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摄像头采购合同公告(绥阳人民检察院2026)
一、合同编号:JD-20260625064957-130022
二、合同名称:绥阳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卖场直购
三、项目编号:DD26062515382020
四、项目名称:绥阳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阳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东宁市绥阳镇绥阳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8946055716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鑫联科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与七星街交叉口金跃数码城
联系方式:189163109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大华监控摄像头DH_IPC_HFW1433M3-A-IL 400w poe
9(个)
¥249.00
¥2,241.00
POE供电、400万像素、全彩夜视保障办案场所安全防范。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网络运营者应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现有系统存储容量不足、存在盲区。
合同金额: 2,241.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6月26日至2026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绥阳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48dfdd6309a8b6c88ebeb4d8ddeb779f.pdf
绥阳人民检察院
2026年06月26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绥阳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卖场直购合同编号:JD-20260625064957-130022甲方:绥阳人民检察院乙方:黑龙江鑫联科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6月25日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绥阳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黑龙江鑫联科商贸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绥阳人民检察院视频监控设备电子卖场直购采购项目编号:DD26062515382020(2)采购计划编号:黑财购备字[2026]10279号(3)项目内容: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大华监控摄像头DH_IPC_HFW1433M3-A-IL400wpoe浙江大华(DahuaJinnPlatform)DH_IPC_HFW1433M3-A-IL9¥249¥2241合计(大写):贰仟贰佰肆拾壹元整(小写):¥2241元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是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否(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不涉及(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框-第1页-架协议其他:电子卖场比价采购(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241大写:贰仟贰佰肆拾壹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付款期数:一期-第2页-期数款项类别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1进度款货到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后付款2026-06-30100%2241元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06月26日,完成日期:2026年06月30日(2)履约地点:绥阳人民检察院(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四、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绥阳人民检察院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2026年06月30日(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货到收货人组织验收(5)履约验收的内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国标,达到产品对应的合格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6月25日合同订立地点:线上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第3页-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绥阳人民检察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鑫联科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陈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邓玉环拥有者性别女住所黑龙江省东宁市绥阳镇绥阳人民检察院住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与七星街交叉口金跃数码城联系人于洋联系人邓玉环联系电话18946055716联系电话18916310989通信地址黑龙江省东宁市绥阳镇绥阳人民检察院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太平路与七星街交叉口金跃数码城邮政编码157212邮政编码157000电子邮箱770974462@qq.com电子邮箱hljxlk2023@163.com开户名称黑龙江鑫联科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牡丹江市分行太平路支行银行账号0903021309200097357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十、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十四、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十一、售后服务-第4页-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控摄像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