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校舍维修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西安师范附属小学2026)
一、合同编号:SXKK2026-CS104
二、合同名称: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SXKK2026-CS104
四、项目名称: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师范附属小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书院门123号
联系方式:029-87277280
供应商(乙方):陕西日之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中路69号
联系方式:189668553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校舍维修改造
1(项)
¥378,000.00
¥378,000.00
无
合同金额: 37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22日至2026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西安师范附属小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省西安师范附属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1).pdf
西安师范附属小学
2026年06月26日
陕西省西安师范附属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编号:SXKK2026-CS104合同编号:SXKK2026-CS104工程名称:校舍维修改造甲方:西安师范附属小学乙方:陕西日之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采购人名称全称):西安师范附属小学乙方(供应商名称全称):陕西日之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此次采购的工程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编号:SXKK2026-CS104)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元整(¥378000.00元)。(二)合同总价包括:施工费、材料费、人工费、措施费、耗费、税金及其他费用。(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死,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二、材料清单(附后)三、款项结算(一)合同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5.0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总金额的97.00%,剩余金额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结算方式:乙方在接受付款前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四、工程地点及工期(一)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书院门123号(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三)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后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其他工程二年,防水工程五年。五、质量保证(一)所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常,符合国家环保等相关标准,满足施工要求。(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确保达到合格。(三)该工程项目保修期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提供,排除施工障碍的协调。2、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3、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4、按时支付工程款。(二)乙方责任:1、负责办理完成项目使用审批手续,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一切风险,满足甲方工程的需要。保证甲方正式投入使用,再无其他费用发生2、乙方进入甲方要求场地施工,应服从当地对治安、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交纳费用以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的罚款。乙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应采取的任何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已包含在乙方的合同价款当中,甲方不另行支付。竣工后交甲方竣工图二份及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项目手续的相关资料等,以备留档。3、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检的,应允许复检经复检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检费由要求一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检费由提供材料、设备一方承担。5、隐蔽工程在覆盖前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现场监理代表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6、遵守甲方施工场地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或处理;遵守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积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因此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采取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包括悬挂警示标牌、装设围栏、配备安全人员等,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费用和责任。8、工程竣工后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及竣工图肆套,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参加工程竣工验收。9、已完工的项目,在交工前乙方应负责保管,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10、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11、乙方应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不定期检查与维护,并对不按安全规程操作的施工单位及时制止,并报甲方进行处理。1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七、验收(一)主材到现场后,由甲方对其进行验收,确认材料的产地、规格、数量。(二)乙方工程完工后,进行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甲方。(三)甲方确认乙方的自检内容,验收合格作为工程的最终认可。(四)验收依据:4-1、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2、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承诺。八、工程保修在保修期限内,对甲方提出的有关维修、维护要求,乙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乙方未能按时予以维修、维护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给予赔偿。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本合同未定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生效(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三)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宾五方采购人(公章)西安师范附属公学成交供应商公章)西日之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书院门123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中路69号邮编:710000邮编:710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1610103026i3负责人:(签字)电话:029-87277280电话:1365918707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幸福中路支行账号:账号:26125601040005352日期7026年6月22日日期:2026年6月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