排)。2.每台设备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不少于500份或根据实际及双方约定调整。3.现场检查图片、执法记录仪视频等影像资料:每个项目检查结束当日提交《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图片;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保存不少于1年,按甲方要求提供。4、检查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合同期内至少出具1份(可根据甲方要求增加)。5.项目总体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报告:全部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1份。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技术培训:不少于1次(培训对象包括甲方监督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总监、租赁安装及检测单位人员等)。(二)服务质量与时效1.《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提交及时率:100%(检验检测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pdf格式发甲方)。2.各类报告(分析报告、总结报告等)按时提交。3.影像资料按规定及时提交和保存。(三)项目执行规范性1.人员配置:项目组备选总人数至少9人,正式开展检测时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检查检测人员至少3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起重机械检验师资格证(5年以上)及中级以上职称;检查检测人员均须具有有效起重机械检验员资格证书(3年以上工作经验),均须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2.检查小组:每组人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起重机械检验员资质)。3.执法记录仪:全程佩戴使用(从进入检查现场至结束),影像资料妥善保存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履约验收内容24.项目实施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5.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检查检测人员须书面告知并经甲方同意。6.主动配合甲方开展日常抽查、派单等工作。(四)服务内容全面性检验检查服务应包括:1)针对出厂年限久的建筑起重机械:2)2025年度抽检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3)2025年度抽检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安全隐患问题的建筑起重机械(甲方将提供2025年度抽检发现建筑起重机械重大事故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建筑起重机械不合格问题清单)。4)检查内容除建筑起重机械实体检测检查外,还需检查维保情况,对于维保完成5天内的建筑起重机械,重点检查维保记录、维保问题隐患整改等情况,并须在《中山市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抽检技术帮扶检测意见通知书》及检查记录台账内体现。5)检查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管理情况。6)不少于一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五)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按合同“绩效目标核定表”逐项考核:数量指标W500台次检测报告或根据实际及双方约定调整、2份半程分析报告、1份总结报告、W1次培训);时效指标(意见通知书提交及时率100%)。履约验收标准一、量化指标标准-检测台次:完成不少于500台次,或根据实际及双方约定调整,每缺1台次扣1分。-检验检测意见通知书提交及时率:100%,不达标每份扣0.5分。-检验报告内容完整率:100%(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结论签字等规范齐全),不达标每份扣0.5分。-影像资料提交及时率:100%,不达标每项目扣0.5分。3-执法记录仪使用率:100%,抽查5个项目,不达标每抽查一个项目扣0.5分。-人员到位率:100%(人员数量、资质、社保均符合要求),不达标每人扣0.5分。-检查小组人数:每次现场检查不少于2人,不达标每抽查一个项目扣0.5分。2份半程分析报告、1份总结报告提交率:100%,不达标每份扣1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满意度:W95%(有效调查样本不低于30个),不达标扣3分。-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违反廉洁纪律1次(以市、镇两级监督机构调查笔录判定)扣21分。二、重大否决事项(出现任意一项即为验收不合格)1.因乙方疏漏或失职导致被检项目被国家级、省级、住建部检查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2.违反廉洁纪律2次或违反保密协议(以市、镇两级监督机构调查笔录判定)。履约验收标准五、评分定级标准(建议)第三期履约评价金(合同总价20%)支付比例与对应的履约评价等级90分及以上:优秀,支付履约评价金100%;80-89分:合格,支付80%履约评价金;70-79分:基本合格,支付50%履约评价金70分以下:不合格,不予支付履约评价金。补充说明:验收结果与资金支付挂钩,第三期履约评价金(合同总价20%)支付比例依据验收结论确定。所有履约验收资料(小组成员名单、过程记录、验收书、满意度调查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需完整归档保存。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起重机械抽检技术帮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