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采购合同公告(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 | 空调机*
一、合同编号:11N093104975202628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1.5匹空调带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781261160010000003-LXCG-GK-202606-07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1.5匹空调带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兰溪市兰花路801号
联系方式:18395954839
供应商(乙方):兰溪市正大家电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兰溪市
联系方式:1333593110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度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1.5匹空调带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1.00
单价(元):144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44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签订后60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6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空调集中采购合同.pdf
空调集中采购合同.pdf
2026年度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1.5匹空调带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合同甲方: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地点:浙江省兰溪市乙方:兰溪市正大家电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6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按照2026年度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1.5匹空调带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330781261160010000003-LXCG-GK-202606-07)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技术澄清、投标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采购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内容提供如下清单中的中标货物序号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小计金额备注11.5匹壁挂式空调美的KFR-35GW/G3-15台2890.001445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14450.00)三、项目要求:详见投标文件。四、实施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本项目整机质保期8年,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提供24小时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在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电话响应,并承诺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处理问题,并提出维修结论或重新开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如有_2_小时内无法解决的状况,乙方为业主提供备机服务。六、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七、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安装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2.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八、验收:(1)由买卖方组织验收(2)验收期限为安装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若无书面异议报告或逾期验收均视为安装、质量整体合格。九、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每天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履行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履行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7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达不到项目要求,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承相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整改延误的时间不作为整个项目工期延期的理由。4由干甲方的使用单位延期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时,甲方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一、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一、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金的军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乙方(公章):兰溪市正大家电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人民南路63号法定(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6年度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1.5匹空调带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合同甲方: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地点:浙江省兰溪市乙方:兰溪市正大家电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6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按照2026年度兰溪市机关(事业)单位1.5匹空调带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330781261160010000003-LXCG-GK-202606-07)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询标承诺、技术澄清、投标文件、双方来函。合同文件组成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合同顺序外,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采购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内容提供如下清单中的中标货物序号项目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小计金额备注11.5匹壁挂式空调美的KFR-35GW/G3-15台2890.0014450.0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14450.00)三、项目要求:详见投标文件。四、实施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五、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本项目整机质保期8年,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提供24小时售后免费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在设备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电话响应,并承诺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处理问题,并提出维修结论或重新开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如有_2_小时内无法解决的状况,乙方为业主提供备机服务。六、质量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全新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七、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安装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2.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须提供正式发票。八、验收:(1)由买卖方组织验收(2)验收期限为安装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买方若无书面异议报告或逾期验收均视为安装、质量整体合格。九、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每天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履行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履行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7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达不到项目要求,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承相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整改延误的时间不作为整个项目工期延期的理由。4由干甲方的使用单位延期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时,甲方使用单位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一、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十一、合同争议处理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金的军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乙方(公章):兰溪市正大家电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云山街道人民南路63号法定(授权)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